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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

  • 給山東冠縣煙莊鄉派出所所長徐欣的勸善信

  • 致重慶南岸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以及銅元局派出所警察的信

  • 給攀枝花市各級公檢法人員的公開信

  • 給上海市閔行區公安人員的信

  • 致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民眾的一封公開信

  • 給山東冠縣煙莊鄉派出所所長徐欣的勸善信

    徐所長:

    我們驚悉你在大年三十帶人抓捕了兩名法輪功學員,一名走脫,而另一名尹桂鳳卻被你關押在聊城看守所至今。

    我們知道尹桂鳳家距你的派出所僅數百米之遙,她丈夫英年早逝,近八十歲的生母重病臥床數年,生活不能自理,須專人照顧,獨子學業尚未完成,就是這善良的婦女以柔弱之軀強撐著這殘破之家,就在你抓捕她前幾天,其婆母又一場重病,手術治療花費數十萬元,舉債累累,就在這個家連遭重創,搖搖欲墜之際,你卻給這個本該需要社會救助的殘破之家以雪上加霜,把她關進了看守所。

    人常講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我們覺得你縱有鐵石心腸,從人道角度講也不該如此對待你治下的一個孤寡之家吧!

    你走訪一下,你會從街坊鄰居口中,認識她的人中,發現尹桂鳳是一個非常善良的農家村婦,自從學了法輪大法她明白了人應該怎樣活著,「真、善、忍」的原則讓她處處與人為善,和睦鄉鄰,孝敬老人,樂於助人,堅定的信仰使她在這個嚴酷的社會中,雖困苦艱難但卻平和地活著,而這樣一個有自己信仰,一心向善的村婦卻被你關進了看守所,所謂的罪證不過是揭露中共當局如何迫害法輪功向民眾講清真相的不乾膠和真相傳單而已,而你對自己的行為卻冠以「依法」「執法」的名義。

    我想你應該知道,江澤民發起的這場對法輪功這個善良的修煉團體的迫害已經是第十五個年頭了,期間對法輪功從來沒有講過法律,其實何止是對法輪功,你可以查一下,中共自建政以來對其發動的歷次運動中所迫害的所有群體和個人講過法律嗎?就是現在對失地農民、失業工人、拆遷民眾的打壓,對維權上訪人員的打、關、罰、直至雇佣「黑社會」人員設黑監獄迫害中國老百姓,它們講法律嗎?你是體制內的人對這一切黑幕,你應該比我們更清楚,那法律只不過是它們的遮羞布,是維護其殘暴獨裁統治的手段而已。

    退一步說,再看一看你所依的「法」是甚麼?一九九九年十月全國人大的決定和之後的「兩高」司法解釋及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都沒有法輪功,九九年至今十五年中國任何一級法院宣判都沒說法輪功是邪教,而就在法輪功被中共極力抹黑、打壓的十五年中,法輪大法(法輪功)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的褒獎及支持信函三千多項,也就是說世界上有一百多個國家的民眾在煉法輪功,他們的政府都褒獎和支持法輪功,相反對法輪功打壓、迫害的只有中共一家,難道說其他國家的政府和人民都傻嗎?還是中共的不正常?如果真、善、忍是邪,那甚麼是正呢?你們這些基層執法者十五年來所執行的只不過是中共自上而下不准記錄的口頭命令或決定,而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卻說「對執行明顯違法的命令或決定的,執行者要負相應的完全責任」,當局又出台了對冤、假、錯案的終身責任追究機制和責任倒查機制,根據這些如果有一天你的上級或甚麼人要追究你的責任。他們說你所依的法是不存在或錯誤的,你又能說甚麼呢?中共每次運動過後遇到危機都會找一批替罪羊的,就像文革後把當時最聽黨的話,殺人最多的七百多名警察拉到雲南秘密槍決,對家屬謊稱因公殉職。局長劉傳新畏罪自殺等,這只不過是中共玩弄的「卸磨殺驢」的把戲。目前薄熙來、王立軍案件已被判決,周永康也被立案,當江澤民被推上審判台時,還不知有多少「替罪羊」被害呢!所以在歷史的關鍵時刻,走正每一步是極其重要的。想想吧,歷史的教訓太多了,你給自己留後路了嗎?為了那點可憐的獎勵或獎金迫害良善,助紂為虐,以身犯險值嗎?

    你可能對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勸三退,揭露中共的欺世謊言不理解,認為是「反黨」「搞政治」,告訴你,法輪功沒有任何政治訴求,我們不求任何名利和權力,只為講清被中共謊言掩蓋的真相,還歷史的本來面目,以達救人之目的,因為中共不僅在歷次政治運動中造成八千萬中國人的非正常死亡,還強力破壞了中國傳統的道德體系,致使國人道德淪喪毀了幾代人,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極力抹黑、醜化、詆毀法輪功及創始人,向世人灌輸對法輪功的仇恨,可「真、善、忍」是宇宙特性,對佛法根本的否定和仇視會帶來對人生命未來的毀滅,因為我們相信善惡有報是天理,任何一個生命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中共邪黨存在以來惡行累累,天地不容,為不使其黨徒隨惡黨而滅,我們不顧被迫害,被打、被關,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險,向世人講真相,勸三退,這不是大善之舉嗎?

