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東港法輪功學員滕秀玲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午遭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和元寶區公安分局的多名惡警暴力綁架毆打,失去語言能力,後被迫害致命危。 同年九月十六日,東港市法院在滕秀玲身體高危狀態下,非法秘判她三年六個月,丹東看守所與其合謀開假證明,於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將滕秀玲強行投進瀋陽女子監獄。 滕秀玲家人為她聘請律師維護其權利,律師幾次去瀋陽女子監獄會見滕秀玲,均被監獄以各種藉口阻止。律師被迫向遼寧監獄管理局投訴,管理局答應給辦,但至今律師沒有見到滕秀玲。 目前,滕秀玲仍被關在監獄醫院裏迫害,強迫放棄修煉,生命危在旦夕!以下是滕秀玲被迫害的事實。 一、遭暴力綁架毆打與藥物摧殘 滕秀玲失去語言能力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午,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隊長兼「反×教大隊」大隊長杜國軍帶領國保支隊與丹東元寶區國保大隊多名警察,沖到丹東金元寶商場四樓,不出示任何證件,將正在陪家人買衣服的法輪功學員滕秀玲綁架。 酷刑演示:暴力毆打 |
惡警杜國軍等人流氓撒野般地將滕秀玲拖到商場步行梯的樓道裏,從四樓一直拖到商場一樓門外的台階上,滕秀玲鞋被拖掉,身體被拖傷。滕秀玲掙扎反抗綁架,遭惡警暴力毆打。滕秀玲的妹妹、姪女、外甥女上前阻止綁架,被流氓惡警杜國軍抓起來,摔出去挺遠。 酷刑演示:拖拽 |
商場外邊是步行街,當時圍觀群眾約有三、四百人。圍觀群眾對流氓警察暴力毆打弱女子,都非常氣憤,喊家人到車前面攔住,別讓他們跑了。 眾目睽睽之下,幾名惡警將滕秀玲抬起來扔進沒有牌子的轎車裏,拉跑了。因遭毆打驚嚇,導致滕秀玲抽風,四肢抽動不止,嘴說不出話來。在這種情況下,惡警杜國軍等人將其拉到丹東振興區肛腸醫院(脅迫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定點醫院)強行體檢,滕秀玲身體抽動不止,後被拉到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非法審訊。在惡警鄒德東、唐殿成的非法審訊記錄上,「滕秀玲回答」的後面寫的都是「不語」兩個字。這說明滕秀玲當時就已經不能說話了。 當日下午,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糾集東港市公安局,局長張振喜下令逮捕,並將滕秀玲移交東港市檢察院。同時,東港市國保大隊指導員高峰帶領大東公安分局多名警察賀旋凱、孫成道、韓長河、李超亮等人趕到丹東。賀旋凱說,他們去到丹東國保支隊時,看到東港市國保大隊惡警徐永和在那裏。當日下午五點多鐘,高峰、賀旋凱、孫成道、韓長河、李超亮等人一起,將滕秀玲在生命危急狀態下送進丹東看守所。滕秀玲被送進看守所以後,多次出現主意識不清,呼之不應,看守所監區醫院打氧氣搶救。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丹東看守所在打電話叫家人去接見時,看守所惡警曲楠曾交給滕秀玲丈夫一封信,此信是以滕秀玲的名義寫的,但是字體不是滕秀玲的親筆字,警察說是別人代寫的。信中告訴說滕秀玲是從同年七月一日開始不會說話的,是看守所裏的犯人自殺給她嚇的。信中還說滕秀玲要家人謝謝看守她的警察。然而,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滕秀玲丈夫去瀋陽女子監獄接見滕秀玲時,滕秀玲手顫抖的在接見室窗台上比劃寫給丈夫看,告訴丈夫她在丹東看守所被迫害致命危,被打氧氣搶救。 二、東港法院傷天害理的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在院長郭志輝、副院長辛吉輝的指揮下,東港法院辦案人李新田和韓貴元以顛倒黑白的鬼話和強加的罪名,給滕秀玲非法判三年六個月,不開庭,不通知家屬,也不給家屬判決書,秘密下判決。 