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在中共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十五年中,吉林省遼源市公檢法的不法人員一直在追隨迫害,眾多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監獄、拘留所、看守所,遭到各種酷刑折磨。俗語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這裏是曝光部份吉林省遼源市參與迫害者的可悲結局。 一、遼源市勞教所所長宗長玉、教育科長王治學、管理科長高廣友等惡人遭惡報 遼源市勞教所經常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他們將法輪功學員的雙手反扣上,使他們整夜休息不了,第二天,還得幹重活。有的惡警把法輪功學員吊在廁所裏面的桿上一整夜,有時吊在窗口處,讓蚊子叮和夜風吹。 法輪功學員劉景榮被惡警罰爬廁所一整夜,地面上還有屎尿。法輪功學員曲洪奎被獄警指使的勞改犯毒打得長時間不能行走。同時,勞教所裏為逼他們「決裂」,整天整夜的用「面壁」,「開飛機」等對他們進行體罰,還不能動,動就指使犯人打板,有時板子打斷了,就換光纜棍打,邊打罵,邊威脅和侮辱。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教育科長惡警王治學酒後毒打法輪功學員張維喜,長達兩個多小時。送回監室時,張維喜已被打得面目全非了。兩天後,張維喜全身腫脹,不能行走,兩眼看不見東西,獄警送醫院檢查時,發現肋骨已斷了兩根,就這樣,勞教所還不給醫治。 法輪功學員劉端勝等被警察扒光衣服,雙手反扣在暖氣管子上,用電棍電全身。當時場面慘不忍睹,令在場的刑事犯都痛哭哀求,而暴徒王科長卻不屑一顧地狂笑。 現如今該所的所長宗長玉、教育科長王治學、管理科長高廣友、惡警石斌等惡人,因犯貪污罪被法辦,分別在東豐、石嶺監獄服刑,有的被撤職。 所長宗長玉等的惡報表面上的原因是權力鬥爭、貪污腐敗,但是,實質是他們在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中,積極參與了迫害佛法修煉人,是懷不正之心而自食其果。 二、遼源市「六一零」主任、各縣鎮公安不法人員遭惡報 遼源市皮富國,從九九年七二零至今,一直擔任遼源地區「六一零」主任,也是全國第一批把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關進監獄的兇手。十五年來,已有多名法輪功學員經他的手關進吉林省長春黑嘴子監獄,遭受種種酷刑,有的甚至被折磨致死。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日,皮富國駕駛公車,帶著情婦,行車途中與汽車相撞,皮富國受重傷,多處肋骨和腰骨骨折。 東遼縣渭津派出所所長王懷龍,多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前年出車禍,遭惡報死亡。 原東豐縣公安局長劉長林,多次簽字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他送進了監獄、勞教所。法輪功學員給他講大法真相,告訴他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他不聽。二零零九年,因通「黑」,被判刑入獄,現在在長春監獄服刑。 東遼縣遼河源派出所警察馮洋,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遭惡報,得血癌,死亡多年,當時只有三十歲左右,年紀輕輕的葬送了性命。 東遼縣安恕鎮中心校原校長邢久榮,聽信了中共謊言,積極參與迫害本單位法輪功學員:扣工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於二零零二年,邢久榮出車禍當場斃命,騎摩托車帶他的人卻安然無恙。 東遼縣安恕鎮原來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徐姓鎮長,聽信了中共謊言,九九年以後,經常到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搜書,誹謗大法師父,誹謗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是「小丑」,是非不分。徐姓鎮長遭惡報,一隻眼失明。 東遼縣安恕鎮花園村原自保主任苑鵬舉,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他到法輪功學員家逼法輪功學員寫「不煉功保證書」,態度蠻橫。在開拖拉機時,有不點小坡,卻翻車送命,老百姓都覺得奇怪,哪知道這是善惡有報的天理在運作。 東遼縣壽山鎮大壽村一社隊長謝國棟,為了配合公安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整天在村裏耀武揚威,不可一世地到學員家搜書,嘴裏還不停地污衊大法。一天,他剛從學員家搜到一本大法書,正在得意之時,有兩個素不相識的穿著稅務服裝的人問他:「看你那小樣,你也不煉法輪功,你拿著《轉法輪》看甚麼?」他說是剛剛收來的,又說了一些誹謗大法的話,並說:「我就是不讓他們煉法輪功,看他能把我怎麼樣?」剛說完,這二人便把他猛打一頓,然後離開。圍觀的人很多,可無一人拉架。只見他滿身是血、處處是傷,不得不自己去住院。剛出院,痔瘡又犯了,又去手術。由於出血不止,回家後,幾天就死了。村民們都說這是他助紂為虐的報應。 在幾十年無神論的洗腦下,很多人已不再相信善惡有報是天理,但人都應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那麼同樣道理,種善因會結善果,種惡因會結惡果。雖然現實中有好人不得好,壞人沒遭報的現象,但那不過是因果循環過程中的階段現象和中間過程,此謂「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全都來報」。因果報應不論人是否相信,也不管其身份、貧富,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毫釐不差。 有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可能認為:政策是「上邊」(中共)定的,我們只是執行者;有些人覺得「上面的壓力太大」;也有些人看中了這是一個維持生計或者仕途升遷的本錢。殊不知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世間局勢瞬息萬變,誰能保證您有一天不會成為替罪羊?官場之中,從座上客到階下囚,不也是眨眼之間的事嗎?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可能逃脫正義與天理的審判嗎? 再說了,政策是「上邊」定的,但是,從非法抄家、巨額罰款、抓捕、審判、判刑,到用野蠻殘酷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甚至致殘、致死,隨意蠻橫地剝奪法輪功學員的申訴辯護權及家人探視權利等等,這些行為都是非法的,都將遭到清算!那時,哪個上級來替您承擔罪責呢?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一直都是暗箱操作,口頭傳達較多,不留痕跡,不就是到關鍵時候好推卸責任嗎!到了那一天,不管您是主動還是被動執行的,作為具體施惡者,您如何逃脫您自己所犯下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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