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綜合報導)2014年上半年,中共繼續利用國家機器,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捏造罪名,酷刑折磨,刑訊逼供,偽造證據,枉法誣判法輪功學員。 在世人都在覺醒的今天,在法輪功學員慈悲講真相的過程中,很多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在迫害法輪功無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中共各級公檢法部門「充傻裝愣」,或誘騙家屬辭退律師,或阻撓律師閱讀案卷,或偷偷開庭,以莫須有的「罪名」,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或判刑。 本文涉及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的數據均是以第一次開庭為基礎,第二次或以上次非法庭審、上訴庭審不在本文統計範圍之內;本文涉及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數據均是以第一次非法宣判為基礎,複審非法宣判不在本文統計範圍之內。本文信息來源均為明慧網,截止日期2014年6月26日。因為中共封鎖消息,還有很多非法判刑案例沒有曝光。 一、上半年被非法庭審及判刑四百一十三人 除西藏、海南、廣西外,2014上半年有二十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法輪功學員413人被非法判刑(庭審),也就是說,2014上半年每六天有十三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非法庭審)。見下面圖1和表1所示。至少有1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含七年),非法最高刑期達十年。 圖1 2014上半年各地區被非法庭審判刑情況 |
表1 2014上半年各地區被非法判刑(庭審)人數 地區 | 人數 | 地區 | 人數 | 地區 | 人數 | 遼寧 | 82 | 重慶 | 12 | 貴州 | 7 | 四川 | 34 | 江西 | 12 | 上海 | 7 | 河北 | 24 | 甘肅 | 11 | 內蒙 | 7 | 山東 | 24 | 湖南 | 11 | 新疆 | 6 | 河南 | 22 | 浙江 | 12 | 陝西 | 5 | 黑龍江 | 20 | 江蘇 | 10 | 寧夏 | 3 | 吉林 | 18 | 天津 | 11 | 福建 | 3 | 湖北 | 18 | 山西 | 9 | 青海 | 1 | 廣東 | 14 | 雲南 | 9 | 廣西 | 0 | 北京 | 13 | 安徽 | 8 | 海南 | 0 | 從圖1和表1我們可以看出: 2014上半年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庭審)最瘋狂的地區是遼寧省,竟達82人。其次是四川、河北、山東、河南、黑龍江、吉林、湖北,再次是廣東、北京、重慶、江西、甘肅、湖南,等等。 二、被非法判刑的刑期情況 2014年上半年至少有1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非法最高刑期達十年。他們是: 遼寧: 營口站前區,誣判郭延達十年; 大連金州區,馬瑞田被非法判刑八年六個月; 營口市鱍魚圈,韓錫傲被非法判刑八年; 大連金州區,夏元新被非法判刑七年; 朝陽市,張玉琢被枉判十年。 黑龍江: 齊齊哈爾,非法判謝立、謝偉七年和九年。 四川: 宜賓市興文縣,王建勝被誣判七年半。 巴中市巴州區,趙剛先被非法判刑七年。 天津: 北辰區,趙志(豔)燕被非法判刑七年。 南開區,王嵎石被非法判刑七年。 河南: 魯山縣,劉東方被非法判刑九年。 河北: 衡水市景縣,葛秀麗被非法判刑八年。 甘肅: 蘭州七台河區,賀建中被非法判刑七年。 吉林: 延邊州敦化市,潘義文被非法判七年。 內蒙: 赤峰市敖漢旗,吉曉東被非法判刑七年。 通過突破中共網絡封鎖傳遞出來的信息統計,2014上半年有190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案例: 被非法判刑五年以下142人,佔74.8%。 其中五年至七年以下刑期的有32人,佔16.8%; 七年以上的16人,佔%8.4。 如下面表2和圖2所示。 表2 2014上半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情況(190例) 五年以下 | 五年至七年以下 | 七年以上 | 總計 | 142 | 32 | 16 | 190 | 74.74% | 16.84% | 8.42% | 100% |
圖2 2014上半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190例 |
希望有良知的公檢法人員,拋棄中共邪黨,拒絕迫害,給自己留下一個未來。因為在中共表面任何的法律裏,都沒有迫害的依據。迫害法輪功是靠行政指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完全違法的。那些直接執行者,你們的行為已經嚴重觸犯法律,必將面對未來世界上正義法律的審判,而這一天正越來越近。江澤民已經成了國際上通緝的逃犯,別人偷驢,你拔橛子,這是何苦呢? 近年來,出現了大量公檢法人員遭惡報的例子。個個醜態百出,下場淒慘、恐怖。周永康、蘇榮、薄熙來、王立軍、李東生,你能比他們哪一個權勢大呢,結果如何?不要再僥倖了,善惡有報是天理!機會真的是不多了。趕快認清自身的危險境地,立即停止參與作惡,聲明退出中共邪黨、團、隊組織,在職權範圍內保存、收集罪證,善待和保護法輪功學員,將功補過。這是你們唯一的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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