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七日】黑龍江省綏化市法輪功學員張興國,二零零八年被中共非法判刑八年,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張興國曾六次遭警察綁架、酷刑折磨,綏化市公安局政委王志傑曾叫囂要害死張興國。 二零零八年,張興國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在得知兒子一家三口又落入魔掌時,精神徹底崩潰,帶著對兒孫無限的牽掛含冤離世。 以下是員張興國自述多年來遭迫害經歷。 我叫張興國,今年五十六歲,家住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奮鬥街四委二十九組,工作單位是綏化市藥品檢驗所。我是一九九七年喜得法輪大法的。得法之前我是一名癌症病人,是偉大的李洪志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邪惡的流氓集團對法輪功進行了瘋狂迫害,我多次遭受到黑龍江省公安廳、處、綏化市公安局、綏化市北林區公安分局、政保科等警察、惡人的綁架、關押、敲詐勒索、非法勞教、判刑等迫害。 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到省政府上訪證實大法,被黑龍江省公安廳一處的幾個警察綁架,並遭毒打威逼、非法審訊,當夜被劫持到綏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綏化市北林區政保科參與迫害的科長王興洲是主要迫害者之一,還有一個姓張的科長名字記不清了,期間遭受非法審訊逼供,強迫錄像上電視、寫不煉功的保證。並向我的工作單位勒索一萬元現金,取保候審,非法關押二十三天,之後一直被看管、跟蹤。 九九年十一月二日上午,綏化市北林區政保科科長王興洲,叫我到政保科去一趟,去了後我被非法扣押,是因為同修被綁架,說真相資料是我給提供的,說真相資料有反動言論,被綏化市北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因為身體情況和家人的多次努力,檢察院向家屬勒索現金一萬元取保候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十幾名大法弟子到南山西路公園集體煉功、證實大法,被綏化北林區政保科、北林區公安分局、春雷派出所、國安等警察綁架,我妻子張淑清也一同遭綁架。因為九九年之前我擔任過法輪功輔導站站長,被綏化市北林區局奮鬥派出所認定為組織者。他們騙說有事找我,將我非法扣押,多次逼供,後將我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綏化勞教所。因為我身體情況,勞教所拒收,但是綏化市北林區公安分局局長高文福、鄭德福、政保科科長王興洲等拒絕不放人,非法將我關押在綏化市第一看守所迫害一年,期間我多次絕食反迫害,他們多次強行灌食迫害。我出獄後還被一直跟蹤。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我開車給同修家送東西,在同修家門前,遭到綏化市北林刑警隊孫鐵民等警察綁架,他們把我們劫持到刑警隊,分開刑訊逼供,他們將我倆手分別戴上手銬上大掛、坐鐵椅子,我被打得滿臉是血。晚上十點多,政保科長王興洲等將我銬坐在鐵椅子上,抬上車拉到政保科繼續迫害,不讓睡覺,輪流刑訊逼供,王興洲告訴手下說,閉眼就打,往頭上倒涼水。參與迫害的警察有王興洲、李建飛、董江朋。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上大掛) |
在警察董江朋非法刑訊逼供期間,因為我不配合惡人,他打我耳光,我坐鐵椅子上雙腳、雙手被扣住無法動彈,他們揪我的頭髮,把頭髮揪掉一大綹,第二天「610」來了幾個人審訊逼供,我給他們講真相,講我修煉法輪功的身心受益,他們四十八小時後於晚上十點送我到綏化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我絕食抗議要求無罪釋放,被灌食迫害。看守所的獄醫姓楊叫幾個犯人把我鎖在鐵椅子上,雙腳、雙手都動不得,我不配合惡人的迫害,他們就用羅絲刀撬我的牙齒,牙齒都撬壞了,嘴裏往出流血。姓楊的獄醫把直徑20毫米的管子從嘴裏插入我的胃裏插進、拔出來回二十多次,嘴裏一直往出流血,後來我不能吃東西、吐血,生命出現了危險他們害怕擔責任,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送我到綏化市第一人民醫院檢查,醫生說有生命危險,下午被保外就醫,非法判刑三年(未執行)。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幾個月後他們看我身體恢復正常了,要往回收我入監,我沒有配合,被迫流離失所,他們就到處找我,在此期間我一直做著證實法、救度眾生的事。二零零二年六月份,在我與同修粘貼大法真相時,我遭到110巡警的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三年(妻子張淑清也一同遭綁架非法勞教三年,被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女子勞教所迫害),二零零四年四月,我的住處被搶劫抄家,被搶劫的財物有:現金(800元)、刻錄機、MP3、真相光碟、衣服等,價值萬元。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綏化市公安局政委王志傑指揮綁架了很多的大法弟子,我們的住處被國安特務發現,家中遭到搶劫,被搶走的物品價值五萬多元,我和妻正念走脫。 二零零七年一月份,綏化市公安局的王志傑、李建飛等伙同我單位的惡人合謀,將我女兒張春暉從工作單位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敲詐勒索一萬五千多元後放回。 二零零八年四月份,我到大興安嶺地區親戚家找工作,被國安特務跟蹤,五月三十一日在加格達奇火車站遭綏化市國安特務伙同加格達奇警察的綁架,他們給我戴上頭套、手銬,把我拉到一個招待所的地方,在那裏我被綁坐了一宿鐵椅子,我個人的物品也被搶走,其中有手機兩部、全自動手錶一塊、手包一個、現金一千多元。第二天他們把我非法關押到加格達奇看守所。住在齊齊哈爾市的妻子、女兒也同時被綁架,住處被搶劫一空,其中有筆記本一台、現金四千多元、真相資料、光碟、不乾膠貼等物品。 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我與妻子、女兒一起被劫持到綏化市,妻子張淑清後被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戒毒所迫害,女兒被非法關押在青岡縣看守所四十五天,敲詐勒索五千元後被放回。我先被秘密關押在王志傑自家在太平川鄉的養殖場內,四天期間他們對我刑訊逼供、戴手銬、腳鐐、坐鐵椅子,不給飯吃,不給水喝。參與的人有國安的楊曉東、北林區「610」人員、警察李建飛,他們偽造證據,捏造事實,編造材料對我迫害。六月四日他們把我劫持到望奎縣看守所,八月七日又劫持到綏化第一看守所,期間一直都給我戴著腳鐐子。 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綏化法院對我非法判刑八年。同年十一月五日,將我劫持到呼蘭監獄集訓隊迫害,期間遭逼寫「五書」、做奴工、打罵暴力相加。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我被劫持到大慶監獄一監區二分監區迫害。 迫害我的主要警察頭目王志傑於二零一零年遭惡報,死於直腸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