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石家莊市橋東區法院欲於八月二十一日上午九點對浙江法輪功學員陳英華非法庭審。 陳英華,又名小紅,三十多歲,大學文化。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陳英華在對市民講法輪功真相時遭浙江嘉興市公安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絕食抗議,遭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後在國內外親人及正義人士呼籲下,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被釋放,後一直流離失所。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日,陳英華在河北省唐山市建國路市場被警察綁架,當日被劫持至南京市看守所,十一天後經多方營救被釋放。 二零一四年三月,陳英華又被石家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第二看守所。她再次絕食抗議,石家莊看守所警察給陳英華強行灌食,上大掛等酷刑折磨,並阻止正義律師辦案。最近,石家莊橋東法院欲對陳英華非法庭審,法官名叫李胤,公訴人名叫楊文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陳英華在加拿大的年近七旬的父母,自女兒被綁架後,一直在國外營救女兒,並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在卡爾加裏市中國城召開新聞發布會,請求國際媒體關注被中共綁架的陳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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