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最近在自己身上發生了一件事,使我對「放下自我」有了更高的認識。事情是這樣的: 我丈夫是做郵票生意的,他在和我結婚之前有過一段婚姻,有一個兒子。丈夫去世已經十幾年了,去世前留下一間六十平米的房子,一大包郵票。沒成年的兒子和我過了三年,也和我一起修煉,後來他被他母親接走了。這孩子大約在六、七年前回來,直接把警察帶來了,把我綁架到派出所關了七天,後來我正念走出來了。在此期間,丈夫留下的郵票全被拿走了,我沒說甚麼。因為此時在我眼前出現三個大字「失與得」我明白這是師父對我的點化。 今年五月,孩子打來電話說要房子,讓我在家等他,我當時一驚,今天他突然闖來,家裏東西(法輪功資料)這麼多,被他發現可了不得,於是我找了一個同修幫忙,馬上把東西搬走。當我把東西剛搬走再回來的時候,發現窗子的鐵條被鋸掉了,屋裏的東西扔了一地,法像被摔在地上,衛生間的下水道也被我的衣服堵住了,抽屜裏的五千元真相幣沒了。面對此情此景,我沒有動心,我給他打電話約他出來,當面解決問題。過了一些天,他來了,目的是要房子或賣房子。 他父親走的時候,留下房子的契約,第一繼承人是我,是給是賣我說了算。因為我是修煉人,心裏裝著法。於是我坦然的答應他,你怎麼辦都行。這時在我的心裏發了一念:解體另外空間操控孩子的一切邪惡。於是我又給他講法輪功真相,讓他知道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通過我的講解與做法,他明白了真相,知道自己錯了,表示悔改,做了鄭重聲明。後來,房子賣完了,從銀行把錢取出來之後,放在我的面前說:「媽,你隨便拿。」 當時我真真實實的感到,作為一個大法弟子,當你在關難前放下人心的時候,一切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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