    對這樣的人抓捕關押,你是在做好事嗎?當然你為了職位也好,為了別的甚麼也好,你有接受殺人命令的無奈,可你也有把槍口抬高一尺的權力,十五年了,你看看還有幾人還在敵視和迫害法輪功為邪黨賣命啊?全國那些賣命者遭惡報的例子還少嗎?那610的頭子周永康、李東生之流不是已經遭報了嗎?而且這種「報」還 「正在進行時」,那些惡黨的追隨者,誰能保證這種惡報明天不應在自己身上呢?儘管它們遭報應的表面原因不盡相同。

    醒醒吧,收手吧,為了自己的未來,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康。

    想要對你說的話很多,無奈紙長筆短,就此打住。

    真的為你好,真的為你的未來擔心。

    冠縣大法弟子


    致重慶南岸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以及銅元局派出所警察的信

    我叫張潔,女,今年六十週歲,原在西安市勞動技術學校工作。一九九七年,因為我身患多種疾病有幸走入法輪大法修煉。大法使我自覺按照真、善、忍宇宙特性修煉,使我道德回升。修煉不久疾病痊癒,十幾年來,我不曾打針、吃藥。我用好的身體和道德來回報於祖國和社會。為此,我的表現得到了單位領導及同事們的一致好評!得到了家人們的讚許!然而,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由於妒嫉法輪大法煉功人比我國黨員人多,利用手中的權力,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編造諸多自殺謊言抹黑法輪功。十幾年來,江氏集團非法利用我國的公、檢、法、司和610非法組織,投入了大量的國力、警力、物力、財力,殘酷的迫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以及家人,給整個社會及諸多家庭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深重的災難!我的家庭及家人們也因此遭受了長達十幾年的非法迫害。同時也使所有參與迫害之人被裹脅綁架為觸犯國法、觸犯國際公約法的有罪之人!更可怕的是: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因為迫害宇宙佛法以及佛法修煉之人,將面臨著遭惡報與全面地徹底地清算!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際法庭裁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反人類罪」等罪名起訴在迫害法輪功中犯下滔天罪行的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五名中共高官。二零零一年至今在全球四十多個國家和國際機構,因迫害法輪功被起訴的中共高官達四十餘名,其中包括薄熙來、劉淇、夏德仁、趙志飛、潘新春等在內的多人已被判處有罪。2002 年10 月,卸任前的江澤民在美國做最後一次非正式訪問期間,被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告上伊利諾依州北區法院,並收到法庭訴狀。這是世界上首例在位國家元首被成功起訴的案件,也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個被正式告上法庭的中共黨魁。2003年11 月26 日,一個由全球100 多個機構組成的「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向海牙國際法庭起訴江澤民,提出了審判江澤民。目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周永康、王立軍、李東生紛紛遭報、落馬。如今一場迫害「真善忍」的罪人的審判已經拉開了序幕!

    然而,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我在外地期間,重慶南岸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與南岸區銅元局派出所警察串通,將我女兒傳喚到銅元局派出所,威逼我女兒交出家中的鑰匙,隨之,非法闖入我女兒的家中進行抄家、搶劫。非法抄走了我用於修煉的大法書籍四十餘本、師父的法像、香爐、幾部手機和移動硬盤一個等物品,以及女兒用於辦公的電腦三台(單位發放的和家人送的筆記本電腦各一台、台式電腦一台)和家中所有的家電(影碟機、照相機等等)。你們更為可恥的行為是,將我放在枕頭內的七千元人民幣盜走了四千元。當我女兒要求你們退回家中的財產時,你們無理的答覆道:「讓你母親來要……。」並且,拿著我的照片到處追查我的行蹤,意圖對我進行更為嚴重的非法迫害。

    中共迫害法輪功時一直冠以「依法」的名義。但是,在迫害持續了十餘年之久的今天,司法界律師們發現,中共所依的「法律」根本不存在。沒有任何現行中國法律或行政法規明文規定說在中國煉法輪功是違法的。二零零零年中共國務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 種,其中中共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 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 種,這14 種「邪教」名單中沒有法輪功。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中,眾多大陸律師以詳實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指出:信仰法輪功合法,傳播法輪功真相合法。信仰屬於意識形態範疇,是思想領域的事,而人的思想不能構成犯罪。因此司法機關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來打壓、迫害、構陷法輪功修煉者,是對法律的褻瀆,是一場徹頭徹尾的信仰迫害以及人權災難,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

    據《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警察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構成違法違憲的犯罪行為,對照法律具有明確罪名界定的至少有以下十四項。當不遠的將來法律健全社會的時候,這些人罪責難逃。「法輪功追查國際組織」的宗旨: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誰犯罪誰承擔。

    (一)警察或其他人員等,未經邀請,未經許可,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的家,犯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二)警察或其他人員等,到法輪功學員住處搶走電視機、影碟機、錄音機、電腦及打印機、證件、存摺、現金、手機、相機、手錶、首飾等貴重物品、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汽車……,乘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之機,或對法輪功學員實行綁架未遂,不管是對法輪功學員使用暴力、脅迫還是使用其它方法,犯了搶劫罪;