九月二十二日,李新田、韓貴元和書記員宋清華三人到丹東看守所,強迫滕秀玲在非法判決書上簽字,滕秀玲拒絕簽字。在三名惡人的逼迫下,滕秀玲當時口吐白沫,四肢抽到了一起。他們趁機拽過滕秀玲的手強按住,在判決書上按了手印。在非法判決書上,清楚可見滕秀玲按下的不正常的手印。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中旬,家人聘請北京正義律師王光琦協助調查滕秀玲被迫害的事實,幫助營救滕秀玲。律師到檢察院閱卷後得知,滕秀玲被綁架後一直反迫害,不配合邪惡,不回答任何提問,拒絕一切簽字、按手印。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與東港市公檢法對滕秀玲的整個迫害過程都是非法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罪名是強加的;判刑證據都是偽造的;判決書的說辭都是顛倒黑白的;手段是流氓卑鄙的、沒有人性的。 三、丹東看守所開假證明將滕秀玲秘送監獄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丹東看守所打電話,叫家人去看守所接見滕秀玲。接見時,隔著鐵欄杆,家人看到滕秀玲身體瘦弱,雙手顫抖,眼含著淚水,望著親人,不會說話。此次接見後,滕秀玲連續幾次被秘送瀋陽女子監獄,都因滕秀玲病情太重而被監獄拒收退回。 約一週後,看守所又打電話,要家人到看守所接見滕秀玲,向家人索要三千元錢,說是給滕秀玲檢查病,證實滕秀玲到底有沒有病。家人知道他們想讓家人替他們承擔密送滕秀玲去監獄的往返費用,拒絕了他們的非法勒索。勒索不成,馬上又改為叫家人到街道去開證明信,證明滕秀玲以前得過癲癇病。可事實上,滕秀玲從沒得過癲癇病,而且修煉法輪大法十幾年,她沒吃過一粒藥,身體非常健康。而滕秀玲抽風是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和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東港市開發區公安分局惡警兩次非法闖入家中,對她暴力綁架毆打造成的。家人因此再次拒絕了他們的無理要求。家人拒絕後,警察馬上說:「你們再不開,我們自己去開。」接見期間,滕秀玲顫抖的手伸出鐵窗外,在弟弟的手上比劃著寫下幾個字:我快要瘋了!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操控下,丹東看守所與瀋陽女子監獄勾結,非法開假證明,將生命處在危急狀態下的滕秀玲強行送進瀋陽女子監獄,草菅人命! 四、滕秀玲被藥物摧殘 強迫放棄修煉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律師和滕秀玲的妹妹一起去監獄接見滕秀玲遭拒絕。二人與警察袁某談話中得知,滕秀玲入監以後被關押在監獄醫院監區,一直被關在醫院裏藥物摧殘。在丹東看守所關押期間,滕秀玲一直拒絕服藥,而瀋陽女子監獄醫院監區管教隊長袁某卻說滕秀玲主動配合吃藥,並說滕秀玲告訴她「吃藥管用」。滕妹追問:你們給我姐吃的是甚麼藥?袁某搪塞說「藥名太長了,我記不住,等下個月你來接見時我再告訴。」而當滕妹告訴她下個月一定要來接見時,袁某馬上改口,立即提出:「下個月你來接見,你得去社區、派出所開證明,證明你不煉法輪功才能讓你見。」滕秀玲的妹妹指著接見室牆壁上的監獄「會見須知」說:「會見須知」上沒有這個規定。袁馬上回答:「煉法輪功的就不行。你煉法輪功,你會說鼓勵她的話,我們不好轉化。」說完就走了。 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袁某打電話給滕秀玲的丈夫,不讓滕秀玲的妹妹去接見滕秀玲,如果去接見,必須到當地國保大隊開證明信,證明不煉法輪功才可以見。 五、監獄阻止律師會見滕秀玲 拒絕保外就醫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今,律師受滕秀玲家屬委託,幾次到瀋陽女子監獄會見滕秀玲,要求給滕秀玲辦保外就醫,瀋陽女子監獄都以荒唐的藉口阻止律師會見。 