【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在家屬的再三追問下,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家屬拿到了雙城市法院對韓甸鄉法輪功學員徐彥的非法判決書,他們八月四日偷偷非法開庭,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為名非法判徐彥三年。 家屬到看守所要求接見,副所長吳加峰說,你們要是上訴就不允許接見;不上訴就下個星期二(九月九日)接見,星期三人就送走。家人表示要上訴。 九月四日下午,家屬拿著為徐彥寫好的上訴書到雙城看守所找到副所長吳加峰讓徐彥簽字。吳加峰拿進去不到十分鐘就出來了,他說徐彥不簽,說再考慮,明天再說。 家屬看出來他們是有意拖時間,因為九月五日就是徐彥被非法宣判的第十天,也就是他們給徐彥所謂上訴權的最後一天,就又委託律師去接見徐彥問他是否同意上訴。 律師與徐彥會見四十多分鐘,在上訴狀上簽了字,表示對雙城法院的刑事判決不服,要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對他的刑事判決,改判無罪釋放。 九月五日上午,徐彥的上訴狀交給副庭長胡業林。 法輪功學員徐彥是小馬屯村人,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早八點多在買磚時被韓甸鎮派出所所長阮春鵬、張銳等人綁架、抄家,當天被劫持到雙城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五月十三日派出所副所長張銳等人又到徐彥家威逼徐彥女兒交出鑰匙,強行入室抄走徐彥家中所有的他們認為和法輪功有關的東西。五月十五日,徐彥被轉為刑事拘留。六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並轉到雙城看守所非法關押。六月二十六日,徐彥的家屬得知徐彥身體被迫害致出現病狀,當日下午趕去縣醫院,看到被看守所所長羅豔領著去檢查身體的徐彥,徐彥當時被戴著手銬腳鐐,人瘦的已經變了樣,家屬都認不出來了,醫生診斷為急性闌尾炎和腸梗阻,需住院治療或做手術,可是羅豔當天又把徐彥拉回看守所。家屬再去見人要求接回去或住院治療被阻,並多次給國保大隊王玉彪打電話要求放人,均被拒絕。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徐彥的家人才得知雙城市法院已對徐彥秘密非法開庭多日。開庭時徐彥問他們,我的家人怎麼一個都沒來,他們說沒告訴。 家人多次要求放人被拒絕,多次去法院詢問,卻找不到庭長胡業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