    (三)警察或其他人員等,乘法輪功學員外出之機,到法輪功學員住處搬走電視機、影碟機、錄音機、電腦及打印機、證件、存摺、現金、手機、相機、手錶、首飾等貴重物品、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汽車……,沒有實行綁架法輪功學員的,犯了盜竊罪;

    (四)警察或其他人員等,把法輪功學員強行帶走、綁架劫持到某處,如洗腦班、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等,向法輪功學員家屬勒索「生活費」、「保證金」、其它名目的財物,或迫使法輪功學員購買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裏的高價生活用品變相索得錢財,不管是否勒索成功,犯了綁架罪。綁架法輪功學員為人質,向法輪功學員家人索要、收取財物,敲詐勒索,也是綁架罪;

    (五)警察或其他人員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法輪功學員或其家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財物,犯了敲詐勒索罪;

    (六)警察或其他人員等,對法輪功學員搜查身體,闖入法輪功學員家搜查住所,未出示《搜查證》,犯了非法搜查罪;

    (七)按著中國的現行法律,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是合法的公民,警察或法輪功學員工作的單位等人說法輪功學員違法,給法輪功學員扣上罪名,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罪名,損害法輪功學員名譽、人格,犯了誹謗罪;

    (八)警察、街道辦事處、村委等人,公然故意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法輪功學員嘲笑、辱罵,往法輪功學員身上潑污物,或強迫法輪功學員吞食污物,把合法的法輪功學員的頭髮剪掉、剃掉,特別是剪的七零八落,強迫法輪功學員遊街,……,侮辱人格,破壞名譽,犯了侮辱罪;

    (九)警察把法輪功學員囚禁在洗腦班、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監獄醫院、或其它地方;法輪功學員工作的單位等保衛科人員或任何人把法輪功學員關在一個屋子裏、賓館裏、辦公室裏,派人監視,限制法輪功學員不能離開,私設刑堂、私自禁錮,犯了非法拘禁罪;

    (十)警察等人,對法輪功學員施用肉刑(如毆打,吊銬,捆綁,電擊,以及其它折磨人的肉體的方法……)或變相肉刑(如凍、餓、烤、曬,強迫站著,蹲著,不讓睡覺……),逼取口供,逼迫法輪功學員承認強加的偽證,強迫法輪功學員承認強加的罪名,不管是否取得口供,犯了刑訊逼供罪;

    (十一)警察等人,對法輪功學員或法輪功學員家人,採用暴力或威脅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或法輪功學員家人說出其他人,出賣或變相出賣人,作偽證或變相作偽證,以此偽證企圖迫害其他人,犯了非法暴力取證罪;

    (十二)警察等人直接或變相故意傷害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包括傷害肉體,用不明藥物毒害神經系統……),致使法輪功學員受傷,或致殘的,犯了故意傷害罪;

    (十三)警察等人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死亡的,犯了故意殺人罪;

    (十四)警察等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犯了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務員法》斬斷了執行違法命令而想逃避懲罰的路 。

    如今,法輪大法恩澤世界一百四十多個國家,上億人修煉,大法使人心向善、身心健康。截至二零一一年底,李洪志師父和法輪大法因為對人類身心健康作出的傑出貢獻,已陸續獲得海內外各國政府及各界的三千多項褒獎與支持議案信函,顯示著世界人民對「真、善、忍」的認同。大法書籍被譯成三十多種語言在世界出版發行。在互聯網上可免費下載。這麼好的功法難道違法嗎?要說違法那只有一個理由,就是中共邪黨行使的是惡法、邪法。

    2013 年8 月《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一文被大陸各大網站轉載,文中說:「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這是中共近期出台的所謂「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中共江氏集團早已為其犯罪找好了替罪羊,所有跟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從一開始就被中共及其江氏集團出賣了:參與迫害者必須自己承擔責任。就是整個中共自身也正在面臨著解體和滅亡的命運,所有為了眼前利益跟隨中共作惡,卻妄想最後得到中共保護的人,無異於是水中撈月,最終要自食惡果。歷史留下的見證給了我們深刻的教訓:中共的統治階層歷來都是找底層執行者做替罪羊,文革剛結束,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了;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歷史教訓告訴今天:歷次搞運動都是禍害百姓,中共一貫卸磨殺驢,那些堅決服從共產黨政策的人,到頭來都沒有好下場。跟隨中共一條路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為中共的犧牲品和陪葬品!

    在此,提醒你們將抄走的法輪功學員家中的物品、財產儘快的歸還!停止對所有大法弟子以及他們的家人的非法迫害!惡有惡報,善有善報,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

    古今預言中都講述了在今天要發生的事,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二零零二年六月貴州省平塘縣驚現的「中國共產黨亡」藏字奇石,更是畫龍點睛的一筆。《九評共產黨》打開了中國人頭腦中「黨文化」的精神枷鎖,使中國人看清了邪黨十惡俱全的本質。人性良知正在發揮作用,正義徹底戰勝邪惡已為時不遠,因為人們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對待法輪功問題選擇正義的立場才是真正的無悔抉擇,也是大勢所趨,沒有人能夠違背歷史潮流!

