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綜合報導)十幾年來,中共濫用《刑法》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過程中捏造罪名,酷刑折磨,刑訊逼供,阻止真相傳播,強押法輪功學員入冤獄。 通過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和平理性的講真相,人們逐漸明白了:原來中共才是破壞法律實施的真正罪犯。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維權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正義辯護。在迫害法輪功無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中共各級公檢法部門仍替「偷驢」的中共「拔橛子」,或誘騙家屬辭退律師,或阻撓律師閱讀案卷,或偷偷開庭,以莫須有的「罪名」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或判刑。 據不完全統計(通過民間途徑能夠核實到的),自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末,佳木斯地區(包括向陽區、前進區、東風區、郊區、富錦市、同江市、湯原縣、樺川縣、樺南縣、撫遠縣),共有113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總計592.5年。 圖1:佳木斯地區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從左至右,從上至下,分別是:馬學俊、商錫平、欒秀媛、宋丹、劉秀芳、劉延常、劉豔雲、盧美榮、邱玉霞、馬多、齊雙元、桑川、王文義、王英霞、王玉芳、王雲飛、王振、王莊、溫紅軍、吳鳳、吳志剛、許成華(朝鮮族)、許忠讓、楊麗、邊鳳蘭(蒙古族)、蔡桂芳、蔡桂榮、程淑傑、崔勝雲、馮秀娟、段宜法、鄧林鳳、付裕、高玉敏、侯勝江、黃敏、黃邵溥、黃衛中、季穎萍、姜紅、李成、李海善(朝鮮族)、李金生、李俊英、李榮堂、李香蘭、李少志、李文義、李孝梅、李秀芹、李秀榮、李豔傑、李豔榮、劉丹、李玉霞、劉春晶、劉鳳平、劉慶威、劉景豔、劉俊華、孫桂榮、孫立福、孫麗彬、孫兆海、湯憲國、田士武、萬樹青、王丹、王桂麗、王軍、王麗華、王麗新、楊淑珍、楊永平、尹海珠(朝鮮族)、由金英、於雲剛、於忠平、袁玉龍、張寶英、張春傑、張秀英、張征遠、鄒彩榮。 |
113位法輪功學員中,男性48人,佔42%;女性65人,佔58%。 在佳木斯市所轄的四個區、兩個縣級市和四個縣中均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郊區(含原永紅區)被非法判刑人數最多,高達24人; 圖2:佳木斯地區市縣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分布 |
被非法判刑的113人中,判刑時年齡最小的才22歲,年齡最大的71歲;被非法判刑時剛剛20幾歲的有10人:劉慶威、黃邵溥、馬多、劉丹、湯憲國、於忠平、邊立輝、王丹、王俊英、李榮紅。當時正是在校大學生的劉慶威被非法判刑12年。 刑期一年到二十年不等,十年以上的有13人:黃敏20年,孫兆海19年、宋濤18年、商錫平14年、孫殿山13年、馬學俊12年、董林桂12年、劉慶威12年、劉俊華10年、尹海珠10年、張傳禮10年、王麗華10年、馬春華10年。 圖3:佳木斯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分布 |
圖4:佳木斯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按年代分布 |
被非法判刑的113人中,來自不同的工作崗位和社會階層。 領導幹部至少6人: 馬學俊──佳木斯鐵路分局副處級幹部,歷任佳木斯鐵路分局木電段段長、企管辦主任、老幹部處副處長 孫立福──佳木斯鐵路分局武裝部裝備處助理工程師 張征遠──佳木斯鐵路分局通信工程師 陳麗──同江市農業發展銀行科長 綦先安──樺川縣勞動局 楊麗──佳木斯物資局 大學教師3人: 黃敏──佳木斯大學信息電子技術學院講師 楊永平──佳木斯大學藥學院副教授 孫殿山──東北師範大學 教師6人:馬多、劉延常、崔勝雲、王丹、鮑麗梅、范淑雲 警察3人:商錫平、齊雙元、劉俊華 醫護人員4人: 桑川──佳木斯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神經內科醫師 宋丹──湯原縣鶴立鎮合江林管局黨幹校護士 許成華──佳木斯市傳染病院護士 劉廣友──樺南縣閆家醫生診所 銀行職員3人: 尹海珠──佳木斯市工商銀行 宋濤──佳木斯市人民銀行 欒秀媛──工商銀行營業部出納科 藝術人才1人: 李海善──在湯原縣文化館工作,是黑龍江省音樂家協會會員及佳木斯市音樂家、文學家協會會員。 本科以上學歷的至少4人: 劉慶威──哈爾濱師範大學 劉丹──佳木斯大學 侯勝江──佳木斯大學 張慶華──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 還有很多人在佳木斯職業技能鑑定所、煤機廠、友誼糖廠、啤酒廠、自來水公司、電機廠、汽車公司、石油化工服務公司、第一塑料廠、東風造紙廠、車輛段勞動服務公司、農墾總局商業招待所等等各個單位工作。 目前有21人仍在冤獄中,他們是: 被非法關押地點 | 姓名 | 人數 |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尹海珠、欒秀媛、李秀芹、姜紅、宋丹、李豔榮、李孝梅、張秀英、李淑雲、李俊英、劉豔偉 | 11 | 佳木斯監獄 | 侯勝江、劉廣友、李金生 | 3 | 山東省第一監獄 | 黃敏、宋濤 | 2 | 佳木斯看守所 | 鄭迎春、劉懷斌 | 2 | 蘭州監獄 | 孫兆海 | 1 | 呼蘭監獄 | 商錫平 | 1 | 樺南縣林業局看守所 | 程淑傑 | 1 | 合計 | | 21 | 於雲剛在監獄中被迫害致死,孫桂榮、劉豔雲和王振三人因在監獄中遭受嚴重迫害回家後離世。董林桂、許成華、萬樹青三人因在監獄遭受嚴重迫害,造成身體輕微傷殘。鄒彩榮、李成、裴志福和程桂林四人原本是殘疾人,也被非法判刑。 張傳禮和朱文芳夫婦,張寶春和劉豔偉夫婦,李榮堂和李玉霞父女同時被關押在不同的監獄遭迫害;邱玉霞和馬多母女,蔡桂芹、蔡桂芳、蔡桂榮三姐妹同時被關押在同一個監獄遭迫害。 被關押期間至少造成十八個家庭被迫離婚,至少有十三人的家人在法輪功學員被關押期間離世而無法相見。多個家庭的孩子失去照顧,其中鄧林鳳十七歲的兒子聽說媽媽被非法判刑,突發急病含冤離世。王雲飛妻子正在懷孕時,王雲飛就被綁架,冤獄到期回家時孩子已經七歲了…… 一位正義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做正義辯護時,對著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官員這樣說:「因為我有充份的法律依據來維護他們的信仰,也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類的普世價值。他們所做的一切無論對社會還是對世人都是好事,有功而無過。然而,當法輪功被平反昭雪那一天來臨,當你們站在被告席上時,還會有誰、用甚麼樣的法律來為你們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