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哈爾濱法輪功學員田金鑫,與好友韓靜、劉裕晗被瀋陽便衣警察跨省綁架,抓捕 「理由」是懷疑他們關心與幫助被瀋陽警察非法關押的好友付輝女士。目前,田金鑫和好友仍被非法關押在瀋陽第一看守所。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田金鑫,男,三十九歲。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一點多,十多個瀋陽公安便衣來到田金鑫在哈爾濱的家,入室抄家,將田金鑫家的法輪大法書、電腦、戶口本、結婚證、汽車行車執照等私人物品抄走,並讓一位鄰居在扣押清單上簽字。 瀋陽公安便衣光天化日綁架,他們不敢公開說是在綁架法輪功修煉的好人,竟信口雌黃對周圍居民撒謊說抓的人是「吸毒、販毒」的。據悉,他們已經對田金鑫盯梢了一個多月了,最後將田金鑫劫持到瀋陽。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在瀋陽市公安局對田金鑫等三位法輪功學員強迫三天兩夜不讓睡覺,田金鑫遭受暴力毆打和電刑。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田金鑫和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案卷已被轉到沈河區檢察院。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四點多,哈爾濱法輪功學員付輝、劉金霞去瀋陽,剛出站就被瀋陽便衣綁架,一關就是一年多。期間,瀋陽市大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為了獲得他們想像的所謂「證據」,對付輝女士實施了綁鐵椅、搧耳光、澆冷水、電擊陰部、大腿等等卑鄙酷刑。付母看到女兒臉被打變形的照片悲痛欲絕,家簡直塌了一樣。田金鑫曾經到瀋陽,被瀋陽惡警懷疑去瀋陽關心被綁架的付輝女士。 好青年曾被非法判刑四年 被迫害全身長膿包疥 田金鑫(金龍)是一位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的好青年。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間,多次被綁架迫害。二零零零年八月,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在五大連池永豐監獄遭受迫害,全身長滿膿包疥。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三日,當時 二十五歲的田金鑫到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六日,被紅旗大街派出所片警任鵬來和另一位不知姓名的年輕警察從北京駐哈辦事處綁架至香坊分局,國保大隊長姓劉,辦案人是王勝利、賈潤才,被非法關押在香坊區幸福看守所,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以「取保候審」的名義被放回,被勒索一萬五千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半夜,田金鑫被急促的敲門聲驚醒,十幾個便衣警察闖入,說是黑龍江省公安廳的人,領隊的是王姓隊長,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家中的大法書籍、錄音帶、錄像帶一併抄走。惡警把田金鑫綁架到黑龍江省公安廳非法審訊。期間,惡警對田金鑫刑訊逼供,把他吊起來毒打,並讓他說出家中的資料來源,與甚麼人聯繫,把資料都給了誰等。第二天,田金鑫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一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郭梓臣給田金鑫打電話,騙他去市公安局說明一下情況。隨即把田金鑫非法關押到哈爾濱市第一看守所(俗稱鴨子圈),把他與重刑犯關押在一起。在這期間,田金鑫被市公安局的辦案人員非法提審,並遭到犯人數次毆打。由於看守所衛生環境極差,田金鑫身上長滿了疥瘡,奇癢無比,期間還被奴役,加工市內各大酒店用的牙籤。二零零零年八月,田金鑫被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被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辦案法官叫李耿迪,書記員是一位姓白的女人。 在哈爾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田金鑫三個月後,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轉至南崗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在田金鑫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將近一年的時間裏,全身上下長滿了膿包疥,撓出血,結痂又破,血水與衣服粘在一起,渾身無一塊好的皮膚。由於被長期關押不外出走動,田金鑫臉色蒼白,體重由原來的一百八十斤迅速下降到一百斤左右,身體很虛弱,走路無力,二十六歲的年輕人看上去像個小老頭。 二零零一年年底,田金鑫被非法投到五大連池永豐監獄(也叫永豐農場),那裏生活條件極其惡劣。監獄長受邪黨毒害很深,逼迫田金鑫放棄修煉,下令不「轉化」就打死,並讓他寫「轉化書」,每星期寫一次「轉化書」,不合格就重寫。 二零零二年正月初四,家人去會見田金鑫,看到他從監舍出來走路一瘸一拐的,後來得知是被管教人員拿木方子打的,方子都打折了,逼迫他放棄修煉。 二零零二年四月,永豐監獄包種水稻,天不亮就要下地去幹活,晚上很晚才收工,監獄要求他出工去種水稻,田金鑫不服從,帶隊的小隊長把田的眼睛打充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