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胡惟棟,又名胡小江,四川萬源市手機店店主,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被萬源市國安大隊葉旭東、王強、劉璽等綁架構陷,二零一四年五月左右被秘密庭審,八月底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胡惟棟在自己的手機店裏,對自己顧客講述法輪功被中共迫害的真相後,當天上午,萬源市國安大隊葉旭東、王強多次給胡惟棟打電話,謊稱有事找他,通知他到市公安局國安大隊去。胡惟棟知道惡人的陰謀伎倆而拒絕配合。 隨後不到一個小時,惡警王強、劉璽、李雷東等人來到胡惟棟的手機店,勾結市檢察院頭目黃忠,出示了市檢察院批捕證,將胡惟棟綁架走,秘密關押於萬源市第一看守所。 王強、劉璽將羅織的黑材料送到市檢察院批捕科,一個月後,批捕科再將案件材料移送到公訴科。 胡惟棟被非法關押期間,萬源市國安大隊、萬源市檢察院、市法院三家官員及辦案人員串通一氣,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在沒通知胡惟棟家人的情況下,市法院對胡惟棟進行了秘密審判,非法庭審中,胡惟棟依據憲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 之後,萬源市法院合議庭將審判卷宗上報到達州市中級法院,隨後達州市中院,又將卷宗報送到四川省高級法院。 一審就本該做出無罪判決釋放的一宗綁架案,卻偏要逐級上報,合謀栽贓誣陷。對胡惟棟的冤案一直拖到四個月後,即八月底,萬源市法院才給胡惟棟送達判決書,胡惟棟被誣判三年。 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萬源市國安大隊隊長:葉旭東(2014年6月因道德敗壞已被撤職雙開) 萬源市國安大隊指導員:孫紅梅 萬源市國安大隊副隊長:王強 萬源市國安大隊惡警:劉璽 萬源市國安大隊惡警:李雷東 萬源市檢察院檢察長:黃忠 萬源市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王博 萬源市法院院長:何成軍 萬源市法院副院長:吉方林 萬源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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