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法院七月九日開庭,律師到場為法輪功學員楊賀梅做無罪辯護。律師指出:破壞法律實施只能是有公權力的人,楊賀梅只是一個普通的老太太,公訴人沒有提供證據證明楊賀梅發一個宣傳材料怎麼導致了破壞法律實施? 律師指出:憲法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公民的言論表達和宗教信仰自由。起訴書指控楊賀梅家裏存有大量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當事人在住所持有或藏有,這在兩高司法解釋中不構成犯罪。二零零五年政府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也沒有法輪功。 當天上午九點三十分,主審庭長李喜峰宣布開庭,煞有其事的進行了所謂的法庭調查,但只讓公訴人說,對楊賀梅的無罪申辯、當庭講明真相多次打斷;並揚言:法院是要公正判決,但法院歸共產黨領導,要聽黨的。 辯護律師最後嚴正指出:「懲罰犯罪,應當建立在查清事實和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礎上,漠視法律、錯誤懲罰,必然造成更大的傷害。法無明文不為罪,這是現代文明社會對法治的最起碼的要求,社會良好秩序的建立,更需要依法辦事,在法律框架內懲罰。刑法三百條不是一個框,不能甚麼都往裏裝。法院必須堅持法律底線。」 七月九日上午,衛東法院戒備森嚴,近二十名全副武裝的警察分布在法院周圍,過往行人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有人就問在場警察,警察回答說:「我們是上面安排來值班的,不知道是甚麼事。」 楊賀梅女士今年五十八歲,係河南省平頂山市河南地質二隊化驗室退休職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她因不放棄信仰,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留所、甚 至被關進平頂山精神病院迫害。衛東610各級人員長期安排專職人員監視、蹲坑,每逢敏感日到來,就要安排四名專職人員二十四小時監視、盯梢。面對迫害,楊賀梅始終正念否定,坦然面對,並指出這場對善良人的迫害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二零一四年 三月四日下午四點左右,楊賀梅在平頂山市衛東區誠樸路與黃金路交叉口附近發放真相資料,卻被不明真相人員李劍輝(二十多歲,電話:15225023666)打電話向在衛東區610的同學黃璞舉報,黃璞(電話:15036850000) 就和同辦公室的姚進科(電話:15037553789)一起趕到現場後撥打110報警。平頂山市東安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隊教導員張曉儒指揮李偉強、王偉 強、耿紅傑、呂雙河等人員將楊賀梅綁架,隨後非法抄家時將楊賀梅愛人陳鵬飛(後取保候審)一併綁架到平頂山市(西斜)看守所關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