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泰安市女醫生付雁麗,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其單位剝奪她的工作權利,扣發全部工資,至今十幾年。付雁麗三年前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但是被告與當地法院串通,法院兩次作假枉判。現付雁麗上訴到中級法院,並向社會廣發邀請函,希望當地居民光臨旁聽。以下是邀請函的主要內容。 我是付雁麗,原中鐵十四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下稱二公司)職工醫院的醫生。只因為我說真話、說實話,二公司對我進行了十幾年的精神、肉體及經濟迫害。 十幾年來,二公司對我進行跟蹤、監視、非法拘禁;先後兩次將我綁架到看守所、綁架到勞教所關押三個月,並剝奪了我的工作權利,扣發了全部工資、獎金,從二零零零年至今,沒發過一分錢生活費,給我和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肉體及精神痛苦,和沉重的生活困難。 維權過程卻是超出想像的曲折艱難。我本不想與單位對簿公堂,也不想擴大影響,但是經過十多年的坎坷交涉,二公司不但沒有停止侵犯我人身權利的行為,而且對我誹謗陷害、恐嚇要挾。我被迫在二零一零年走上了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基本生存權,想不到二公司和岱岳區法院串通作假,令岱岳區法院對此案進行枉法裁判,其中違法行徑有:改寫庭審記錄,偽造我的簽名,有關案件的時間、頁碼都是亂的。 我上訴到泰安市中級法院,二公司騙我撤訴,卻遲遲不兌現承諾。我等了一年多的時間,不得已再次起訴到岱岳區法院。二公司極力阻止法院立案,岱岳區法院立案庭也百般刁難,我經過曲折艱難的過程才得以立案。 開庭時,被告拒不承認已達成的協議,不承認存在的事實。岱岳區法院包庇被告,隱瞞事實,徇私枉法,再次枉法裁判。我只好第二次上訴到泰安市中級法院。 我是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提交的上訴狀,一般四十五天內就應該報送上級法院。但是岱岳區法院經過長達四個多月的時間,而且是在我不停催促的情況下,才把上訴狀報送到中級法院。 泰安市中級法院現定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8:50 在第四審判法庭開庭。我的家人大多不在身邊,現誠心邀請二公司的職工和居民作為我的親朋好友參加旁聽(去時一定帶居民身份證),為我作證,為歷史作證,也誠心邀請有緣看到這份「邀請函」的個人、機構團體屆時參加旁聽。 同時希望能得到正義善良人的幫助和支持。如果您知道更多的事實真相和參與迫害的人員或更加嚴重的違法行為,請您打這個電話:15166481308,也可以向單位領導和公檢法機關舉報。 付雁麗 201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