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雷州市法院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初對法輪功學員馮彩鳳秘密開庭,對馮彩鳳非法判刑五年。 據悉,馮彩鳳在法庭上慷慨陳詞,堅持信仰「真善忍」無罪,做好人沒有錯,要求當庭釋放自己。在遭非法宣判後,她拒絕在所謂判決書上簽字,並當即要求上訴。 馮彩鳳是廣東省雷州市唐家鎮人,生於一九七五年。在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後,馮彩鳳堅持修煉法輪功,三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年被非法判刑,直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才出獄回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馮彩鳳與雷州市第八中學教師邱建華,在雷州市白沙鎮散發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光盤時,因遭人惡告而被白沙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雷州市第一看守所。 馮彩鳳年邁的父母至少八次去雷州公安局要求見人,公安局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不讓馮彩鳳與家人見面。至六月初,馮彩鳳被秘密開庭審判,她的家人毫不知情,以致無法為她聘請律師做辯護。 迫害馮彩鳳的責任單位及相關人員: 雷州市政法委: 書記龐康穩 雷州市「610」主任陳恩祿13822566456辦0759-8814248 雷州市「610」副主任陳道新13590006689、0759-8814248 雷州市法院: 本案審判長王喬13536442003固話0759-8499306 雷州市公安局: 副局長陳威 國保大隊:曹贇13702691268週飛 雷州市第二看守所:0759-8813435 白沙派出所:所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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