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古語雲:「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乃實在確語,凡做昧心事欲瞞人者,真是「掩耳盜鈴」,因為天理在制約一切,報應只在早晚。 為人處世切不可違背良心,須時時心存天理,才能得到天地神明的佑護。有人一提起因果之事便相信,從而自覺遵守道德,行善得福報。但也有的人因不信因果而給自己造下無端罪業,導致惡報,古籍中記載的這類事例很多,以警世人莫種惡因,要多種善因,才能去禍遠災,趨吉避兇。以下舉幾個這方面的例子。 一、詭詐取地 觸怒雷霆 宋代時,朱熹在浙江台州地方為推官,清廉明察,治獄平允,百姓的是非曲直,剖斷明白,無一被冤者。但是後來有一次,黃岩縣張、李兩姓爭一塊葬地,朱熹接到張、李爭地狀詞,各爭為己產,是張是李,一時難決。細閱張姓呈詞,說祖上置產的簿上有一行寫得明白,地繫某年某月所得,育界石一方,埋在地下。朱熹遂叫張、李二人吩咐道:「張姓簿上雲,有界石埋在地下。今我差人同到地頭,掘開來看,如無界石,則地歸於李;倘有界石,則地歸於張。」 二人於是跟差人同到地頭,只見滿地青草,石之有無,卻難預料。當掘到三尺之外,果有界石一方,是張姓祖上所埋,上面刻的字鑿鑿有據,回覆了朱熹。朱熹以此為據,遂斷歸張姓,李姓不敢再爭。張姓奉了官斷,築起墳來,將他祖父骨殖葬了。自葬之後,家道一直興旺。 朱熹去任後,隔了十餘年,偶有事故,重遊於此,見一老人,問他道:「歷任官府哪個最好?」老人道:「只有前任朱老爺最好。」朱熹道:「審斷民事,可有冤枉的嗎?」老人道:「事事決斷平允。只有一件,張、李兩姓爭地的事,卻斷錯的。」朱熹道:「何以見得斷錯?」老人道:「張姓要奪李姓的地,預先將塊界石私自埋在地下,假造祖上置產簿一本,上寫某地有石為記。哪知朱老爺差人掘見有石頭就斷與了他,李姓有冤莫伸。自葬之後,果然家業日隆。看來欺心事只要瞞過了官,天也不來計較他了。」朱熹默然走至這塊地上,細細一看,果見山水環繞,是一塊好地,日後富貴,正可綿遠,心上想道:「若論地理,自然該發。只是天理上說不去。」遂叫家人取出隨身帶的筆硯,在墳牆上寫下十六個大字:「此地不發,是無地理;此地若發,是無天理!」 寫畢,擲而去。該夜風雨大作,一聲霹靂,把墳上打了一個大窟窿,棺木提出,撇在墳外,跌得粉碎。次日,遠近觀者紛紛而至,見牆上有此十六個字,都疑是雷公寫的,後來訪得朱熹自悔斷錯此案,題在上面的。張姓陡遭雷殛,嚇得不敢復葬於此,家道也日漸消散。人們議論說:「到底天道難欺,神目如電。若非欺心佔這塊地,何至葬後被擊於雷公之手?」這便如關聖帝君所言:「直心直受真福,巧計巧來禍殃」,這正是無福消受,天奪其算!皇天自然明鑑,千奇百怪的巧,生出機會來,了此公案,警醒世人凡事總憑心地為主,只有循天理,積德為善,才能後福無窮矣。 二、造作惡孽 死遭冥責 清代的朱柏廬,一生好道揚善,立品端方,生平不欺一人,不誑一語。人們都很欽佩他的人品,神明念他為人正直,有幾次被陰司命去審理事件。朱柏廬每次審事時皆在朦朧睡去後,見有很多人到門來迎接他,遂乘輿而往,來到一個大的衙門,堂殿巍峨,回顧自身,冠履袍服,兩旁侍立差役等眾,有官吏呈上案卷,於是審理斷案,睡醒後並不輕易漏洩於人。 一日清晨,朱柏廬醒來後連呼某人可憐,是一位原來認識的人。他的學生問道:「這人現在某處做官,聽說他那邊遭遇荒年,因賑飢安邊賺了很多錢,正得意呢,您為何說他可憐?」朱柏廬道:「正為這件事,不久就有滅門之禍了。」學生問道:「何至於此?」朱柏廬說:「你想,百姓遭了兇荒,流離困苦。朝廷令發米賑濟,那地方官實心奉行,一家數口多領一斗、二鬥的米,就多延了三日、五日的命,便可不至餓死。今乃瞞心昧己,只顧自身,該給兩口米的,剋扣了一口;該給一石粟的,克落他五斗;設廠施粥,逼迫大戶捐米捐銀,開消公用;粥中和入冷水石灰,又限定一人一碗;還有到遲了吃不著的,白白地趕來忍餓,倒弄得死者無數。官府漠不關心,只願死者多,食者少,便可多落幾擔米,多賺幾萬銀子。這罪孽哪得不重?昨夢呈到一宗案卷,冥官叫我判定畫押,上奏天曹。我細閱卷宗,乃是侵盜賑米的官吏罪案。罪之輕重,照他侵盜多寡為定。輕者暴死,重者滅門,貶入地獄中,轉世為牛馬,為豬狗。今某之罪,正犯極重一條。親友幫辦分著的,罪亦不免。不久就要勾到,故我深為嘆息。地府有幅對聯,上聯雲‘陽間三世,傷天害理皆由你’,下聯雲‘陰曹地府,古往今來放過誰’,橫批是‘你可來了’。我恐某人的一家,就有兇信到了。」 果然隔了月餘,傳得信來,說某人闔家染了時疫,父子四五口,不上數日,相繼而亡。學生始嘆朱柏廬的話果然一毫不差。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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