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我今年十四歲,從小就跟著媽媽修煉,下面是我在暑假生活中遇到的一些事情,和我從中悟到的法理,寫出來與大家分享,有不足的地方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放假之後,我便去姥姥家小住幾日。因為是女孩的關係,所以媽媽平常在家做飯我都會學一些,到姥姥家就派上了用場。姥姥在家不願意做飯,不管好不好吃,做熟就行了,姥爺為此很是苦惱,所以到了那我就成了大廚。 剛開始是抱著證實法的心態(姥爺是常人),就想:應該讓人覺得,修煉大法的孩子,跟不修煉的孩子是有差別的。因為我做出的菜都很符合姥姥、姥爺的口味,所以,姥姥、姥爺便時不時的誇我幾句,於是我的心便開始飄飄然了,有點沾沾自喜。 那天,媽媽拿了一些刀魚到姥姥家,告訴我做法之後就走了。因為從來沒有做過,所以做完姥姥、姥爺品嘗說好吃的時候,我心裏就美滋滋的了。晚上三姨來給姥姥送東西,看見魚,便吃了幾口,得知是我做的之後,便又是一頓誇讚,這使我更是得意。 回到家之後,我還對媽媽滔滔不絕的講姥姥、姥爺、三姨是怎樣誇我的。完全沉迷於別人的誇讚之中,壓根沒有注意到自己的執著心已經很強烈了。直到媽媽指出我的執著心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在姥姥家這幾天中,表現出了不少執著心。比如:願意聽別人誇自己,覺得自己比別人強,等等。從這件事情中,我明白一個法理:表現優秀,表現美好,都是應該的,因為我是正法時期的小弟子,做的好才能證實大法的美好,時刻為正的環境負責,做不到還不行呢。 過一天之後,帶著弟弟到樓下公園去玩,玩著玩著就發現弟弟被一個十歲的小男孩打了一拳,嘴角咧咧要哭,我忍著沒出聲。但最後聽到那個小男孩又說「我不跟你一般見識。」我忍無可忍,火騰的一下就上來了,我便跑去跟他論理,心想:你打完人,你還不跟我弟弟一般見識?!據理力爭理論完之後,便拉著弟弟回家了。回到家還氣得不行。 靜下來之後想起媽媽說過的話:遇到問題向內找,首先應該想自己是大法弟子,環境應該是正的、祥和美好的。忽然明白,又上舊勢力當了,這個事情是它強加的,因為如果沒有外來干擾,眾生應該是祥和美好的,人的不足在大法弟子面前是表現不出來的,我又陷在事情中理論誰對誰錯。我一下知道自己錯了,偏離大法,渾身一震,邪惡一下就滅了,人立刻輕鬆了,也不再怨恨那個小孩了。 又向內找個人修煉不足,邪惡從哪鑽的空子。師父講:「他搞我,我搞他。他有人,我也有人,咱們幹吧。在常人中,這樣做了,常人會說你是強者。可是作為一個煉功人,那就差勁透了。你和常人一樣去爭去鬥,你就是常人,你要比他來的更歡,你還不如他那個常人了。」[1] 這段法學了幾十遍,而在生活中卻沒有一點一滴去對照自己,個人修煉不紮實。今後,我一定更加精進實修,真正助師正法。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