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三日】(接上文) 四、厚顏無恥的敲詐勒索 1、南陽市川光廠法輪功學員李仙芝,在散發大法資料時,被不法警察抓走,關進尚莊第一看守所。20幾個不法之徒輪番圍攻迫害這位60多歲的老人11天,直把這位老人折磨的不像樣子。警察勒索家屬數千元,後又把老人判刑一年。 2、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拘留所實乃斂財之所,不論甚麼人被關進拘留所,都得先交370元的伙食費,不論吃不吃或者關一兩天也不退,吃飯也只是一個饅頭,一塊普通火柴盒大小的鹽水泡蘿蔔,一杯稀麵糊糊。 3、項城市惡警到處綁架法輪功學員,抄家、敲詐勒索錢財,逼得法輪功學員流離失所,它們採用了各種酷刑對學員進行非人的迫害與虐待,並強迫法輪功學員長時間幹活,三年(2002年)來,項城市惡警採取各種手段非法謀取法輪功學員的錢財有五十萬元。 4、丁國營,滎陽市高村鄉人,一個文弱靦腆的年輕教師,因為在課堂上給學生講法輪大法好的真相,遭張常村小學校長張武松和本村書記的惡意舉報,被強行關押進三里莊看守所。家裏被勒索了7000多元錢,才擔保出來。後來,丁國營被鄭州監獄迫害致精神失常。 5、2003年夏天,禹州市政保科夏玉霄利用法輪功學員王淑賢在2001年從拘留所出來時的擔保人,也是說有人舉報她,要拘留她。法輪功學員王淑賢聞訊後離家出走。人不在家,惡警就逼家人交1500元罰款,否則就要將她兒子拘留起來,結果家人被敲詐去現金1500元(她兒子送去的)。 6、濮陽市清豐縣人六十六歲老人自述:1999年10月我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了半個多月,罰款兩千元錢。2000年10月,惡警又無故把我從家中抓走,非法關押我二十多天後,又向家人勒索五千元錢,並開除黨籍。 7、2004年4月下旬,禹州市政保科夏玉霄到法輪功學員王雪娥家的門市部,對她丈夫敲詐說:有人舉報王雪娥發傳單,讓她到局裏走一趟。其夫說:她沒幹啥呀。當時塞給夏玉霄200元現金和一條價值100元的香煙,夏走了。第二天夏玉霄又來到門市部,讓她丈夫帶他去家裏看看,結果在家中枕頭下搜出一本《轉法輪》,夏又威脅說要帶她去局裏。王雪娥的丈夫這次又被敲詐1000元現金作罰款,才將此事不了了之。(兩次都是王雪娥不在場)。 8、建設銀行職工、法輪功學員張大偉因上「明慧網」被國安大隊綁架,單位的兩台電腦被強行收繳。張大偉家人拜託熟人走門路,被敲詐了八萬多元才將他買出。 9、2001年2月縣法輪功學員趙寶莊、李英、楊勇、楊青怡、韓法忠,被澠池縣610綁架,其中趙寶莊、韓法忠被非法關押14個月,五個法輪功學員各被勒索錢財3000元。2002年4月法輪功學員楊勇被澠池縣610非法關押7個月並被勒索錢財2000元。 10、2006年元月16日晚,沁陽市(焦作轄管的縣級市)公安局不法警察闖進法輪功學員曹延明、黨嵐先家,強行非法抄家、綁架他們。被非法迫害的黨嵐先被勒索7000元後,保外就醫。曹延明因沒錢,仍被關押在沁陽市看守所,家裏留一個十一歲的女兒,無人照看。 11、原陽縣法輪功學員史秀榮,2006年12月12日下午到縣城南湯莊、任莊散發真相資料,被惡人構陷,第二天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李健到史秀英家,向史秀英家人敲詐4000元錢,說拘留15天就放出來。15日,史的家人到縣拘留所探視史秀榮,下午,李健就把史秀榮劫持到新鄉。 12、王春玲原為淮陽棉紡廠優秀的中層幹部,去北京信訪局上訪,當即被惡人劫持,送回淮陽看守所迫害。家人為了營救她出獄,東挪西借籌錢送禮,給趙敏(國保副隊長)、任偉(公安局副政委)各送了一身高檔服裝,給趙繼山、陳家昌、耿守靈都送了貴重禮品,出來時又被勒索罰款四千元。又一次,派出所設圈套把她綁架,投進看守所裏,逼家裏送錢。這一次家裏實在借不到錢送禮了,一直在監獄關押了四個月才出來。國保惡警喪失人性,根本不顧她家一貧如洗,又非法罰款二千元。王春玲已被迫害致死。 13、項城南關實驗小學音樂教師馮磊,三十出頭,文質彬彬。零四年五月,國保中隊長靳海帶一幫惡警闖到馮磊家裏,無故查抄。