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普陀區國保大隊警察自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綁架法輪功學員楊曼曄女士後,一直在構陷資料,企圖對她非法判刑,至今已經三次被普陀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卷。辯護律師指出:楊曼曄信仰「真、善、忍」無罪。但普陀區國保警察仍圖謀繼續迫害。 楊曼曄家人聘請的辯護律師指出:一、偵查機關的所有材料能且僅能證明楊曼曄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而不能證明其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二、偵查機關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缺陷。偵查機關不僅沒有將楊曼曄的材料全部移送檢察機關,而且對楊曼曄實施疲勞審訊,涉嫌變相刑訊逼供。三、楊曼曄的行為完全符合《憲法》的規定。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信仰自由」,而「真、善、忍」本身就是舉世提倡的行為規範,楊曼曄信奉「真、善、忍」毫無過錯,更談不上違法。即使楊曼曄確實製作散發了法輪功資料,也是合法的,作為一位信仰者,學習傳播自己的理念,完全屬於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的範疇。 楊曼曄女士出生於一九六七年,大學本科畢業,家住普陀區雙山路,僅僅為做一個善良的好人,為能說句心裏話,為了對「真、善、忍」的信仰,為了讓世人了解真相不被謊言所誤,五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非法判刑與勞教迫害,屢次遭受非法抄家,一家人長期在中共迫害下過著驚嚇與擔心的日子,年幼的孩子在小學時就失去母親的照顧與關懷。 楊曼曄二零零零年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刑四年,由於她堅持信仰不配合邪惡的「轉化」被非法加刑九個月,期間遭受多種酷刑迫害如長期關禁閉、電棍電擊、長時間體罰勞役至膝蓋粉碎性骨折等。楊曼曄始終堅定修煉意志,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出冤獄。不到半年的時間,第二次被普陀區國保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劫持到上海青浦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楊曼曄第三次被綁架,一個月後走出了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底,普陀區國保、「610」人員以談話為名再次將楊曼曄騙出家門,隨後強行綁架,後被關入洗腦班進行非法強制「轉化」。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這已是楊曼曄第五次被綁架。信仰是天賦人權,受到法律保護。法輪功學員同樣擁有合法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傳播思想、信仰的自由。法輪功學員發傳單、講真相、修煉法輪功都是合法的。而中共迫害法輪功是靠行政指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完全違法的。 相關單位: 甘泉路派出所(宜川路351弄31號 郵編:200065 電話:021-22048250 56051745 ):丁浩(所長) 民警:黃駿 包江明 蘇嘉銘 薛廣歆 王明祥 韓乃貴 徐智中 俞寶軍 姜斌 周序香 王學貴 朱洪彬 夏文偉 張炳煒 趙龍田 劉曉民 吳靜波 楊壽強 徐韶光 劉育宇(社區民警) 普陀區看守所 :地址:柳園路555號 電話: 021-52916834 上海市普陀區公安分局 地址:上海市普陀區大渡河路1895號 郵編:200333 電話總機:52809966轉局長鄭文斌 普陀區政法委: 地址:大渡河路1668號 電話:021-200333 52564588 52656898 52765329) 書記邰荀、綜治辦主任居長鴻、辦公室副主任吳金波、禁毒辦主任李建山 普陀區防範辦: 地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122號1號樓 200333;電話:021-52825610、021-52825618 地址:大渡河路1668號2號樓9樓 200333;電話021-52825613 主任許曉寧021-52825610、副主任王霞萍 國保大隊:021-52809966*45910*45912 鄔菊偉021-22049412-49412(迫害過陳秀英、顧繼紅) 崔迎春021-22049410-49410 姚樹林021-22049425-49425 張春陽、蔡美菊(女,迫害過熊文旗)、鄭愷(參與多起抄家及非法提審)、蔣毅剛 普陀區檢察院: 地址:北石路609號 郵編200333 總機:02152564588 上海市普陀區法院: 地址:銅川路 1433號 電話:200333 62656265 52564588 院長席建聲、徐佳齊、唐敏(迫害瞿延來)、謝曉燕 021-52564588-8808 普陀區甘泉街道: 地址:普陀區志丹路125號 郵編200065 電話:56612260 傳真:56612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