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九日】八月十一日建三江法院預謀庭審「建三江事件」的四位見證人──法輪功學員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和石孟文。這四人都因參與營救被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關押折磨的法輪功學員而遭抓捕。 法輪功學員以公開信、在街上粘膠貼的形式向世人發出邀請函,希望大家關注這次庭審的非法性,屆時將有八位律師組團出庭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 圖1:貼在街上的膠貼,膠貼寫到:「這是一次難得的正邪較量和法律知識的綜合展現,八位知名律師將組團出庭,精彩的辯論定會震撼在場每個人的心」。 |
圖2:「建三江事件」中的律師和家屬向青龍山洗腦班要人 |
此案件的一位代理律師說:我很奇怪,建三江事件一共抓了十一人,四位律師拘留後放了,四位法輪功學員卻要判刑,他們參與的是同一活動,為甚麼?這是以身份定罪,不是以行為定罪,僅從這一點上講,也是違法的。 制止迫害者無罪,真正有罪的是實施迫害者。法輪功學員無罪,有罪的是中共迫害者。 「建三江事件」起因 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位於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境內的建三江青龍山農場,公安分局後院的院子,曾經對外名曰「黑龍江省農墾法制教育基地」(即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親歷青龍山洗腦班關押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聘請律師控告青龍山洗腦班,要求釋放仍被囚禁的法輪功學員。建三江當局不但不作為,卻於二零一四年三月末大肆抓捕多名律師和幾十位維權人士,四名律師受到酷刑,外界稱之為「建三江事件」。律師等人相繼獲釋,但與律師同時被抓的七位法輪功學員中的四位面臨非法庭審。 「建三江事件」的真正起因是甚麼?就是為了制止中共利用洗腦班黑監獄的形式無法無天地迫害法輪功學員。 自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今,被青龍山洗腦班非法監禁、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達近百人,他們被非法拘禁、酷刑折磨和洗腦迫害,拘禁期限少則數日,多則長達七個月。 「建三江警察迷戀酷刑」 在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死裏逃生的法輪功學員霍金平,就曾於二零一二年在這裏被非法關押七個月,受到摳眼睛、蠟燭烤、打滾針、熬鷹,不讓睡覺等折磨,直至奄奄一息。霍金平為抵制洗腦班的「轉化」一直絕食,身體非常虛弱。 圖3:霍金平在青龍山洗腦班被關押期間被送醫 |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日,從中午到晚上,青龍山洗腦班警察金言鵬又像被魔鬼附體似的,瘋了一樣往死裏打霍金平,拳打腳踹,不分部位,一個猛拳把霍金平打到床底下,又拽出來用腳踹,連續打了一個多小時。 霍金平的腦袋被打腫了,腦皮一按一個坑,耳朵也腫的老大,整個臉及渾身青紫,肋骨處被踹的不敢喘氣。當時霍金平只穿一條單褲,在陰森冰冷的黑窩內,他冷的直哆嗦,整個人像個冰塊似的。白天被逼著灌輸洗腦,晚上也不能睡覺,連續三天二宿。 五月二十三日,惡警金言鵬和周景峰二人同時出手,失去人性的兇狠殘暴。二人同時前後夾擊,同時踹霍金平身體的同一部位,他們同時後退幾十步,又同時起腳向前跑,猛踹霍金平的身體,當時霍金平五臟六腑被震的撕心裂肺的痛苦,第二天霍金平翻身也翻不了,褲子也穿不上了,腿腫的老粗。 圖4:霍金平插了六個月的管 |
霍金平絕食六個月只換了三根管,那種痛苦無法用語言形容。到最後的時候,霍金平瘦的皮包骨,僅有七、八十斤,已不像人樣了。青龍山的惡棍沒了辦法,怕死在裏面,二零一二年十月二日,他們給霍金平五百元錢,把奄奄一息的霍金平送回了家。 霍金平堅持對法輪大法的正信,一直沒有被「轉化」。在建三江事件報導中,律師有這樣一句評語,說「建三江警察迷戀酷刑」。 制止迫害,沒有罪 這樣的酷刑迫害、黑監獄關押,不該被公之於眾,不該受到監察,不該制止嗎?制止迫害的人有罪嗎?沒有。是中共指使和執行迫害者有罪! 在對法輪功進行迫害的元凶紛紛落馬遭惡報的時候,建三江法院還要對「建三江事件」的四位見證人進行非法庭審,實是不智之舉;希望所有參與的人員保有良知、審時度勢,不要給自己的將來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