國保大隊長馬哲鋒幕後操縱,中隊長靳海在幕前蹦跶,以「送勞教」為殺手锏要挾其家人,敲詐一萬元,關了十幾天,才把無辜入獄的馮磊釋放。 14、白清利,男,61歲,南陽汽車廠大法學員。1997年得法,2001年參加法會,被惡警兩次非法抓捕關押,訛索家屬3000餘元放回,身心受到極大摧殘,2004年1月含冤而死。 15、自2007年12月20日,民權縣法輪功學員蘇雲仙被時任國保大隊隊長的常和平一行抄家迫害以來,一直流離失所。在2008年1-5月間,常和平因找不到法輪功學員蘇雲仙的下落,竟把其兒子綁架至看守所當人質,妄圖逼迫其母親出來,當達不到他們的邪惡用心時,就敲詐李紅軍2萬多元(具體數目不詳),才放出。 16、新站鎮法輪功學員雷中常,2001年元月到北京上訪, 4月份惡警向其家人勒索1萬元才將其放回。 17、葛雲玲,女,六十歲,原河南平高集團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北京剛安排好住處,還沒來得及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就被當地蹲坑的惡警綁架到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隨之而來的是幾名惡警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前提下強行對葛雲玲非法抄家,翻箱倒櫃,搶劫了大法書籍,同時勒索保證押金五千元。 18、平頂山市平煤集團八礦職工、法輪功學員馬金祥。第二次被綁架是馬金祥在二零零一年三月去該市葉縣朋友家串門。八礦「610」主任劉睢然伙同葉縣國保大隊大隊長高福忠綁架馬金祥到該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馬金祥被勒索三千元錢。 19、2004 年皇曆二月初三,法輪功學員王貴英,李換蘇,侯蘇芹,程美林在原康三宗廟廟會上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被原康派出所出綁架,後又被非法關押在林州看守所5個月。在看守所期間,惡警常章林抓住王貴英的頭髮往牆上碰。石合書、常章林和王太吉還勒索了這四名法輪功學員每人4000元。 20、2009年3月3日,駐馬店平輿縣惡警們綁架老賈(水利系統退休職工)。惡警把老賈劫持到國保大隊,敲詐了三千元,放了人。 21、李英娥,女,四十多歲,潢川縣棉紡廠工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單位去人領回後被公安勒索一千元。 22、二零零九年八月初,河洛陽市澗西區法輪功學員張學珍在街上講真相救世人,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六一零頭目劉世斌伙同工農鄉唐村村長張效弟、村委岳小龍,到法輪功學員張學珍家欺騙,敲詐現金人民幣五千元。 23、濮陽市國保大隊張曉江等惡警蹲坑四天之後,2009年9月24日威逼房東開門,闖入法輪功學員馬利慧、王玉芬的租屋,把她們綁架,一度迫害致奄奄一息。在這種情況下,唯利是圖的警察威脅她們給家人打電話,分別敲詐勒索二萬元後,才讓家人取保把她們接回家,繼續監視迫害。 24、2009年12月6號,南陽油田退休夫婦,鄧劉(男)、胡書蘭(女),到唐河縣張店鎮講真相,被當地人惡意舉報,送當地派出所,後被送往唐河縣看守所。惡警向其單位勒索8000元,並拘留15天,還要單位證明。 25、王讚美,六十二歲,家住杞縣青龍街,殘疾人。二零零零年王讚美去北京上訪,卻被警察抓到北京西城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八天,回杞縣後又被關押一個多月,被「610」和公安局國保大隊,訛詐三千元現金才放人。不曾想剛到家十二天,杞縣國保大隊又以「談話」為藉口,將王讚美綁架到拘留所,並揚言:「再交五千元放人。」王讚美據理講真相,惡人不聽,四十五天後又轉到杞縣看守所,受盡了拳打腳踢、殺繩、戴銬、打耳光、辱罵等折磨,惡警還把王讚美與另一女法輪功學員二人交叉上銬三十天,吃飯解手都要人幫忙。因王讚美心懷真善忍不放棄修煉,被勞教三年,因看守所已把她折磨得身體十分虛弱,勞教所怕擔責任,拒收。