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許昌市法輪功學員李淑華女士,五十三歲,為人心地善良,愛幫助別人。二零一三年五月四日,李淑華女士被北大公安分局北大派出所警察綁架。一年來,李淑華女士一直被非法關押在許昌市看守所遭受迫害。 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李淑華女士曾經深有體會地說:「婚後,我與丈夫經常生氣,所以,我對他的家人都很冷淡,婆婆雖然年事已高,並且跟著我們生活,但我對她從不關心。修煉大法後,我以一個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通過學法,師父叫我們按‘真、善、忍’做人,無論在工作、生活中,都要做一個好人,處處事事為別人好,與法對照,我明白自己應該孝敬婆婆。從此,我開始主動給婆婆洗衣服,做好飯菜,給她端到桌上,有好吃的先讓她吃,還經常給她洗澡。在她有病期間,我給她餵飯、洗尿布、洗屎布,沒有一點怨言。看到我的變化,丈夫臉上也常常掛上了笑容,從此家庭也變得和睦了。我告訴婆婆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得福報,她很相信。婆婆見人都會誇我好,親戚朋友從我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美好。修煉前,我身體多病,脾氣也不好,修煉後我身心受益,無病一身輕。」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獲得新生的她從心底感謝法輪大法。 在二零零九年七月,李淑華女士曾因向世人送發享譽世界的神韻晚會光盤,被西關派出所以丁鴿為首的惡警綁架抄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到新鄉女子監獄,她因拒絕「轉化」,多次被關小號迫害,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回到家中。 出獄時,她一米六的身高,體重卻只有七十斤。在監獄非法關押期間,李淑華的丈夫在中共壓力下,與她辦理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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