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萊陽市法輪功學員張勝齊,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被劫持到濟南監獄,他拒絕所謂「轉化」、不穿囚服,至今仍被關在地下禁閉室裏,遭毒打、灌辣椒水等酷刑折磨。 監獄派三個犯人做主要打手,每天毒打張勝齊。張勝齊受酷刑的詳情,獄中其他人很難知道,但是每天晩上一、兩點鐘,在押人員都能聽到張勝齊高呼:「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 這三個主要打手是:李家全(原人民日報社編輯)、尹軍(維紡富華大酒店老總)、楊紅友(濟南市人,原當警察)。 張勝齊遭迫害經過: 張勝齊是一家古董店主,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被萊陽綁架,於二零一三年底、二零一四年初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張勝齊上訴,煙台中院非法維持原判。張勝齊現已被劫持到濟南監獄。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萊陽國保警察伙同萊西警察在沒開警車、沒穿警服、沒出示任何證件、沒說明來意的情況下,綁架了萊陽古韻堂店員姜淑娥,古韻堂老闆張勝齊為救員工,情急之下將這群來路不明的人的車窗玻璃打碎,隨被一群便衣警察的圍毆,致使他耳朵失聰,滿臉鮮血。警察並洗劫了他的古董店和倉庫,搶走大量私人物品。 警察給張勝齊扣上「妨害公務」的罪名,刑事拘留並予以逮捕。家人請來北京維權律師,控告萊陽警察的違法行為,張勝齊本人也始終堅持控告。萊陽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子退回公安局。但是萊陽國保警察又以「利用邪教組織干擾法律實施」(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名義再次向檢察院提交所謂的「案子」。一個月後,萊陽檢察院再次以證據不足將案子退回。 按說兩次送案都不成立,萊陽國保警察應當立即放人,可出人意料的是,他們竟然將兩次被檢察院退回的卷宗拼湊到一起,以「妨害公務罪」加上「利用××組織干擾法律實施」兩條所謂的罪名第三次提交了檢察院。儘管律師和家人多方努力,一次一次的向檢察院和相關部門反映情況,要求他們依法辦事,但最終萊陽檢察院於十月八日違心的對張勝齊提起了公訴,將案子推到了法院。而萊陽市法院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對張勝齊非法開庭,一月七日非法宣判五年徒刑。張勝齊上訴,煙台中級法院又無理維持非法原判,結束了這出中共公檢法合演的戲碼。 張勝齊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還遭受了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暴力毆打、非人侮辱。看守所所長馬賢君指使獄警先後四次將張勝齊固定在死刑床上。這是一種非常殘忍的酷刑,張勝齊的手、腳分別被八字形鐵環銬住,雙腳和兩隻胳膊分別用鐵鏈緊緊鎖在地錨上,手和腳的鐵環再用一根鐵鏈拴起來,腰部再用鐵鏈拴在地上,渾身上下絲毫動彈不得,全身酸痛難忍,分分秒秒都在劇烈痛苦中度過,時間一長,腰部嚴重損傷,精神幾乎崩潰,還要經常遭受犯人、惡警的毒打、辱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