回來後看守所仍不放她回家,一直關到2001年5月25日,又敲詐她家500元錢才把她放出。 26、阮祥華,女,四十七歲(王新成的妻子)光山人,因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七年二月曾被邪惡抓關,毒打刑訊逼供,後勒索五千元放回。 27、信陽市淮濱縣鄧灣鄉下灣村女法輪功學員王玉蘭1月26日被縣國保大隊隊長惡警韓德俊、鄉派出所所長李輝、付西峰等綁架、抄家,並搶走大法書籍等,惡警詐取王玉蘭家人錢財一萬元。 28、禹州市看守所還非法關押著一名男法輪功學員李麥屯,60多歲。2009年11月25日左右被禹州市國保大隊綁架。家人被不法人員勒索了六、七萬,本以為早該放人,誰知錢沒了,人還關著不放。 29、周口市房產局退休女職工韓桂花在遭綁架之初,沙南國保大隊長高峰藉機斂財,悄悄收了韓桂花家人東挪西借送到他手上的五千元現金,後又將韓桂花誣判五年。 30、2010年7月16日上午10點左右,焦作市公安局民生派出所民警,以檢查吸毒人員為名,到團結街73歲的法輪功學員李秀蘭家中非法搜查,將李押到派出所,又到李的女兒家,欺詐了李女兒五千元錢,才將老人放回家。 31、程繡花,女,六十多歲,被非法關押在博愛縣小中裏村拘留所10天後,博愛縣公安「六一零」的惡警孫陸軍、李應豪向家屬勒索2000元後將她釋放回家。 32、焦作市博愛縣法輪功學員賀全新,多次被非法抄家、非法拘留,二次被非法判刑,一家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年幼的女兒至今下落不明。共計被中共不法人員勒索六千六百一十點七元,其中博愛縣公安局惡警李應豪非法勒索四千八百一十元,拘留所所長程存學非法勒索一千六百元,博愛縣陽廟鎮聶村治安主任李松花非法勒索二百元。 33、二零一一年三月中旬,項城市王明口派出所所長王文成、副所長丁高嶺等一夥執法犯法,胡作非為,沒有任何理由,私闖民宅,先後綁架鄭灣村孫桂蘭、耿氏和趙灣村張彩雲、閆氏四名法輪功學員至王明口派出所,而後向家人敲詐四千元、二千元不等。 34、南陽地區桐柏縣法輪功學員程秀平2011年四月十一日被桐柏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走,關押一個月後,「六一零」和國安向她丈夫勒索五千元後,於五月十一日下午放回。 35、周口市惡警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情況: 邵紅,女,四十六歲,周口市法輪功學員,曾三次被非法關押,被邪惡之徒勒索錢財近萬元(包括送禮)。 蔣琳,女,四十五歲,周口市法輪功學員,近幾次非法關押期間共勒索財物近萬元。 趙丙奎,男,七十六歲,周口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罰款二千元,連罰款帶送禮五千元。 余秀芝,女,六十歲,周口市川匯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五至六月份,被周口市川匯區沙南分局,綁架送進周口市看守所,被敲詐二千元放回。 趙祥蓮,女,六十歲,周口市川匯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五至六月份被周口市沙南公安分局綁架到周口市看守所一個月,並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全套,還有師父的講法磁帶一套,親戚托人拉關係被罰款一千元放回。 宋傑,女,四十五歲,周口市川匯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六月份,被周口市沙南公安分局高峰和單位劫持,家屬托人拉關係被勒索八千元放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號,再次被邪惡劫持到周口市看守所將近一個月,於二零零一年元月被邪惡非法勞教三年,沙南公安分局惡警李育政經常對家人進行敲詐勒索加罰款共花去有一萬五千元。兩次共被敲詐二萬三千元人民幣。 韓桂花,女,五十七歲,周口市川匯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七日韓桂花和老伴和姐姐在周口濱河花園被惡警高峰綁架,其家人營救,高峰則藉機敲詐撈錢,榨取現金五千元。 