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八月十四日上午,雲南省玉溪市江川縣法院第二法庭非法審理年近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楊鎖仙。楊鎖仙女士三月四日早上在家被國保大隊潘東等十多名警察非法抄家、綁架。 庭審過程中,法官阻止律師辯護,不讓律師對楊鎖仙的信仰一事進行辯護,律師說話時,法官直接叫律師別說了。楊鎖仙的女兒為媽媽辯護,對審判長說:「信仰無罪。你們鎮壓法輪功十五年,造成多少無辜家庭破散,造成多少冤案,現在實行司法責任終身制,你們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 聽到這句話,五名法官眼睛直愣愣地看著楊鎖仙的女兒。其中一名法官說,「對法輪功問題,不能用鎮壓,我們辦案有我們自己內部的要求,並反問楊鎖仙的女兒,你是學甚麼的?!」楊鎖仙的女兒說:「我學甚麼並不重要,關鍵是你們不要助紂為虐,迫害好人。」此時法官說,「我們吃飯時間到了,我們要去吃飯了。」 法庭沒有當場作出判決,庭審結束。 楊鎖仙女士在村裏是公認的好人。她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在村裏處處按照師父李洪志要求的「真、善、忍」做個好人,到田裏幹農活,看到有近2500米的田埂損壞沒有修理,就自己主動去修田埂;看到村子裏的街道上有玻璃碴子,就從家裏拿出掃帚主動去打掃玻璃,家人勸她,她說,如果路上有玻璃,把別人的汽車輪胎扎壞了那可就麻煩了;看到村子裏的公廁髒了、滿了沒人管,她也常常去清理並及時挑去澆地澆菜。當她得知丈夫幫老闆幹活,老闆多發了一千元錢工錢給她丈夫時,她馬上勸丈夫把錢還給老闆,並要求丈夫馬上打電話給老闆,以免老闆因丟失錢財而擔憂。在家裏,楊鎖仙也做的很好。她把自己結婚時用的金戒指送給婆婆戴,當婆婆還她金戒指時,她說,已經送給你了,我再也不要了,婆婆說,你不要,我死前,我將會送給別人的,楊鎖仙說:「給你了,你愛送誰就送誰吧!」 正因為楊鎖仙的這些善行,感動了村裏善良的人,所以當江川縣公安局迫害楊鎖仙一家時,村子裏有一百多人,聯名寫信並按手印送給公安局,要求江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無條件釋放好人。可江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不但不放人,還網上通緝楊鎖仙約二十五歲的兒子,跟蹤楊鎖仙家人,威脅楊鎖仙家人。 楊鎖仙女士與丈夫李寶興、兒子李某,一家三口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早上八點 三十分至下午一點左右,在自己的住所遭到江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潘東等十多名警察入室非法抄家,現金5600多元(其中5000元是李寶興向老闆預支,湊給兒子合伙做生意的)被搶走,警察還搶走了電腦、打印機、DVD影碟機、收錄機、MP3等私人財物。楊鎖仙、李寶興被綁架。 三月七日李寶興被釋放,警察又通知李寶興的兒子去交待清楚情況,其子被迫離家。 楊鎖仙家有八十四歲的公公和七十多歲的老媽需要照顧,迫害使老人們也遭受嚴重打擊。 雲南省江川縣公安局電話:0877-8011044 國保大隊警察潘東:13708777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