律師受滕秀玲家屬委託,到瀋陽女子監獄會見滕秀玲,瀋陽女子監獄以各種藉口和謊言阻止律師接觸滕秀玲。第一次,監獄說要向上級彙報,得到上級答覆後才可接見,幾天後回答律師:滕秀玲必須服刑一年半以上才可辦保外就醫。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律師和滕秀玲的妹妹一起去監獄,要求見滕秀玲。袁說:「你姐不認罪,她要認罪,就可以讓她到下面(指醫院監區各小隊幹活兒車間)去,下面可以減刑,法輪功在這裏有好幾個減刑走的。不認罪,就得等到滿刑才能走。」 律師找遼寧監獄管理局投訴,監獄管理局答應給過問,幾日後律師得到監獄管理局回答:監獄說滕秀玲身體有所好轉,不需要保外就醫。律師向監獄管理局申訴,監管局負責人員答應給辦,但是至今沒讓律師會見滕秀玲。 六、瀋陽女子監獄掩蓋迫害的手段 滕秀玲處境險惡 家人在與滕秀玲電話接見時,隔著玻璃看到,她身後站著女警察,身體側面站著一名無期徒刑的犯人,她們這樣交叉站著,正好能夠監視滕秀玲和家人說話的口型與表情,恐滕秀玲用表情告訴家人受迫害的情況;警察胸前戴的牌是反扣著的,不讓家人知道她們的真實姓名。滕秀玲不會說話,身體瘦弱,肢體顫抖不止,目光裏透出的是緊張和恐懼,精神狀態非常不好。 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滕秀玲的丈夫一個人去會見她時,滕秀玲顫抖的手在窗台上比劃著告訴丈夫,她在丹東看守所被迫害得打氧氣搶救,家人給她存的錢,她一分也沒花著,都被看守所警察給扣作醫藥費了。但因為身後站著警察,身邊還站著犯人監視,她沒有機會告訴丈夫她在那裏遭受的折磨。 從監獄一直阻止律師會見滕秀玲,不敢讓她妹妹接見滕秀玲,以及滕秀玲眼睛流露出的恐懼目光,就足以清楚滕秀玲的目前的險惡處境了。 瀋陽女子監獄的前身,是瀋陽大北監獄的女子監獄。二零零三年,遼寧惡黨擴建監獄,瀋陽大北監獄搬遷到瀋陽市於洪區平羅鎮白辛台村,大北監獄的女子監獄開始獨立門戶,就此改名為「瀋陽女子監獄。該監獄的「醫院監區」,搬遷之前叫「瘋儍隊」,關押的都是精神病、瘋痴呆傻的犯人,地點就在監獄醫院裏。二零零零年以後,瀋陽女子監獄開始申報國家「部級監獄」,瘋儍隊影響申報,就更名為醫院監區。最早押在「瘋儍隊」的多是精神缺欠、瘋痴呆傻的刑事犯人,這些人並不是服刑前就是痴呆傻, 她們原本多是正常人、健康人,是在服刑期間被摧殘折磨成瘋痴呆傻的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打擊迫害法輪功開始後,被判刑入獄的大批堅定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監獄醫院裏,遭受各種非人的酷刑折磨,這裏變成了人間地獄!在這裏,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已無法知道它的準確數字! 因為關在這裏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越來越多,一個樓層裝不下,二零零五年開始,中共遼寧惡黨又投資撥款新建一棟樓,掛牌監區醫院,對外叫「醫院監區」。實際上,酷刑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集訓中心」、「矯治中心」都在這裏。在這裏,那些人性扭曲、喪失良知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手段無所不用,令人髮指。那些慘死在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是在醫院魔窟裏被迫害致死的。所以,關在這裏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時刻都有生命危險。 滕秀玲入獄至今,一直被關在監獄醫院裏迫害,被強迫用藥,強迫放棄修煉,生命危在旦夕! [附錄]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袁某與滕秀玲妹妹、律師的對話: 袁:你是滕秀玲甚麼人? 