王玉霞,女,年齡四十五歲,周口市川匯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五日下午三點多鐘,汪勇帶領一夥人,把王玉霞綁架進看守所迫害,家人為了叫她早點回來,花錢找人幫忙共花了四千元才出來。 韓靈,男,六十歲,周口市川匯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九月份受其姐的牽連,被綁架到看守所兩個月,身上帶的幾十元錢和鑰匙等被搜走。家人托人跑事花五百元。 齊士珍,男,七十五歲,周口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號,以「六一零」惡警汪勇(沙北公安分局政保大隊警員)為首的三個惡警,非法闖入齊士珍家搶劫,搶走師父經文,法輪大法簡介和真相資料,並敲詐家人交罰金一萬元。二零零三年七月五號,齊士珍被周口市西華東王營派出所惡警綁架,搶走一輛新自行車,價值五百元,後托人說情被勒索五千元,才完事。共計被敲詐二萬二千五百元。 王文華,女,年齡四十五歲,周口市川匯區法輪功學員。王文華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號被非法抄家綁架到政保股一天後,又被迫害到拘留所半個月左右,被非法罰款勒索錢財大約一萬元左右。 孫豔超,男,四十八歲,周口市川匯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三月,被惡警李育政(男,政保大隊隊長)和黃金啟把他關進拘留所一個月,家中父母托關係花三千元,後又被李育政敲詐一萬元才放孫回家。總計金額一萬三千元。 宋霞,女,周口市川匯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九號,惡警汪勇和幾個打手半夜闖進宋霞家,把宋霞劫持到周口市看守所,被周口市沙北公安分局敲詐金額三千元,才放回。 程敬福,男,周口市川匯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九月被綁架到看守所,家人被敲詐一萬五千多元。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號,黃金啟勒索三千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從看守所回來,高峰勒索二千元,檢察院勒索六千元,勒索吃飯錢四千元。 36、河南法輪功學員吳軒泰自述(有刪減):我叫吳軒泰,2001年4月份,他們非法把我關押在市看守所70天,強迫我的家人交了三千元錢後,放我回家。2003年的元月份,廠保衛科吉文智把我騙到辦公室,強行把我家的鑰匙拿走,把我關在保衛科;楊建華,吉文智等人非法到我家抄家,第二天又非法把我送到湖濱區610那裏。610人員張勇非法把我關押市看守所,進行四個月的嚴重迫害,叫我家人交四千元,把我放了出來。到了十月份,李勝利把我用車強行拖到市洗腦班,進行迫害兩個月扣去個人生活費一千元,給家庭經濟帶來很大的損失。 37、原新鄉市水泵廠職工劉翠蘭,女,七十多歲。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劉翠蘭和同修乘火車到北京,在天安門廣場煉功,被紅旗區公安分局警察向她家人強行索要一千五百元,不開收據。從看守所出來時分局又讓家人交三千元作為保外就醫的保障金為由,於四月二十五日放出。 38、杞縣惡警黃河與胡崗鄉派出所、沙沃鄉派出所合伙作惡,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彭國蘭,至少勒索五千元,才放回彭國蘭。 39、法輪功學員王耀明,男,正陽縣一高老師,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經家屬多次要人,惡人向其家屬勒索近萬元。 