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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小事
文/秦皇島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我在大法中修了十七年,下面寫兩件講真相的小事。

一步步師父都有安排

講真相、救人這是大法弟子的責任,我做的不很主動。記得有一段時間,下班坐公交車總能和一個比我大十歲左右的大姐相遇,她很願意和我說話,我卻一直沒對她講真相。

一天,我想為甚麼老跟她坐在一起,這不是偶然的,我應該給她講真相、救她。這樣想著,怎麼開口呢?從哪自然切入話題呢?這時已下車,需要和她走一段路再坐車,我正在想著怎麼跟她搭話說正題,她突然開口說:「你說現在的人怪不怪,不認識就跟你搭話,有一個女的比我還大,她問我說,你這個鞋挺好。還跟我說,入過黨、團、隊沒有,說將來有大難,得退出來。你說有沒有意思,這個人都和我說兩次了。」

聽完這話我簡直太高興了,我趕緊說:那她是真心對你好啊!有很多法輪功發放的小冊子、光盤,你都看過嗎?她說從來不看。我說,我都看過了,也看明白了,寫得非常好,都是教人向善,告訴人們做人的道理。我用第三者的角度,告訴了她退出黨、團、隊是怎麼回事,還跟她說,有人跟我講,我也退出少先隊了。我講,現在的人不管做啥,兩個目地:名和利,你有見過不求名利,只為你平安的嗎?只有法輪功才能這樣。再說,就算不像他們說的那樣,你沒出錢、沒出力,甚麼都沒損失,如果將來像他們說的那樣,咱們是不是把命保住了?我問她入過甚麼,她說入過團、隊,但早就不是了,早就退了。我說因為在入的時候咱們舉手發誓了,一輩子都是它的人,就像兩口子,兩人感情不好,分居住,但他們還是兩口子,只有辦離婚手續了,才是真正分開。咱們只有自己內心說我退出來,起個小名、化名,才管事,那樣就真正的有神佛保祐你了。就這樣,非常順利的給她起個小名,幫她退出團、隊組織。告訴她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事後我非常感慨,真是只要你有這個心去救人,師父就把一切都給你安排好了,你只要去做就行了。

你太善了

我是做買賣的,有很多顧客到店裏。一天,一個中年男子來到店裏轉了一圈,坐了下來,開始說些我經營的產品。從他言談舉止、做派,一看就是個不正經、混混之流的人,我很不喜歡這種人。但在談話中,我了解到,他是在企業工作,而且還是個領導幹部。

他在我這裏坐了很久。我的心開始變化,不再看他的表面,既然來到我這裏,便是有緣,我要救他,我的心裏甚麼雜念都沒有了,不怕在店裏店外人來人往,不怕對面的人就是主管迫害本單位煉法輪功的人,我直視他的眼睛,真誠、正直、語氣誠懇的對他講大法的真相,勸他退出黨、團、隊,也回答了他的一些疑問。

說了很久,猛然我發現他的面貌、形態、整個人的精神狀態都在變化,變的正正經經、大大方方,非常祥和的一個人。他紅著臉,看著我,發自內心的說:「你太善了,你太善了。」臨走時他說再考慮考慮,可是我送走的和剛到我這屋來的完全是兩個人,從外貌到精神狀態完全是不同的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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