滕妹:我是她妹妹,我來接見她。 袁:一個月只能接見一次,這個月你家人已經接見過,下個月再來吧。 滕妹:我家人上回接見,看到我姐肢體顫抖得很厲害。 袁:你家人誇張,你姐現在有所好轉。 滕妹:癲癇、抽風,是警察抓我姐時,對她使用暴力造成的。 律師:看守所以前送她來你們是不收的,這次怎麼收了? 滕妹:送過好幾次,都是病太重,你們不收。 袁:(丹東)看守所開了證明送來,我們才收的。 滕妹:他開的證明是假的! 袁:這個我不管,不是我收的。轉問律師:你是甚麼人? 律師:我是滕秀玲的律師。 滕妹:幫我姐姐辦保外就醫。 袁:你姐姐是不能辦保外就醫的。轉向律師:律師,你是知道的。 滕妹:我姐姐在這發過幾次病? 袁:一次也沒有。你姐姐見了家人就抖得厲害。 滕妹: 為甚麼?你們還給她打針、吃藥嗎? 袁:吃藥。是從看守所帶過來的藥。我們就按照這個(藥方)給她吃,你姐很配合,她覺得這個藥很管用。 滕妹:給她吃的是甚麼藥?那藥叫甚麼名? 袁:藥名太長了,我記不準。下個月接見,我告訴你。 滕妹:吃藥花誰的錢? 袁:花你姐的錢。 滕妹:花我姐錢治病,那我們就接回家治。關在這裏,我姐出了生命危險,你們能負起責任嗎? 袁:你姐在這裏不會有危險。 律師:癲癇病是有危險的。 袁:你姐不認罪,她要認罪,就可以讓她到下面(指醫院監區各小隊幹活兒車間)去,下面可以減刑,法輪功在這裏有好幾個減刑走的。不認罪,就得等到滿刑才能走。 律師:你們不要歧視法輪功學員,他們沒做違法的事。 袁:我們對誰都一樣。我對你姐很好,不信,你下個月來問她我對她怎麼樣。 滕妹:我們來接見時,你們都用電話監聽,我姐姐身後還有一個警察,身邊有一個戴口罩的犯人,她敢說嗎?她說了,回去你們會整她更狠。再說,我姐姐還不會說話,怎麼告訴? 袁:她會用表情告訴你,她不會在這裏受虐待不讓家人知道的。 律師:你的意思是你們現在的制度好轉了? 袁(笑):這是我的工作,不能告訴你。 律師:請問你姓甚麼? 袁:姓袁。 滕妹:你的電話號碼給我們,我們好與你們聯繫。 袁:你姐夫那兒有,他還給我打過電話(只給辦公電話,不給手機號碼)。 滕妹:那好,下個月我還來接見我姐。 袁:下個月你來接見,你得去社區、派出所開證明,證明你不煉法輪功才能讓你見(不高興的表情)。 滕妹:(手指接見室牆壁上貼著的監獄「會見須知」)說:「會見須知」上沒有這個規定。 袁:煉法輪功的就不行。你煉法輪功,你會說鼓勵她的話,我們不好轉化。(說完,袁就走了。) 袁的警號是:2105395 ,袁與家屬見面時,胸前戴的寫著她自己姓名的名牌反扣著,不讓家人看到她的名字。袁的辦公電話:024─89296745 。 1、 二零一三年參與迫害滕秀玲的人員: 2、 綁架單位: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東港市國保大隊、丹東元寶區國保大隊。 3、 參與綁架人員: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隊長杜國軍,東港市國保大隊林永全、徐永和、任大一,丹東元寶區國保大隊三人。 4、 承辦單位、辦案人: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鄒德東、唐殿成。當日下午審訊:鄒德東、唐殿成。 5、 當日下午將滕秀玲送進丹東看守所:東港市國保大隊徐永和、任大一;東港大東公安所賀旋凱、孫成道、韓長河、李超良。 6、 丹東看守所: 接受關押滕秀玲人員:姜博然。 丹東看守所看押滕秀玲警察:曲楠、宋曉丹、蔣雪等人。 丹東看守所市女子所所長宋瑞敏。 