40、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周口沈丘法輪功學員龐喜雲、童冬梅倆人結伴,開機動三輪講真相,被沈丘國保大隊綁架,搶走機動三輪,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經書和真相光盤等物品。沈丘610、公安局國保大隊魯峰等向龐喜雲家人勒索十萬元後,才放龐喜雲回家。 41、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葉縣惡人高福忠自九九年以來已經敲詐勒索李秀花現金5300元。 42、信陽市淮濱縣鄧灣鄉下灣村女法輪功學員王玉蘭某年1月26日被縣國保大隊隊長惡警韓德俊、鄉派出所所長李輝、付西峰等綁架、抄家,並搶走大法書籍等,惡警訛詐王玉蘭家人錢財一萬元。 43、白國強,49歲,家住漯河市,多次遭惡警綁架、關押、勒索及迫害。2000年6月去北京上訪遭綁架,勒索一千元。2007年1月遭惡警綁架,勒索三千元。2008年5月遭惡警綁架,惡警把師父法像、錄音機等搶走。 44、鎮平縣國保大隊劉偉東,石彥軍拼湊材料,構陷法輪功學員陳豐明,企圖進行迫害。法輪功學員陳一嬌、王志遠已從南陽尚莊看守所回家,每人被國保石彥軍惡警敲詐3000元。 45、李學蘭,是淮陽縣鄭集鄉鄭集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皇曆正月十五,李學蘭幾個鄰居進縣城買東西,路過縣公安局西邊,就被淮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惡警竇明科、王建綁架到國保大隊,當王建審問時,他扇李學蘭兩個耳光後,非法在看守所關押27天,訛詐錢財九千元,才放回家。 46、法輪功學員王耀明,男,正陽縣一高老師,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經家屬多次要人,惡人向其家屬勒索近萬元。釋放回家後,其校方不明真相的邪黨書記等人,在暗中安排人員對王耀明工作、生活實行監視。 47、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周口地區淮陽縣「610辦公室」惡警穿著便衣,去鄭集鄉李集村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軒連英,威脅家人說:拿二萬元來放人。家人沒辦法,借錢給了這幫惡人後,它們才放人。 48、崔要鳳60多歲,是淮陽縣蔡莊村法輪功學員。2010年12月1日上午,她被闖入家中的一幫惡警綁架。下午惡人又綁架了同村一位6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賈克蘭。同日夜裏,這幫惡警又非法撬開同村另一法輪功學員家的大門,在家中沒人的情況下,搶走了法輪功師父的像。12月4日,這兩名法輪功學員回家,但惡警敲詐這兩家家屬各5000元現金。 40、信陽光山縣被勒索迫害情況(部份統計至2012年底) 光山,隸屬信陽市,國家級貧困縣。在這個小小的窮縣,十多年來,據不完全統計,僅對法輪功學員的罰款、勒索、抄家等直接經濟迫害,就至少造成百萬元以上的損失。部份案例如下: 簡學富,男,大學文化,原光山縣潑河鎮初中教師。十三年來,簡學富被停發工資,開除工職,前後被勒索現金四千餘元,手機一部,電腦一台;造成經濟損失約二十多萬元。 何遠朗,男,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被光山縣「610」伙同南城派出所惡警綁架,同日搶走手提電腦一台,手機一部,現金一千餘元。 李芳娥,女,七十多歲,在二零零四年七月發真相資料救人時,被縣法院楊靜電話告密,被縣「610」綁架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十三天,勒索現金五千元。 董玉榮,女,五十多歲,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到光山縣看守所迫害一個月,勒索現金二千餘元。二零零一年元月份,被河南駐京辦把五百元現金全給掏走了。二零零七年元月,董玉榮被縣「610」和南城派出所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後送到新鄉女子監獄冤獄五年;直接經濟損失約十多萬元。 