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寧夏中寧縣法院採信檢察院、公安局偽造的證據對法輪功學員丁乾(丁發棟)和尤海軍非法庭審,當庭沒有宣判結果,至今已過去近兩個月,倆人仍被非法關押,家人多次探視遭拒絕。 丁乾(丁發棟),今年五十二歲,原青銅峽市某中學教師,曾四次被中共非法勞教,遭受過關禁閉、坐老虎凳、毒打等酷刑折磨,身陷囹圄逾八年,二零一三年五月初才從勞教所出獄回家。 酷刑演示:老虎凳 |
尤海軍,今年四十四歲,工程車司機,和母親、女兒祖孫三人相依為命,生活艱難。尤海軍被綁架後,家人無論從精神上還是經濟上都遭受嚴重打擊。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中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劉勇等伙同中衛市公安局多名警察,闖到中寧縣法輪功學員尤海軍的家,綁架了尤海軍和正在做客的丁乾。九月十八日,劉勇和警察楊林非法提審丁乾,丁乾拒不配合。劉勇、楊林竟然偽造筆錄內容,然後代丁乾簽名,並將此作為「證據」提交到中寧縣檢察院。此後,檢察院兩次因證據不足,將此案打回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長王金成玉劉勇等繼續製作證據,第三次將此案提交到檢察院。 尤海軍被綁架後,絕食抗議迫害,人奄奄一息。劉勇等急於「立功」,一方面給丁乾偽造證據,另一方面給尤海軍找「罪證」。劉勇多次帶人闖到尤海軍的女兒就讀的小學,恐嚇僅十三歲的女孩。一次孩子被幾個警察恐嚇得兩腿發抖不會說話,幾天後都無法恢復正常,輟學三個多月。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寧夏中寧縣公檢法人員合伙上演了一出偽證據、偽鑑定連連的庭審,企圖對丁乾和尤海軍非法判刑。辯護律師為當事人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從法律層面闡述了修煉法輪大法是完全合法的,「真善忍」是普世價值,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非法的,要求當庭無罪釋放當事人。律師在辯護過程中屢屢被審判長和公訴人無理打斷,審判長張民鵬還說:不要提敏感詞語! 自開庭至今已近兩個月,丁乾、尤海軍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責任人: 中衛市區號0955 郵編755000 中衛市政法委:拓兆旺13409558977 中寧縣郵編755100 中寧縣公安局: 局長李滿洲 副局長王金成13629532999 國保大隊長劉勇13629553868 國保指導員周旭13739531123 看守所所長田興光13739584666、5024519、5790101-801 看守所副所長張建斌13519258395、5028918 中寧縣法院: 院長雍振海 0955-7074666、15609558899 審判長張民鵬 0955-7074616、18909551895 副庭長潘如軍 0955-7074617、18909558867 (主管此案) 審判員馬明謙 書記員卡某 中寧縣檢察院: 檢察長孫鳳玲13739503999 公訴人黃瑩瑩13723346332 公訴科科長譚豔玲18009561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