    目前,一億五千多萬「三退」(退黨、退團、退隊)大潮,更是預示著「天滅中共」的即將到來。在大陸,越來越多善良的人正在從江氏集團散布的謊言中覺醒,他們正在加入到揭露和制止迫害的洪流中來;一些地方幹部主動保護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一些警察和610工作人員不再參與對法輪功的行惡;一些被利用來做打手的監獄犯人,修煉起了法輪功;很多參與迫害的人已經看清了繼續參與迫害的結局。所以他們中有些人已開始「留後路」,並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證明自己無辜。很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他們認清中共本質之後,知道只退黨是不足以抹煞罪惡的,他們在廣泛收集迫害證據伺機曝光,以免自己成為替罪羊的同時,也在保護法輪功學員,在抵制迫害。儘快向世界曝光中共的罪惡,儘早結束這場迫害,這是將功折罪、解脫天懲的唯一生路,也在為自己選擇一個好的未來。

    張潔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二


    給攀枝花市各級公檢法人員的公開信

    攀枝花的各級政府官員和工作人員:

    馬年快樂!真心地祝您和家人在新的一年裏能夠平安吉祥!幸福如意!

    收到這封信說明我們有緣,在這封信裏,談的都是與您切身利益相關的事,在涉及到法輪功的問題上幫助您全面的了解各種真相,衷心地希望您珍惜這一次掌握真實資訊的機會,有所收穫,俗話說:兼聽則明,靜心看一看此信,相信能給您帶來有益的參考。

    目前,全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民眾修煉法輪功,在台灣、香港和澳門都受到廣泛的歡迎和愛戴,獲得世界各國各級政府褒獎、支持議案、信函超過3000項。我們身邊,在各個單位和鄉村,法輪功學員都是同事、鄰里公認的好人。

    但是在我們攀枝花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心目中,法輪功還有被扣以「X」教的帽子,不少人心中還有對法輪功難以化解的仇恨和恐懼,不少人不知道迫害的現狀,有許多人還在無知中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2014年3月2日報導:2013年8月31日,攀枝花市自來水公司機關工會副主席金曉蓉在單位上班時被攀枝花市國安局便衣綁架。2013年9月30日東區檢察院非法逮捕。2014年1月13日,東區檢察院因證據不足,將案子退到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做所謂的補充偵查。2014年1月30日,金曉蓉被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現在金曉蓉的案子已到攀枝花東區法院,面臨非法庭審。

    據悉,攀枝花市自來水公司落井下石,不但撤銷了金曉蓉的職務,還無理解除與金曉蓉的合同。

    東區檢察院在起訴書上,以金曉蓉「通過互聯網傳播法輪功信息、從境外法輪功網站下載法輪功宣傳文章,並購買A4打印紙、不乾膠、銅版紙萬餘張用於製作法輪功宣傳資料。」陷害金曉蓉,「應當以利用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直接經辦金曉蓉案子的人員: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鄒勇軍、袁濤;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童躍平;攀枝花市東區法院法官:徐坤林等人。

    金曉蓉被綁架後,她的父母非常痛苦,她母親因患胃癌,胃被切除四分之三,多次住進醫院重症監護室,身體非常虛弱,急需女兒照料。她的父母正呼籲立即無罪釋放曉蓉回家。

    其實,當前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已難以為繼,所有參與迫害者受到清算和天懲的時刻越來越近,無知參與迫害的人是因為不知道參與迫害的嚴重後果,為幫助大家明白真相,看清形勢,特寫來這封公開信,就一些關鍵問題,很多人不了解的國內外重大事件進行溝通,使您在今後任何涉及到法輪功事情上能趨利避禍,為自己做出正確的人生選擇,不至於在被矇蔽中做出令自己將來後悔莫及的事。

    一、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學員有罪

    中共江氏集團1999年開始誣蔑和鎮壓法輪功,迫害法輪功近十五年來,江澤民成立的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非法組織:「六一零」操控公檢法用「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法規實施罪」這一罪名給無數法輪功學員定罪、判刑。且不說中國並沒有一條法律定法輪功為×教,就是在法庭上,也從來沒有誰能指出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一條法律法規的實施。

    江氏利用中共從1999年開始迫害法輪功,但公安部直到2000年在內部下發的文件中定下了十四個「邪教」組織,其中仍然沒有法輪功!雖然公安部、任何政府部門都沒有權力給任何宗教下「邪教」 的定義,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還是宣布了十四種宗教信仰為「邪教」。( 在谷歌等搜索網站中輸入「公安部認定的邪教組織」然後搜索就可查到這個名單)。把這個問題說白了,就是中共及江澤民一夥不敢承擔迫害法輪功的歷史罪責,想把這個責任推給下面的參與者,實際上就是:迫害法輪功,誰幹誰負責;誰具體實施迫害誰承擔法律責任,和他們無關。這個意思是再清楚不過了。

    在迫害法輪功的近15年中,包括國保、法院、檢察院和「六一零」等的許多人,被中共利用,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犯。那麼在具體執法中,辦案人員將法輪功列為×教,就只能歸結為個人的認定,歸結為個人責任行為(冤假錯案)。具體的承辦人、批准人都屬於責任人,而且是各自獨立承擔責任。迫害法輪功是典型的個人責任、執法犯法,而不是在執行法律。早就聽說,不管是「六一零」還是國保大隊,凡是迫害法輪功的通知都是口頭傳達的,即使有書面的文件,在執行命令後也要銷毀的。曾有內部消息顯示,很多單位,如金融系統已經全面銷毀內部秘密傳達的迫害法輪功的文件,這不是上級為了隨時逃脫干係讓下屬充當替罪羊而有意毀滅證據嗎?!為甚麼凡是布置迫害法輪功的會議或通知大多數都是口頭傳達,甚至不讓下面的人做會議記錄呢?即使有書面的文件,在執行命令後還要叫銷毀掉。很明顯,如果不是中共各級「上級」早已意識到了迫害法輪功遲早有一天會被清算,他們有必要這樣幹嗎?!