7、 東港市公安局(區號:0415): 局長張振喜, 辦 7561666,手機13904158755; 副局長關志華,辦7144277,手機13942501958; 政委哈合才, 辦7144518,手機13942501777; 副局長張西臣,辦7144266,手機113394263888; 副局長馮忠國,辦7145959,手機113604151555; 副局長王文強,手機13591500100; 副局長孫曉峰,(2012年11月至今),開發區公安分局局長(2007年至2012年11月)手機13941567111,宅 656106 ; 副局長宋詩和,(2012年11月至今),大東公安分局局長(2007年11月至2012年11月),手機13898511777,宅767588; 副局長徐福安, 辦7146368,手機18241519999; 國保大隊長王潤龍,辦7144608,手機15841578799 ,宅7121087; 國保大隊教導員高峰,辦7144608,手機13704955516 ; 國保大隊副隊長林永全,辦7144608,手機13942531638,宅7102638 ; 國保大隊警察徐永和,辦7144608,宅7147189,手機13942501917; 國保大隊警察任大一 ,辦 7144608,手機13942523322。 6、東港市大東公安分局: 指導員張鳳斌,辦7178078,手機13591502777,宅761783; 警察賀旋凱(辦案人),手機13050304777,宅731779 ; 警察韓長河(辦案人),辦7188831,宅6676783,手機13841521759; 警察孫成道(辦案人),辦7188831,手機13941571745; 警察李超良(辦案人),辦7188831,宅 6607585,手機13841569488 。 7、東港市檢察院: 公訴科長馬光遠,手機13942521507; 辦案人曲紅玲,手機13841521367; 檢察員、辦案人於雷,手機13516073636。 8、東港市法院: 刑事庭庭長、辦案人、審判長李新田,辦2277521,手機13019807219 ; 法官、辦案人、送達人韓貴元,辦2277532,手機13704955586;(韓貴元的妻子叫單峰,在東港市前陽鎮政府婦聯工作,五十多歲)。 書記員宋清華,18241587860; 法警李運昌(2106043),15941555699; 法警鞠秀傑,2277609,13941501999; 法警徐茲與,13470481718; 法警劉家法,2277591,13342161566。 東港市法院與丹東看守所合謀迫害滕秀玲記錄: 1)2013年8月14日,李新田、宋清華、韓貴元(送達)、李運昌到丹東看守所提審滕秀玲。丹東看守所值班警察蔣雪。 2)2013年9月16日上午,李新田、宋清華、韓貴元、鞠秀傑、徐茲與、劉家法到丹東看守所提審滕秀玲,丹東看守所值班警察叫蔣雪。 3)2013年9月22日下午3點強迫滕秀玲按手印,將滕秀玲迫害抽風的人員:送達人韓貴元、李運昌。接送達人:丹東看守所宋曉丹;丹東看守所副所長宋瑞敏脅迫,值班警察叫蔣雪。 東港、丹東自2009年─2013年參與迫害滕秀玲的人員名單 (一)2009年12月---2010年2月參與迫害滕秀玲的人員: 1、丹東市公安局: 丹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 (從2009年7月17日開始秘密蹲坑監視) 丹東市公安局網警支隊特務:楊月紅、李強 。 2、東港市公安局: 王尚慶 局長, 手機13904151666。 崔義發 政委,手機13942537098。 哈合才 副局長,0415-7551178 ,手機13942501777 王潤龍 國保大隊長,辦7144608,手機15841578799 ,宅7121087。 高 峰 國保大隊教導員,辦7144608,手機13704955516。 林永全 國保大隊副隊長,辦7144608,手機13942531638,宅7102638。 徐永和 國保大隊惡警(原合隆鎮派出所所長)。 13942501917。 宋詩和 大東公安分局局長(2007年11月至2012年11月),手機13898511777。 張鳳斌 大東公安所指導員,辦7178078,手機13591502777,宅761783。 劉成玉 大東公安所警察(2009年辦案人),綁架人、辦案人。手機13942567588。 管曉東 開發區公安所副所長,綁架人、辦案人。手機13942501234。 肖正航 刑偵大隊警察,綁架人、辦案人。手機13941557334。 於偉華 大東公安所警察(2009年辦案人),綁架人、辦案人。13384151683, 於明亮 開發區公安所警察,綁架人、辦案人。手機13841531238 。 