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2014年5月12日,杭州市下沙區法院宣判了對兩位善良婦女、法輪功學員代春英和張國芬一次開庭的結果:分別誣判她們3年和3年半。在2013年10月16日一次開庭中法庭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並經過長達將7個月的時間裏,得出這樣的「結果」,說明了甚麼? 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時間裏,家人多次要求探視代春英及張國芬,警察拒不讓見,並對其家人進行威脅、恐嚇。因無人照看孩子,家人要求釋放代春英和保姆張國芬,警察揚言:「沒人看孩子,扔到孤兒院去!」 代春英,33歲,在杭州一外企工作,夫妻二人上班,家中一歲半的女兒無人照看,2012年10月份從代春英老家河北博野縣東柏章村請六十多歲張國芬來幫忙照看孩子。 2013年1月19日,代春英一家三口和保姆張國芬,在杭州市一超市購物時,被杭州市聞潮派出所一群惡警強行綁架,所謂的「理由」是:有人舉報她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不法警察以莫須有的「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非法關押他們。當時,代春英的丈夫作為一個局外人被也非法關押二十四小時,期間被威脅恐嚇:不簽字作證就繼續關押,孩子沒有人管就送孤兒院。為了孩子,王忠於違心地簽完字並被勒索一萬元後,才回到家中。代春英的一歲半孩子遭到恐嚇後,大小便失禁,即使被爸爸抱著,還老重複一句話:「爸爸抱!爸爸抱!」回到家中後,孩子好幾天神志不清、高燒不退。 為了孩子能早日見到媽媽,代春英的丈夫花費三萬元聘請倆位律師為代春英和張國芬伸張正義,主持公道。 杭州下沙區法院在2013年10月16開庭前通知家人開庭時間,但開庭時法院卻不准許代春英丈夫到場旁聽,並說有律師出庭就行了,開庭時沒有一個當事人的家屬在,並且開庭時沒有使用律師的辯護詞。更為荒唐的是,代春英的丈夫卻成為了證人,「證明」自己的妻子和保姆有罪。稍有正常思維的人都應該知道杭州的公檢法人員對代春英的丈夫做了甚麼,父母都在情況下誰願意把自己的孩子被人送往孤兒院? 代春英和張國芬從2013年1月19日被綁架到2014年5月12日被非法審判已經過去了一年三個月了,不允許任何家人見她們。代春英和張國芬仍被非法關押在杭州市看守所(8監11室)。 只要有親戚、朋友到代春英家探望,家人就遭到警察騷擾、盤問,一直被監視。代春英的丈夫因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艱難度日,現因孩子無人照顧,只好把孩子送到幾千里外的老家,讓爺爺奶奶照看,本人也被迫離開杭州。 參與迫害的單位: 杭州市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余杭區仁和鎮雲溪路(仁和段36號) 郵編:311107 杭州市下沙區聞朝派出所 杭州市下沙區法院、檢察院 杭州市公安局下沙派出所 電話0571-86920738 地址:杭州市下沙鎮下沙派出所 聯繫電話:0571-86920738 0571-86920808 郵編:310002 值班電話:86921704 86911110 下沙公安分局:郵編:310008 總機:0571-87283020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號 郵編:310024 公交路線:404路到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下車 法院辦公室87393323 審監庭內勤87393313 舉報87393306 值班87393000 刑一庭內勤87393080 刑二庭內勤87393126 刑三庭內勤87393116 民一庭內勤87393173 民二庭內勤87393237 民三庭內勤87393204 行政庭內勤87393224 執行局內勤87393261 立案庭內勤87393195 立案大廳87393493,87393494,87393496,87393497,87393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