    二、中共江氏集鎮壓法輪功的藉口都是謊言,也是愚弄各級政府人員的伎倆

    一直以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都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對外欺騙,對內愚弄,特別是在610系統及各級公檢法內部,更是長期封閉似的洗腦,給各級政府人員灌輸了大量「精緻」的謊言,讓你們中的很多人當真以為法輪功是「×教」,一說到法輪功,很多人腦子中裝的都是殺人、自焚等中共江氏集團「精心」編排的謊言,心中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充滿了無由的仇恨。

    下面就說說那個至今欺騙了無數中國人,被稱為「世紀謊言」的「天安門自焚」案吧。

    2001年8月14日,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在聯合國會議上,就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並發表聲明說:「自焚事件」的錄像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中國代表團面對國際上的譴責沒有一句辯詞。該聲明已被聯合國備案。

    二零零二年一月,海外新唐人電視台製作的影片《偽火》獲美國第五十一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偽火》把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播出的所謂「天安門自焚」的錄像以慢鏡頭重新播出。

    錄像慢放鏡頭中你可以清楚的看到:1、女孩的母親是在點火現場被身後穿軍大衣的人用不明器物打死的。2、而那個小女孩在做了喉管手術後竟然還能底氣十足的接受記者採訪並唱出一支歌來。3、自焚應是突發事件,然而從未見背著滅火器巡邏的天安門警察竟在事件發生的幾乎同時拿著滅火器、滅火毯出現在事發現場。4、那個叫王進東的「自焚者」在熊熊烈火燒過後,頭髮整齊的背在腦後,其自稱裝汽油的雪碧飲料塑料瓶放在兩腿間沒有一點損壞。5、所有嚴重大面積燒傷的所謂「自焚者」身上裹滿了紗布,這嚴重違反醫學常識,記者到無菌要求非常嚴格的燒傷病房採訪,竟連最基本的衛生防護都沒有:不戴口罩,不穿白大褂等……這些明顯的大漏洞,告訴了我們甚麼呢?

    中共在歷次政治運動中都是通過它控制的媒體對它要迫害的對像進行一言堂的批鬥,同時偽造各種假證,煽動民眾的仇恨情緒,為大打出手製造藉口。想一想,天安門自焚偽案都做的出來,那其它諸如「殺人」啦,各種栽贓還有甚麼做不出來的呢,中共的歷史就是一部「假、惡、鬥」的歷史,我們不應再被中共欺騙,更不應再被中共利用去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了。

    在當今中國大陸的新聞封鎖下,要想知道事情的真相特別是法輪功真相非常不容易,所以請珍惜法輪功學員自費製作的各種真相資料,那是在維護大眾的知情權,其中也包括你們,有機會留意尋找「翻牆軟件」自己突破網絡封鎖,去了解更多真相。

    三、當前,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已難以為繼。

    2013年,在中共的內鬥中,在迫害法輪功中欠下血債的江系人員(簡稱血債幫)紛紛落馬。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18名省部級以上高官落馬,僅十八大後的3個多月,各級政法委官員被雙規、逮捕的多達453人,另有12名政法高官自殺。雖然罪名有異,但是年底時迫害法輪功的支柱和骨幹:「六一零〞(凌駕於法律之上、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機構)頭子李東生被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表面是因貪腐被抓,實質原因是他們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報應。

    李東生被抓以後,中國大陸各地「610」也人心惶惶,許多良知未泯的人也紛紛轉向,不再助惡為虐。

    據《明慧網》報導,2013年12月28日,中共610特務頭子李東生被迅速免職後三天,湖南地區年近八旬的老年法輪功學員楊大媽與丈夫到鄉下給民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和勸三退時,被警察綁架到鄉派出所。楊大媽對著氣勢洶洶的警察說:「你們現在還在抓人呀?還在犯罪呀?你們中央‘610’的頭目李甚麼都被逮捕抓起來了,周永康也被抓起來了,你們還不曉得,還在這犯罪。」 那些警察聽到後,馬上拿真相資料看,都不作聲了,剛才氣勢洶洶的氣燄頓消,臉色也換了,最後放楊大媽回家了。

    如今江澤民等迫害元凶已經在世界上幾十個國家被起訴。揭露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也在聯合國和亞洲、歐洲、大洋洲、北美、南美五大洲轟轟烈烈的展開。全球的正義力量正在匯聚,到今天,中共各級機構特別是610系統中追隨江氏迫害法輪的人,已面臨日趨臨近的清算和審判,當前,全國民眾在法輪功問題上日漸覺醒,廣大的民眾多次簽名支持法輪功,要求不法部門釋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眾多的正義律師在法庭上大義凜然的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中共的迫害罪惡正在被聚焦。在中國,大量民眾在了解迫害真相後三退,道德良知走向覺醒。

    四、從歷史和現實的教訓中,我們該吸取點甚麼?