白顏慶 長安派出所副所長,綁架人、辦案人。手機13841571110。 高啟才 東港市經濟開發區公安所警察,綁架人、辦案人。手機15942593677 。 孫昌虹 大東公安所警察,綁架人、辦案人。手機13130516678。 肖永強 大東公安所警察,綁架人、辦案人。手機15141531333 。 呂志學 大東公安所警察(非法錄像、拍照) (二)2011年3月15日參與迫害滕秀玲人員: 1、東港市公安局: 王尚慶 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黨組書記(2007年10月至2012年7月),手機13904151666。 崔義發 政委(2004年3月至2012年11月),手機13942537098 。 哈合才 現任公安局政委(2012年7月至今)辦電:7144518,手機13942501777。 王潤龍 國保大隊長、惡警,辦7144608,手機15841578799 ,宅7121087。 高 峰 國保大隊教導員,辦7144608,手機13704955516。 林永全 國保大隊副隊長、惡警,辦7144608,手機13942531638,宅7102638 徐永和 國保大隊惡警。 13942501917。 張鳳斌 大東公安所指導員、惡警,辦7178078,手機13591502777,宅761783。 於偉華 大東公安所惡警(2009年辦案人),13384151683,綁架人、辦案人。 潘賢浩 大東公安所惡警,15841588099,綁架人、辦案人。 孫德芳 開發區公安所惡警, 15114181516,15941516158 ,綁架人、辦案人。 於世傑 開發區公安所惡警,13470497525 ,綁架人、辦案人。 (三)2013年參與迫害滕秀玲人員: 1、丹東市公安局 鄒德東 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惡警,6月25日參與綁架、辦案人 唐殿成 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惡警,6月25日參與綁架、辦案人 還有丹東元寶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三惡警。 2、丹東看守所 宋瑞敏 女子看守所所長 曲 楠 看押滕秀玲的女警察 宋曉丹 看押滕秀玲的女警察 蔣 雪 看押滕秀玲的女警察 姜博然 接受關押滕秀玲的警察 3、東港市公安局: 張振喜 公安局長、黨組書記(2012年6月至今),辦電:7561666,手機13904158755 ,宅電2537788 。 哈合才 現任公安局政委(2012年7月至今),副局長(2004年3月至2007年12月),副局長兼黨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2008年至2012年7月,主管迫害法輪功),政治處主任(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辦電:7144518,手機13942501777。 關志華 現任公安局黨組書記(2012年7月開始主管迫害法輪功),副局長(2002年至2012年7月),辦電7144277,手機113942501958 。 張西臣 副局長(2006年9月任職),辦電:7144266,手機113394263888 。 馮忠國 副局長(2009年5月27日),辦電:7145959,手機113604151555 。 徐福安 現任副局長(2012年11月至今);2004年7月30日至2005年7月30日,因挪用公款106萬元(保證金)被判刑一年、緩刑二年。手機 18241519999 。 王文強 副局長(2012年11月至今),手機13591500100 。 孫曉峰 副局長(2012年11月至今),開發區公安分局局長(約2008年至2012年11月)手機13941567111,宅電 656106 。 宋詩和 副局長(2012年11月至今),大東公安分局局長(2007年11月至2012年11月),手機13898511777,宅電767588。 