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左右,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羅希珍在東風小學附近向一人贈送神韻光碟,此人過了一會又轉回來,還向羅希珍要光碟,羅希珍告訴他這光碟很珍貴,可以傳著看。此人一把抓住羅希珍說:我看你還有多少。隨即羅希珍被綁架。 下午四點多時,光明派出所給曾與羅希珍合租房子的人打電話,詢問羅希珍的一些情況。幾乎與此同時,幾名便衣警察到羅希珍打工的串店,打聽羅希珍的情況,在老闆的追問下,才出示警察證。警察向老闆謊稱羅希珍與人打架,被打住院了。他們來了解一下她平時怎樣,誰來找過她。老闆如實說,她平時挺好的,也沒人來找她。老闆還表示,既然住院了,得去看看她,需要錢幫著拿點兒。警察急忙說「不用」,就走了。 下午五、六點鐘,警察劫持著羅希珍到她租住的地方非法抄家。整個過程,羅希珍的雙手都反銬在背後,在屋子裏時和強制帶下樓上警車時都是被警察把頭按得很低,幾乎說不出話。 羅希珍在屋裏時喊「法輪大法好」,下樓時也一直在喊。她已被折磨得沒有多少力氣,但圍觀者都表示,她很堅強,都很同情她,很反感警察的抓人、抄家、暴力等行為。 警察還問羅希珍的鄰居們:羅希珍平時怎麼樣,誰和她接觸等等。鄰居們都說她是個好人,很善良,沒誰和她接觸。二十七日上午,有警察在羅希珍住處騷擾居民,問居民「是不是在這住」、「家裏都有甚麼人」等等。 二十八日,家屬到龍泉派出所,警察稱他們不是辦案單位,有專門管法輪功的地方。家人很擔心羅希珍,表示繼續到有關部門要人。 羅希珍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婦科病(常年流血)、還有腎炎等多種疾病都不藥而癒。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只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在各種環境中向人講真相,而多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勞教、判刑迫害。 二零零二年臘月十四日晚,羅希珍正在家做被子,突然闖進六、七個清河鎮警察,由清河鎮派出所警察董本軍帶隊,抄了羅希珍的家,抄走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並強行將羅希珍綁架,關押在清河鎮派出所。在那裏有一個外號叫大龍的警察抓住羅希珍的頭髮狠狠的往牆上撞,頭上多處被撞出大包;拳打腳踢的同時,嘴裏還不停地說:「看你再跑,再跑就打死你。」 二零零三年三月,羅希珍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羅希珍遭威脅恐嚇、剝奪睡眠、長時間罰站(每天從早晨站到半夜十二點,一站就是半個月)電棍電擊、破壞性灌食、被刑事犯按倒在地用鋼針扎、呈「大」字形綁在床上、被犯人付巧雲施以暴力等等迫害。由於羅希珍不配合邪惡,被非法加期迫害二十天。經過兩年零二十天的非法關押,羅希珍的體重從一百二十六斤降到了七十幾斤,回家後親人見狀都流下了眼淚。 回家以後,清河鎮派出所及鎮政府幾次上她家騷擾。羅希珍被迫流離失所,丈夫承受不住一次次的騷擾與夫妻分離的淒涼生活,與她離婚。遭此不幸,羅希珍八十三歲的母親常常流淚,兩眼幾乎失明。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羅希珍在清河大街上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清河派出所的江貴玉等三名惡警非法抓捕,後被集安市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監獄遭受種種酷刑,現在手指還伸不直。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羅希珍回到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