    「卸磨殺驢」是共產黨的一貫做法。中共每次掀起血腥運動時,都會利用那些聽信了它的謊言的人充當兇手和替罪羊,中共則永遠標榜自己「偉大、光榮、正確」。文革後,緊跟「黨中央」迫害無辜、欠下人命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害怕受到清算的趕緊自殺了,同樣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北京公檢法17名軍管幹部被槍斃,以「因公殉職」通知家屬,另外北京公安中793名軍管幹部在調回部隊後、被拉到雲南秘密處決,他們的家屬得到的也是「因公殉職」的通知單。要說這些人中冤不冤呢,他們又何嘗不是緊跟「黨中央」,執行的是黨的政策呢?

    王立軍事件出人意料的戲劇性一幕,更足以讓所有的中國人認真思考:這個全國「最有名的公安局長」、中共樹立的所謂模範─「打黑英雄」,危難時刻為何不去找「黨媽媽」,而是去找美國領事館來保護自己?回顧歷史的教訓太多太多了。

    在江澤民想方設法為自己找藉口脫身、找替死鬼抵罪的時候,那些聽江的命令,十多年來為中共賣力非法抓捕至少數百萬法輪大法修煉者、實施酷刑虐殺、並參與活摘大法學員器官為黨賺取驚天暴利的各級中共黨、政官員們,特別是公檢法司公安系統裏的基層警察,還被蒙在鼓裏,不知道自己早已在黨隨時舉起的屠刀之下了。

    不僅如此,黨甚至還毫不留情的頒下法律及黨規,隨時根據黨自身安危的需要,讓這些人頂罪當替罪羊。這些人早已被黨賣了,卻還在「幫黨數錢」呢。

    * 《公務員法》拋出替罪羊

    2005年4月,中共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增改了1993年版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擴大了公務員定義範圍,增加了對公務員的懲戒條款。

    《公務員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按此規定,除之前《暫行條例》定義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外,中共黨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及民主黨派機關的相關工作人員均屬於公務員。

    《公務員法》新增第九章第54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2013年8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出台指導意見,首次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要終身負責」。中共官媒新華網的報導特別引述了浙江省公安廳廳長劉力偉的一段話:「對於造成冤假錯案的責任人,無論在職還是退休,無論是否離開公安系統,都要追究到底!」 至此,黨玩了個花招,撇清了自身,將迫害法輪功的罪責全部推給了所有相關的各級參與者。

    五、真誠的勸誡

    能收到這封信真的很不容易,信中說的都是與您息息相關的事,如果您能用心閱讀那是您的福氣,看完信後如果您能冷靜的思考,用自己的智慧作出正確的選擇,您以及您的家人都將是擁有美好未來的人。法輪大法在這樣一個道德敗壞的亂世傳出,上億人修煉,身心受益,這絕不是簡簡單單的一件事情,每個人在這歷史巨變的時刻,在大是大非面前都應該了解真相,理智的去選擇,從而擺放自己將來的位置。

    2002年6月,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2.7億歲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斷面上驚現六個排列整齊的大字「中國共產黨亡」,其中那個「亡」字特別的大。「藏字石」的圖片還被赫然印在貴州「藏字石」風景區的門票上。冥冥之中有天意。千百年來的中國,在要出大事之前就一定有異象發生,老天或以瑞兆示吉,或以兇相警世。今天,貴州平塘的「藏字石」不是在向人們預示著天機嗎?回想一下,共產黨比起秦朝的暴政有過之而無不及。中共從建政以來政治運動不斷:三反、五反、肅反、反右、反右傾、文化大革命、六四鎮壓學生到迫害法輪功,在各次政治運動中血債累累,共害死民眾超過八千萬。實話石說,非同小可,絕非偶然。中共惡貫滿盈,壞事幹盡,天真要滅中共了,如今中國大陸災難頻仍舊是上天的示警。

    珍惜法輪功學員的真誠勸告吧,退出邪黨一切組織,從內心遠離中共、也就是遠離了災難和罪惡。曾參與了迫害的請一定抓緊時間用實際行動為自己贖罪:立即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金曉蓉。您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善念與善行,就是在給自己留後路,給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真心為您好的法輪功學員
    2014年3月


    給上海市閔行區公安人員的信

    上海市閔行區公安人員:

    近日,閔行區發生了一起警察私闖民宅惡意綁架居民的案件,請同為公安人員的你們一起來關注此事,規勸相關辦案人員立即放人。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閔行區春申路柏林春天小區的居民陸玲秀家,突然闖進了閔行區古美派出所的警察和閔行區公安分局的國保數人,在沒有履行正常的法律手續下,對陸玲秀家非法抄家,抄走的都是私人物品;並且將陸玲秀和她的朋友張紀秀、賀品琴、張金偉、施翠英、李燕、沈碧蓮等一起強行綁架到古美派出所。現已將陸玲秀非法關押在奉賢看守所(滬杭公路2228號),將張紀秀、賀品琴、張金偉、施翠英、李燕、沈碧蓮等非法關押在閔行看守所(三魯路600弄199號,近魯南路)。

