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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入心 才能不迷失
文/大陸大法弟子 歸真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我是老弟子,有幸參加了師尊的講法班。但是由於對學法的認識只是浮在表面上,天天在學法,卻沒入心,總好像隔著甚麼,沒有把自己真正溶於法中,法沒在心中扎根,導致在前幾年邪惡迫害時,失去了正念,陷入了人的觀念,邪悟了,犯下了對不起法、對不起師尊的天大罪過。其實,是因為沒學好法,而讓舊勢力鑽了空子,走了舊勢力的安排,多麼慘痛的教訓。

當我按照師尊的教誨、要求,靜下來學法,多學法,學法入心,感悟到學法是多麼重要。學法是修煉人的根本保障,只有學法入心,法在心中堅如磐石,才能發揮大法的威力,才能不迷失方向,抵制住世間的種種誘惑,才能去掉骨子裏那種為私為我的心。

一、去掉利益之心

單位給我補差一套房子,兒子媳婦離婚時,背著我分割了我的房屋。原認為自己的利益之心不重,雖不富裕,但常幫助有困難的同修。而當這麼一大筆房款失去時,心裏總是有些不舒服。

《轉法輪》中師尊說:「有的時候你看那東西是你的,人家還告訴你,說這東西是你的,其實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認為是你的了,到最後它不是你的,從中看你對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執著心,就得用這辦法給你去這利益之心,就是這個問題。」[1]師尊的法不正針對我講的嗎?我要去掉這利益之心。然而,人心真要去掉不是容易的事。

當聽到律師告訴我,不屬於婚房,他們沒有分割權時,我的人心又浮起來了,讓法院判。這事攪得我時時不能完全靜下來。

當學到《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師尊說:「因為修煉必須得是發自內心的主動去修,你真得能在利益面前、在名情中剜心透骨的傷痛中拿的起來放的下才行。」[2]啊,我一下明白了,不涉及你的切身利益,不觸及到你的心靈不好使,就得在這剜心透骨中,才能看出你是不是真正放下這利益之心。為了對自己負責,深挖一下,我這利益之心雖然放下了,但摻有水份。因為我知道了法院判的話,也不能完全要回房屋,在沒有希望的情況下,才把這利益之心放下。甚麼時候我能在過關時、去執著時,真能坦然面對,不動心時、完全溶於法中,那才是境界的真正提高。

我體會到:遇到魔難時,在人與人心性摩擦時,你能想起法嗎?能想起多少法,能用法來約束自己的人心嗎?這是至關重要的。當法在心中扎根,法的威力能使那一顆顆人心敗下陣,直至消除。

二、講真相,勸三退的一些做法,僅供參考

我周圍有些朋友,有些是既得利益者,有的在部隊工作。在當面講真相後,他們雖知邪黨不好,但讓他退出,卻下不了決心。於是我寫上一封簡單的信,封好口,讓他回家好好看。信中特別明確說明給他起名字、三退。如不同意,可見面聲明,如同意不用回音。這樣既幫他下了決心,又給他常人中的面子。有人見到我說:起的名字真好聽,其中之意不用言表了。

近期我發現,眾生都在覺醒。當把《轉法輪》一書給聽過真相的人看時,都能欣然接受。真為他們高興,生命得到昇華。他們中很可能是未來的修煉者。

有位常人曾看過《轉法輪》,但由於種種人的觀念障礙她,使她放棄了。近期再給她書看後,她一下明白了,並說:我今後的生命全做這件事──修大法。可喜可賀,又一個生命得救了。

很明顯,師尊把正法的形勢在不斷向前推快時,另外空間的邪惡消除的越來越多,束縛人的思想因素就是越來越少。

做好三件事是師尊對弟子的要求,學好法,法入心是做好三件事的保證,讓我們在救眾生方面多用心,助師世間行,做一名真正的大法修煉者。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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