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岳陽屈原管理區法院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對法輪功學員熊輝非法判刑七年。 熊輝,男,一九八二年出生,岳陽市屈原管理區營田鎮青山寺居委會平安區居民。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下午,熊輝在向民眾發送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居民李凱宏、楊娟告發,遂遭到當地警察綁架、抄家。熊輝在被綁架後不久,警察曾暗示他的家人可以交錢放人,但是熊輝父母沒有、也無法照辦。 接著,岳陽市屈原管理區檢察院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為名非法起訴熊輝。屈原管理區法院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作出非法判決。 岳陽市屈原管理區檢察院指派出庭的助理檢察員是李妍、潘靖。其他參與迫害人員信息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