    發生的這一切的緣由僅僅因為陸玲秀和她的朋友們都是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的信仰,使她們走到了一起,成為朋友。陸玲秀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不僅身體健康,還堅強的面對家庭的變故,在承受失去兒子(陸玲秀之子同樣是你們閔行區警察)的痛苦中,主動承擔起對年幼孫女的撫養和照顧,她是家中的頂樑柱。因為修煉了法輪功,使她能夠放下自己的痛苦,承擔起更多的責任,使這個家走出絕境,恢復了往日的歡笑。她願意分享修煉「真、善、忍」的益處給親人朋友。而她的朋友們同樣關心她,看望她,幫助她,與她交流談心開導。就是這麼平常的探親訪友,卻被辦案民警野蠻綁架,實在是令人心寒。

    從九九年迫害法輪功至今的十五年,中共江氏集團為了一己私慾,成立的610非法機構,動用整個國家機器對法輪功發動了長期殘酷的非人迫害,使數百萬人失去生命、數不勝數的人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失去正常的生活,不計其數的人被非法關押、判刑,刑期最長者達到二十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為了牟取暴利,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進行販賣,據國外獨立調查人士提供的數據,中國有六萬五千多例的移植手術無法準確證實移植器官的來源。

    更荒唐可笑的是,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全是行政指令,所以迫害法輪功完全是違法的。公安部2000年下發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這是到目前為止,關於邪教認定最新的一個正式文件,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所列的十四種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而且,中國的法律裏面沒有一條明文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或者犯罪,那麼各級執行者,特別是直接執行者,必須得承擔各自執法犯法的法律責任,這是難辭其咎的。

    信仰法輪功,是國家憲法賦予每個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一九九二年五月由李洪志先生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根本指導,按照宇宙的演化原理而修煉。法輪功不僅可以把真正的修煉人帶到高層次,同時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目前,法輪功已洪傳全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她已經成為全球性的修煉功法,深受世界各族修煉人的喜愛,唯有中國大陸殘酷迫害法輪功。

    中國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去年八月《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一文被大陸各大網站轉載,文中說:「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周永康的親信、主管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落馬。今年一月七日、八日,習近平親自主持兩天的政法會議,強調「要以最堅決的意志、最堅決的行動掃除政法領域的腐敗現象,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迫害修煉人天理難容,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上海市寶山區公安分局國保處警察魏志耘夫婦的暴斃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魏志耘,女,迫害法輪功不遺餘力,被提為科長,年薪十多萬。2007年初,認識她的法輪功學員向她講真相,勸誡她多做善事,少做惡行。她卻口出狂言:我才不相信甚麼因果,共產黨給我現在的一切,我就為它辦事,人總要死的,無所謂。隨後又惡言詆毀法輪大法師父,並狂妄的說「看誰活得過誰」。二十多天後,在單位上午開例會之前,魏志耘正撥打手機,突然倒地不省人事,大小便失禁,暴亡。身體變形膨大,五官扭曲腫脹,雙目大睜,死相極其恐怖,年僅42歲。魏志耘的丈夫在上海寶山區某單位擔任領導,在妻子作惡遭報後,他不但沒有從中吸取教訓,反而在二零零七年九月的一天,對一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惡言相向,並咒罵。兩天後,他下班回到家門口,突然身體失控,幾乎不能動彈。後送醫院搶救,被診斷為腦溢血,隨即進行手術。醫生打開其顱骨後,積血噴出,不治死亡。距離其妻死亡時間不足九個月。

    上海市公安局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頭目謝安,男,1972年出生,二零一三年五月份在家突然死亡。謝安是上海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上海各地區的大法弟子被迫害案子都要經過他之手。謝安剛滿四十歲,正值壯年就暴斃,難道不是報應嗎?

    在此提醒閔行區公安人員及辦案人員:中共江氏流氓集團清算在即,歷史巨變在眼前,善惡有報是亙古不變的天理。從上海市公安局專管迫害法輪功之人謝安到寶山區國保惡警魏志耘等遭惡報之事就應該明白。那些跟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人從一開始就被中共江氏集團出賣了:所有參與迫害者必須自己承擔責任。目前,整個中共在《九評共產黨》的揭露下已經成為人人唾棄的對像,其邪惡本質難逃解體和滅亡的命運,至今一億五千八百多萬人的三退就是明證。那些為了眼前利益跟隨邪黨作惡,卻又妄想得到邪黨保護的人,無疑是竹籃打水,最終一定會自食惡果。那些一條道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為邪黨的犧牲品和陪葬品!

    奉勸你們趕快清醒吧!千萬不要做那替罪的羔羊!趕快無罪釋放陸玲秀等修行的好人,為自己也為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此致

    高度關注此事的法輪功學員們


    致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民眾的一封公開信

    都江堰的父老鄉親:你們好!

