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我是河北的一名法輪大法小弟子,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在高考中超常發揮,考上了重點大學,同時向周圍的常人證實了大法的神奇。 我在學校的成績一直是中間的水平,平時市裏統考時發揮出高中以來最好的一次水平時也是剛夠二本(本科第二批錄取)的分數,想上一本(本科第一批錄取)差的很遠,父母也覺得我差不多是二本了,因為我高中考試一直是這個水平。等高考結果出來時,我發現我竟然超了一本線將近二十分!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最後我被一所重點大學錄取,這個大學在高考前是我想都不敢想的,同時還被分到了一個自己喜歡的專業,以這個專業歷年的分差來看,我還是差三分的,今年我竟然幸運的上了這個專業。我知道一切都是師父最好的安排,我非常感謝師父對我所做的一切,在六月底查到高考分數時,我流出了感激的淚水! 下面我想與大家分享一下我在高中時的經歷。首先叩謝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另外激勵還未高考的小同修堅定對法的正信,不能鬆懈。 我是三歲就得法的小弟子,再後來卻漸漸有些鬆懈了,平時不能按照大法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沉迷於電腦遊戲,高中時上了一所普通的高中,這樣,想考出好成績就很難了。在高三時,因為學校緊抓學習,每天十三個小時的時間是在學校度過的,還不排除來來回回上下學的時間,所以學法的時間被縮減的很少。 剛上高三時,我還能保持住自己的學法時間:每天半小時讀法,煉半小時功。每天放學回家後,大概是十點半左右,當時來不及休息,立刻學法、煉功,這樣十一點半多做完,然後開始複習,寫作業,每天十二點半多勉強能睡,週一到週六都是這樣,週日上半天課,下午睡會兒午覺還要寫成堆的作業。這樣,一個星期都沒有很充裕的時間來學法,煉功。但是,我始終把自己當作煉功人,抽出時間就開始背《洪吟》、發正念、念法輪大法好,比如每天騎車上下學的路上,念一路。 有一段時間,每天路上都能碰到同學,順路回家,聊的都是常人的東西,漸漸的我就發現我沒法發正念,而且,思想很容易受影響。於是,我就找個藉口,走了另一條路回家,這樣一個人時我可以保持很強的正念。後來,在那條路上,還會碰到一個同班同學,很不容易避開,讓我每次都得迫不得已的聊天,正當我煩惱時,那個同學突然每天提前回家了,錯開了放學時間,我知道這是師父在幫我,我心裏很感激師父為我安排的好的環境。 到今年二月多時,已經是高考複習的白熱化階段了,學校壓的非常嚴,有時候感覺心都很累,這樣,我的放學時間又一次延長,每天晚上快十一點才回家,因此,煉功的時間就沒有了,但是我還是堅持學法,多發正念,我腦中想:「我是師父的弟子,我只走師父安排的路,我的高考是在證實法,不允許舊勢力以任何理由干擾我,我與舊勢力簽的約定全部作廢。」我每天都這樣想,不允許舊勢力干擾我。 以前,在明慧網上看到了很多大法小弟子考試超常發揮的文章,還有常人念大法好考試超常發揮的事情。我就經常想:我是修煉人,為甚麼常人念大法好都能考好,我修煉這麼多年學習還是很差呢?我就開始找自己,後來,我才終於悟到,有時候,我是有想「利用」大法的心態,因為我學大法,我學習就會好。現在看來這是非常不好的念頭,或者是「我為了學習好才去學法、煉功」這都是非常不正確的狀態!找到這些後,我就轉變了觀念:我學習好不是為了證實自己,而是為了證實大法!為了證實大法而去努力學習,在學法時保持精進,最後與師父圓滿回家!不是為了獲得功能在常人中去證實自己。後來學師父的新經文時我才看到師父說的那句話:「修煉如初,必成正果。」 [1]因為時間的流逝,我不再像當初學法那樣嚴格要求自己了,法對我展現的也就少了,而一些常人,因為是發自內心的認為法輪大法好,才見證了大法的神奇。 想到這些後,我便感覺精進了好多。在五月時不管每天多忙,都堅持學法,從不因為複習忙而偷懶,學法時專心致志,不走過場,在常人中遇到甚麼事時,以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感覺那一段時間一直很精進。在學習成績不理想時,也不著急,沒有動人心,心裏想:我把一切交給師父,師父安排我去哪個學校,我就去哪個學校。 等到高考那天,我的心裏很靜。不停的發正念,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遇到了很難的題目,我的心靜如水,按自己的記憶答,心態非常好。等高考成績發出後,我才發現,今年相對來講較難的英語我竟然考出了高中最高分,一百三十多!以前做比這次簡單很多的也只能考一百二十左右,而平時最拖我成績的數學也是考了學校的中上水平,真的是超常發揮了很多! 我從小到大天目從來沒有開過,漸漸的對法的正信就少了,而到現在,我才更深切的體悟到:師父時刻就在我們身邊看護著我們!再次,我希望告訴其他小同修們:一定要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同時堅持學法、煉功,不能放鬆!不能因為高中的負荷作業量大而縮減學法的時間!作業可以不寫完,就算是罰站挨訓,也不能為了作業而不學法! 想到師父精心為我安排的一切,淚水又一次流了下來。最後,再一次感謝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我唯有努力做好三件事,來回報師父對我的慈悲關懷!走好最後的路,跟隨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三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