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中共二零一三年廢除勞教制度後,又以非法判刑替代勞教,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一至六月,中共「六一零」操控下的湖北公檢法司部門,打壓律師,欺瞞家屬,偷偷開庭,對二十餘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誣判,其中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所謂的「六一零辦公室」是中共江澤民一夥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 (一)十七名湖北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武漢江漢法院誣判四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武漢市江漢區法院非法枉判三位大學教師沈學武四年、趙虎四年、陳崗三年,判六十五歲已被迫害命危的崔海女士五年。被害人依法提出上訴。 崔海 |
被迫害命危的武漢老太崔海,因武漢中級法院維持誣判五年,四月份被劫入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入監隊迫害。這是她第二次被劫入這個黑窩。 武漢江夏法院誣判四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上午九時,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胡冬生、吳梅、孫足英、柳金枝非法開庭。江夏區法院非法判吳梅、孫足英、胡冬生三人各五年徒刑,柳金枝三年半。 武漢王小順、徐燕萍被礄口區法院偷偷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武漢礄口區法院在不通知任何人的情況下,秘密對法輪功學員王小順、徐燕萍(許燕平)庭審,並誣判他們各三年徒刑。徐燕萍依法提出上訴;王小順家人聘請律師介入上訴時,礄口區法院以所謂超過上訴期為由,拒絕王小順的上訴。 武漢礄口區法院非法判楊靈富四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時,武漢礄口區法院非法庭審堅持信仰法輪功的善良人楊靈富,辯護律師有理有據的駁倒一切指控,要求立即無罪釋放。然而,礄口區法院不依法維護公正,於十五日宣布判刑四年。楊靈富依法提出上訴。 宜昌法院誣判五名法輪功學員 湖北宜昌市西陵區法院二月十九日對法輪功學員胡宗智(男)、仇敏(男)、劉丹梅(女)、劉豔萍(女)、謝厚美(女)非法開庭。 四月中旬,西陵區法院私下非法判五位法輪功學員三-四年。 黃岡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吳麗亞五年 湖北省龍感湖總廠法輪功學員吳麗亞二零一三年講真相被惡警綁架,現被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枉判五年,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送至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 (二)六名法輪功學員遭庭審或非法起訴 原判被駁回 湖北黃梅縣法院再次非法庭審戴美霞 湖北法輪功學員戴美霞,二零一二年五月被黃梅縣警察伙同江西九江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三月被黃梅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後,戴美霞委託律師上訴到黃岡市中級法院,黃岡中院於八月份駁回原判。黃梅縣法院將材料退回到黃梅縣檢察院,二零一四年三月檢察院又重新起訴到法院。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對法輪功學員戴美霞的二審非法開庭。 湖北237名民眾簽名、按手印要求釋放戴美霞女士 |
十堰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祝春梅 武漢法輪功學員祝春梅去年八月在十堰被綁架。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十堰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祝春梅。 武漢三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起訴 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法輪功學員王榮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被琴斷口派出所副所長桂雲飛等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至今,所謂「案子」已移交漢陽區法院。 湖北省武漢礄口區法輪功學員康佑元,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在東西湖區額頭灣被綁架,被關押在東西湖區看守所至今,惡人做偽證欲向法院起訴誣判。 武漢東西湖棉紡織廠三十多歲的女職工、法輪功學員劉珍俐,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被中共警察綁架,至今被劫持到武漢第一看守所。三月十九日被非法「批捕」。 武漢蔡甸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曉華 湖北武漢市蔡甸區法院於二月二十六日對湖北大學法輪功學員張曉華非法庭審。 中共湖北法院不講法律,「庭審」不問事實,以各種方式阻撓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將法輪功學員誣判入獄,整個過程凸顯中共才是「破壞法律實施」的真正罪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