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我是九八年一月得法修煉的大法弟子,在這十六年的修煉路上,因自己修的不好,人心太多,我被邪惡馬三家勞教兩次,第二次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份回到家。 到家後我趕緊多學法,我體悟到唯有學好法,修好自己才能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和浩蕩佛恩,完成自己的使命兌現誓約。我看到我們地區同修們手機救人項目手機打的熱火朝天,我再也呆不住了,我不只是光彌補學法呀,我應該彌補的是三件事。 同修在我沒到家時就把手機給我買好了,我拿起手機第一天打電話的時候,手直顫抖,我堅定信念,求師父加持,眼含熱淚,心裏慈悲的對眾生說,「眾生啊,師父給我們留的時間不多了,我真心的為你好。」第一天我打一個多小時的電話救了十個人。一個多月的時間裏勸退了三百多人,從此以後我的手機法器伴隨我溶入在救度眾生的神聖使命中來。 師父教導我們:「作為你們來講,大法弟子啊,越到最後越應該走好自己的路,抓緊時間修好自己。」[1]所以我每天多學法,多發正念,遇事找自己,有的時候救度三個五個人我不灰心,救下十個二十個人我也不生歡喜心,遇到有人罵我的時候我也不動氣,每救一個生命我都慈悲的祝賀他:為你這個生命得救,我為你高興。 在這裏我真心的希望在那個黑窩裏同甘苦,共患難的姐妹們都拿起這個救度眾生這個電話法器來。我們只有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才能完成神聖的責任和使命。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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