胡慶賢,女,縣幼教中心教師。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被惡警騙到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家人被勒索約五萬元。 張中月,女,二零零七年元月,被縣「610」和南城派出所綁架,第二天惡警到其家中抄走電腦一部、打印機等。張在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百多天;家人奔走求救,明裏暗地被敲詐勒索現金約十多萬元。 陳良何,男,二零零七年二月初被縣「610」惡警綁架,勒索現金五千餘元。 王心成,男,二零零八年五月被縣「610」惡警綁架,一幫人抄走大法書若干本。並把家人的生活費三百多元順手牽走。 向清,女,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被北向店派出所兩名值班警察毒打審問約三個多小時,出看守所又勒索她現金一千元。家人共被敲詐現金四萬多元(沒開收據)。 阮祥華,女,二零零七年二月縣「610」蹲坑惡警從家中將阮祥華綁架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勒索現金五千元。 陳良偉,男,二零零零年四月進京上訪被劫持到光山縣看守所,被勒索現金二千元。二零零八年九月六日,陳良偉在上班時被惡警屈應德和張榮振綁架到縣國保大隊。被非法關押三十天,遭勒索現金一千多元。 朱世厚,男,二零零零年四月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光山看守所一個月,被勒索現金二千元。 陳文榮,女,現年六十歲,二零零七年元月被縣「610」通知去非法審訊,被勒索現金約五萬元。 簡學玉,女,九九年「七二零」後,簡學玉進京上訪,被劫持迴光山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被勒索二千元現金。 肖永鳳,女,二零零零年四月份進京護法,被非法關押在光山看守所一個月,被勒索二千元現金。 陳遠平,男,二零零零年四月份進京護法,被非法關押在光山看守所一個月,被勒索二千元現金。 盛興芝,女,二零零零年四月進京上訪,後被非法關押在光山看守所一個月,被勒索二千元現金。 何遠兵,男,二零零零年四月到京上訪被綁架迴光山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勒索二千元現金。 何建鳳,女,二零零六年十月因發資料被縣「610」綁架到縣看守所,被勒索現金一千元。 劉保國,男,二零零零年八月到京上訪後被綁到光山看守所關押一個月,被勒索現金五千元現金。 王宏梅,女,於二零零一年元月進京護法,被勒索現金二千元。 余桂珍,女,於二零零一年元月進京上訪被縣「610」劫持,敲詐勒索余桂珍現金五千餘元。 關單保,男,於二零零一年元月進京上訪被光山縣「610」劫持,遭勒索現金約二千餘元。 王浩,男,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到北京護法,被縣「610」劫持,勒索現金約二千餘元。 易善英,女,退休教師,於二零零三年遭惡人構陷,被縣「610」綁架,勒索現金二千元。 裴廣安,男,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在家中被羅山縣「610」國保李國安等惡警綁架,被勒索現金五千元。 宋鬥秀,女,下崗職工;胡道秀,女,城東農民。二零一二年五月六日,法輪功學員宋鬥秀和胡道秀被本縣寨河鎮派出所的胡建國等一群惡警綁架到縣「610」,宋鬥秀家人被勒索現金七百八十元,胡道秀家人被勒索現金八百元,又明花暗請花費二千餘元。 熊本珍,女,於二零零零年五月與多位法輪功學員一起被城關派出所、縣「610」惡警劫持到縣「610」洗腦班,非法關押一至七天不等,每人勒索現金二百元至一千元不等,均未開收據。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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