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省遼源市泰安公安分局副局長金振宇帶十多人,從家中野蠻綁架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田宜富、張桂霞老倆口,非法關押在遼源市看守所一個多月了。 田宜富家人聘請了律師維護基本權利,伸張正義。金振宇唆使看守所不讓律師會見當事人,執法犯法。 七月三十一日中午,有人到田宜富家敲門,說是收電費的,田家剛剛預繳了三百元錢的電費,所以沒有理會敲門者。後來反覆來人敲了三次門,田宜富就開了門,結果一下就衝進來十多個身著便衣的彪形大漢,當時就把田宜富驚嚇了,他自從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以後再也沒犯過的癲癇病,當場復發。 警察在沒有任何手續,沒有家人和證人在場的情況下野蠻抄家,偷走電腦一台、金戒指一枚、現金若干、田惠珍的銀行卡(卡裏有七千五百元錢)、田宜傑的存摺、EVD機一台、法輪功創始人法像、大法書籍和電視天線等物品。 田宜富、張桂霞夫婦被劫持往遼源市看守所非法拘禁,一進到看守所就讓買號服,每人三百三十元錢(一套衣服)。 泰安公安分局警察在野蠻綁架了田宜富、張桂霞夫妻後又在田宜富家蹲坑了二、三天,蹲坑期間又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田惠娟。 八月一日,田宜富、張桂霞的女兒和兒子聽到父母親被綁架的消息後連夜趕回家(都在外地工作)。她們回到家中看到家裏被翻的一片狼藉,屋內的地上還有煙頭。田宜富的兒子給父親打電話,對方接電話問:「你是誰?」田宜富的兒子反問:「你是誰?」對方謊稱:「我是田宜富的兒子。」田宜富的兒子質問說:「你是他兒子,那我是誰?」(田宜富只有一個兒子)。對方聽後支支吾吾,匆忙掛斷電話,田宜富的兒子再打電話就沒人再接了。 八月二日,田宜富的兒子和女兒到遼源市泰安分局找到綁架父母的副局長金振宇。金振宇問田宜富的女兒:「你爸、媽煉法輪功你知道嗎?」女兒說:「知道。」金振宇說:「你支持她們煉嗎?」女兒說:「父母親煉法輪功身體可好了,甚麼病都沒有了,做兒女的在外地幹工作也不用擔心,為甚麼不支持?」金振宇說:「你還有理了?法輪功是×教,不讓煉,你知道嗎?你媽是反革命,發宣傳×教的傳單,還粘貼‘天滅中共’的標語。」女兒說:「天滅中共,你問天去。」金振宇說:「××黨給你媽開支,養著你媽,你們還罵××黨。」女兒說:「我媽的錢都是我媽自己辛辛苦苦幹出來的,別人都是月休班,我媽是年休班,所有的人都知道。」金振宇說:「我一句話就判你五年。你要還是這個態度,你再來我就不見你,有能耐你就去找律師去。你要想讓你媽吃好的,就再給你媽存錢。」 八月二十日上午,田宜富的女兒和張科科律師、石永勝律師到遼源市泰安分局了解情況、索要被非法搜走的財物清單,這次金振宇謊說自己正在外面有事回不來。結果後來有人找他,他就出現了。田宜富女兒上前跟他說:我父母被抓時,家中沒人,你必須出示被你們搜走的財物清單。金振宇開口就罵:「你父母不是人。」連說了幾遍,田宜富女兒很生氣說:「你們才不是人。」頓時七、八個警察怒氣沖沖的圍住她,並搶她的手機,聲稱用手機給他們錄音了。搶過去一看沒有錄音,就把手機扔在桌子上。警察又指著石永勝律師說:「你是幹啥的?」石律師說明自己是律師,並試圖說明情況,可金振宇根本就不讓律師說話,高聲威脅說:「你敢到遼源市接法輪功的案子!」 後來石永勝律師到遼源市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田宜富被拒絕,看守所說,凡是法輪功學員不允許任何人接見,包括律師。 作為公安局局長的金振宇,國家公安執法人員聽到不符合自己的觀念的話,心裏不舒服就要抓人,而且還要判人家五年,這是甚麼邏輯?這是那家法律?你金振宇的工資也不是××黨給你的,是老百姓的納稅錢養著××黨的官員。××黨破壞宇宙規律,迫害好人必遭天懲。 中國憲法規定:人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都不犯法,是在維護憲法。修煉法輪功合法,宣傳法輪功也合法,不但合法更是維護憲法。揭穿邪黨的謊言,還老百姓知情權,是大善之舉。 而金振宇你是在執法犯法,破壞憲法,迫害宇宙大法(天法),迫害好人。如不及時悔改,真正坐牢的可是你。而且不會太遠。望你好自為之,立即釋放田宜富、張桂霞夫婦回家。給自己留條後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