徐福安 現任副局長(2012年7月至今);刑警大隊長(1999年1月25日至2001年1月8日);副局長(2001年2月至2004年7月底),2004年7月30日至2005年7月30日,因挪用公款106萬元(保證金)被判刑一年、緩刑二年;副局長( 2012年11月恢復工作)。手機 18241519999 。 高普平 現任政工、監察主任;政治處主任(2006年11月至2012年11月),刑偵大隊指導員(2006年10月以前),辦電:7147226,手機113942588921 。 王潤龍 國保大隊長,辦7144608,手機15841578799 ,宅7121087。 高 峰 國保大隊教導員,辦7144608,手機13704955516。 林永全 國保大隊副隊長,辦7144608,手機13942531638,宅7102638。 張鳳斌 大東公安所指導員(主持工作),辦7178078,手機13591502777,宅761783。 鄭大東 副所長,辦7122680,宅 7557557,手機13942571817 。 陶學良 副所長,辦7186100,宅 7139859,手機15942526166 。 解 斌 副所長,辦7137911,宅 7135966,手機13324151678 。 王 力 副所長,辦7137911,宅 7123011,手機15304051111 。 賀旋凱 大東公安所警察,主要辦案人,手機13050304777。 韓長河 大東公安所警察,辦案人,手機 孫成道 大東公安所警察,辦案人,手機 李超良 大東公安所警察,辦案人,手機 4、東港市檢察院: 王穎蘭 檢察長、黨組書記(2007年11月至今),辦6276301,宅2857766,手機13941510755 。 王宏革 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2009年6月至今,主管迫害法輪功)。辦6276302 ,手機13941596366 。 馬光遠 公訴科長,手機13942521507。 曲紅玲 檢察員(辦案人),手機13841521367。 於 雷 檢察員(辦案人),手機13516073636。 5、東港市法院: 郭志輝 院長、黨組書記(2012年11月任職至今),辦電: 2277555 、7171999 。 辛吉輝 主管迫害法輪功副院長,辦2277501,手機13941574609。 唐貴君 副院長,辦2277599,手機1394152184; 高慶良 副院長,辦2277566,手機13898521566; 李新田 刑事庭庭庭長、辦案人,手機13019807219 。 韓貴元 刑事審判員、辦案人,手機13704955586。 宋清華 書記員 李世斌 陪審員、辦案人 李運昌 法警(2106043),15941555699; 鞠秀傑 法警,2277609,13941501999; 徐茲與 法警,13470481718; 劉家法 法警,2277591,13342161566。 柳慶威 法警大隊大隊長,辦電:2277500,手機13516078777 。 6、東港市政法委 於 洋 市委常委兼政法委書記(2009年12月至今)。辦電:7148323,手機13604151888。 孫成立 副書記、穩定辦主任(2006年11月至今),辦電:7147627,宅電7130096,手機1294537837、13941585369 。 於志民 副書記、綜治辦主任(2010年3月至今),綜治辦副主任(1999年7月至2010年3月)。辦電:7147147,宅電7128256,手機13050356908。 王忠利 副書記( 2011年任職至今)。辦電:7148161,手機13941571057,宅電7129608 。 鞠素瀾 副書記兼司法局長(2010年至今),辦電:7147048,7137888, 13942501888 。 譚亮深 穩定辦(1999年7月至2011年),穩定辦副主任(2011年至今),辦電:7147681,手機13314086653 。 8、 東港市新興管理區土房村 肖光遠 治保主任,為撈取資本配合東港惡黨「610」迫害滕秀玲。 楊玉萍 婦女主任、惡人,監視、構陷舉報滕秀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