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的上午,在大連瓦房店長興購物門前,突然,一輛轎車停在宋大姐的身旁,有一個暴徒抓住宋大姐的頭髮就往車裏拽,另外兩個暴徒,在外面用力的往車裏推,終把宋大姐劫持到車裏。 宋大姐責問暴徒:「你們是甚麼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挾持我?」 暴徒竟然回答:「我們是惡人!」又問他們的名字,一個暴徒回答:「我叫李剛!」「為甚麼挾持我?把我往哪兒拉?」暴徒回答:「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轎車轉來轉去的,他們把宋大姐拉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帶進一個室內,那個叫「李剛」的暴徒大聲吼道:「這兒是新裝好的密室,隔音好,你怎麼叫都沒有用!」 宋大姐當年七十二歲,是一名單身生活的孤寡老人,她堅信大法,是一名堅定的大法弟子。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曾經遭受中共惡黨多次的綁架關押迫害。 暴徒先把宋大姐的包搶過來,拿走包內現金一千元,從包裏找到她家的鑰匙,擅自闖入她家,搶走電腦、手機、MP5、打印機、空白光盤、現金……折合人民幣價值兩萬元左右。 這種目無法律,毫無人性的暴行,比舊社會還黑! 這時,有個暴徒高喊「侯俊」?自稱「李剛」的人隨聲應答,宋大姐才明白這人不是李剛,而是侯俊! 提起「侯俊」在瓦房店可是「大名」鼎鼎!他是瓦房店「610」、瓦房店市公安局政經保大隊迫害法輪功最邪惡的「黑手」。在歷次跟蹤、蹲坑、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惡中,他都充當「馬前卒」。這次綁架宋大姐,還是他幹的。 之後,他們把宋大姐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一個月後,瓦房店的公安局去了兩警察(名字不詳),把宋大姐叫到看守所的走廊裏,給她一張「釋放證」,說:「放你出去你得交錢,不交錢不能放你。」宋大姐說:你們綁架我,關押我已經違法犯罪了,不無罪釋放我!還叫我拿錢買?錢都叫你們搶走了,沒有錢!被宋大姐斥責一頓後,把她又送回監室。「釋放證」也沒收回,這是第一次。 第二次,九月六日,還是上次那兩個警察,又先給了宋大姐的「釋放證」,繼續向宋大姐要錢,宋大姐仍然抵制他們的惡行,隨後又把宋大姐送回監室走了。宋大姐想,我得好好保存這兩張「釋放證」這是他們犯罪的證據。可是,不知甚麼時候,他們指使同監的犯人把這兩張「釋放證」偷走了。 又過了半個月,仍然是這兩個人第三次來了,還想從經濟上勒索宋大姐,宋大姐還是不配合。十五天後,他們帶來判決書,批宋大姐勞教兩年,並立即發往瀋陽馬三家教養。同監室的囚徒們說:「這哪是秉公執法呀!這純粹是綁票!」 和宋大姐同一天被綁架的還有瓦房店市,龍山小學教師王林凱,綁架迫害的理由是:新年王林凱家貼了「乾坤日月祥光照,天地復明瑞氣生」的對聯!勞教書中謊稱:這幅「對聯」的內容擾亂了社會秩序,而勞教王林凱一年。 鄰居們氣憤地說:「這年頭,貪污腐敗不算擾亂社會秩序,警察嫖娼(高士雲)不算擾亂社會秩序,貼符對聯卻擾亂了社會秩序!太荒唐了!」 王林凱的妻子、姑姑等三人到瓦房店公安局找到侯俊,要求立即釋放王林凱及返還被搶劫的財物。侯俊不但蠻橫拒絕,還在公安局的大院裏,揪住王林凱姑姑的頭髮,用腳踢王林凱妻子的後身,恐嚇謾罵:「就你這熊樣的,就是在這大院裏,要不就揍死你!」。 「侯俊」身為國家公務員,公安執法人員,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惡案例比比皆是,不更多的列舉了。 古人說「千里搭長棚,沒有不散的席」、「識時務者為俊傑」。我們善意地規勸瓦房店市政法委、「610」、公安局政經保大隊和侯俊的同僚們:迫害法輪功首惡江澤民,已經在多個國家被起訴,你們頂頭上司薄熙來、周永康、李東生、王立軍都被繩之以法了,如今你們還不懸崖勒馬,悔過自新,機會和時間是有限的,惡報臨頭時悔之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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