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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的很大很滿
關於寫作真相文章的一點隨想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日】近段時間,看了同修文章《寫作思維:開闊一些 再開闊一些》,很受啟發。文章(1)中說:

「所以,多考慮讀者的感受、多思考文字的可信度,是對生命負責的表現。」

「我們同修創作的新聞報導、評論、小說、影音等真相作品,目前有相當部份在一個固定的思維模式之中,以致限制了自己寫作技能和講真相的影響力。」

對此,我有一點想法想談談。

因為經常看明慧網,我覺的我們的體會文章及真相作品中存在一個較普遍的問題──就是我們的文章給人的感覺,好像豪言壯語多了一點,離平實的生活遠了一點,有時話說的很大很滿。其實這種語言風格常人通常不愛看,也不容易感動人,就算你說的是實話,給人的感覺也還是不夠親切、自然、客觀、可信。

舉個例子,比如明慧上有篇同修體會中用了這樣的語句:
文章中的幾個小標題為:
信師信法 金剛不動
馳騁萬里 永不懈怠
不負使命 圓滿隨師還

文章中最後一段總結性的文字為:
「在這些年的修煉中,我無論遇到甚麼麻煩、關、難,我都信師、信法,堅定實修,為了救度眾生,從沒懈怠,也就永不迷航。」

我個人覺的,我們的真相文章中應儘量不出現這類很大很滿的語句為好,因為對不明真相的常人效果不一定好。其實你的文章內容已經證實了你對師對法的堅定了,就不需要再去聲明表白了。就像師父《轉法輪》中講的:「至於做的好與壞我也不講了,自有公論。」這樣的話,文章不是更客觀嗎?這樣的真相文章不是效果更好嗎?

記起了兩個小故事,也寫出來,提供一個思考的機會:甚麼樣的話讓人聽了可信?甚麼樣的話不可信?為甚麼?我們的真相文章應該用怎樣的話語表現才客觀真實?

一個故事是多年以前在書上看到的。大意是:有個人想去找裁縫做衣裳,他來到一條街上。這條街上有三個裁縫鋪。這個人就一家一家鋪子去問:誰的手藝最好。三個裁縫的回答分別是:我是全國最好的裁縫。我是全省最好的裁縫。我是這條街上最好的裁縫。於是那個人便選了第三個裁縫幫自己做衣裳,因為覺的他的話最真實可信。

另一個故事是幾年前從同修甲那裏聽來的,是個真實的故事。大意是:有一次,同修甲與同修乙在一起切磋。同修甲的親人(明真相的常人)丙也在旁邊聽。平時,甲乙和丙是街坊鄰居,比較熟。當時,同修乙正在說話間,突然很突兀的慨嘆了一聲:「眾生難度哇!」就這句話,給丙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而且很深刻,幾年過去了,想起來的時候還當作笑話擺。

丙的說法是:「她這句話太怪了!大家都在好好的聊天,她突然嘣出那麼一句,還大有感慨似的,聽起來好怪、好可笑呀!她平時給人印象就有點神叨叨的(同修乙當時跟常人講真相不分對像,講的很高,就像跟同修切磋的話語內容),做的事好多地方還不如我呢!她怎麼用那樣的口氣說出那句話來呢?一點都不配她!一點都不可信!給人感覺好怪、好可笑呀!」

所以我們講真相、寫文章,一定要平實,用事實說話,不必豪言壯語,或者口誅筆伐。我們平實、理性的文風本身就是在告訴讀者我們是甚麼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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