    在都江堰,正發生著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你們知道嗎?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四川都江堰市青城山鎮派出所綁架了太平法輪功學員付秀雲,並伙同都江堰市610(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國保大隊,於當日,將付秀雲直接劫持到都江堰看守所迫害。理由是付秀雲把做生意收到的真相幣兌換給小販。

    自中共開始迫害以來,付秀雲已多次遭到無辜迫害,這次迫害付秀雲的直接責任人有青城山鎮派出所副所長李驥,辦案警察龔琦、李平等。這些警察在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駁回的情況下,仍在捏造所謂的「證據」,不放棄迫害。

    1999年7月,江氏邪惡流氓集團操縱了整部國家機器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造謠誹謗,無數生命被謊言毒害,帶著仇恨的心理對待法輪功弟子,3735個有名有姓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無法報導出來的死亡人數更是數不勝數,被勞教、被判刑、被送入精神病院的法輪功學員不計其數,無數的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迫害中所用的酷刑達一百多種,更為恐怖殘忍的是把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活體摘取販賣,牟取暴利。截止二零零八年,至少有六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因被活摘器官致死。

    自迫害至今,中共沒有給我們一點說話的權利。為了讓民眾認清這場迫害的實質,還老百姓一個知情權,讓事實大白於天下,讓良知善念復甦,從而停止對我們的迫害,在實屬無奈的情況下,在完全不污損、不妨礙錢幣流通的前提下,法輪功學員不得已在人民幣上述說我們的冤屈,告訴人們真相,讓還有良知善念的生命,在明白真相的情況下停止迫害,這有錯嗎?

    江氏邪惡流氓集團執法犯法,完全凌駕於法律之上毀滅性的摧殘著一群手無寸鐵的無辜百姓,拆散我們的家庭,折磨我們的身心,威脅我們的生命,我們採用真相幣和平理性的正當防衛這有錯嗎?

    法輪大法是佛法,迫害大法弟子就是迫害修佛之人,這樣的生命將遭受萬劫不復的可怕下場,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周永康皆因迫害法輪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到了上天的懲罰!江澤民、曾慶紅的被清算日子不遠了,被脅迫參與迫害的眾多生命遭報的日子也不遠了。

    大法修的是慈悲,我們不願看到這些生命因糊塗參與迫害法輪功而毀了自己,甚至殃及家人,告訴他們真相,讓他們停止迫害,彌補損失後,就有救了,我們用真相幣救人,這有錯嗎?

    按照中共自己的法律,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有罪。被脅迫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按照中共的一貫作法,將成為被清算時的替罪羊,承擔迫害的全部責任,《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就是為他們量身定做的,告訴他們真相讓他們停止迫害彌補損失後就可以逃過這一劫,我們用真相幣為善,這有錯嗎?

    付秀雲,現年46歲,修煉前的她,體弱多病,身體虛弱。雖然精明能幹,卻因為病痛折磨,無法為家庭付出太多。1998年,付秀雲迎來了生命的曙光,她有緣修煉了法輪大法。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不但她身上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而且精神煥發、精力充沛,不僅能操持家務,還做起了小生意,裏裏外外都是一把好手,成了家庭的頂樑柱。付秀雲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心性要求自己,孝順父母、關愛家人,生意上也從不弄奸耍滑、坑矇顧客。周圍的人看到她的轉變,都暗暗稱奇。

    1999年7月,中共發動了對法輪大法修煉人的迫害,付秀雲看到那麼好的大法遭到誣陷,叫人做好人的師父遭到誹謗,她感到無比痛心。為了還老百姓一個知情權,她和其他大法弟子毅然站了出來,利用各種方式,和平、理智的向世人講述著法輪功的真相。2001年,付秀雲因懸掛真相橫幅,被惡警綁架,她以絕食的方式抵制對好人的迫害,惡警居然用小指粗的管子插入她的鼻孔,給她灌食,來折磨她。隨後,付秀雲被都江堰法院誣判三年。

    期間,丈夫因承受不住打擊與她離婚,她被迫害時,孩子很小,可憐年幼的孩子從小失去母愛,好好的家庭被中共邪黨活活拆散。由於離婚時付秀雲把甚麼都給了丈夫,冤獄回來後,身無分文,無立足之地。精明能幹的她靠賣包裝袋在太平又撐起了自己的一片天,在兒子的努力下,一家人最終破鏡重圓。可是,一家人剛剛過上安穩的日子,付秀雲又被青城山派出所綁架。

    聽說付秀雲被綁架的消息,她的家人非常著急。打工的兒子從外地趕了回來,前去都江堰市看守所探望母親,可是看守所警察不允許他們見面,並說: 「等判刑後,才可以見面。」

    付秀雲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變得誠實、善良、寬容。這有錯嗎?付秀雲的兒子傷心地說:「被綁架前,媽媽的最後一個電話是打給爺爺的,說為他買好了禦寒的衣褲。現在衣褲還沒送到老人家手裏,媽媽就被青城山的警察綁架了。我回到媽媽的租住房,看到媽媽幾車的袋子被警察抄得滿屋滿地,心裏不知是啥滋味!」是啊!青城山的警察們吃著用著人民的納稅錢,幹的卻是迫害好人的勾當,你們迫害起好人來那麼不遺餘力,你們配得上身上那身警服嗎?你們不感到羞愧嗎?

    付秀雲的家屬為她請了北京的著名律師,律師指出,按照中國的現行法律,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付秀雲並調看了付秀雲的案卷後說,付秀雲的行為根本沒有構成違法犯罪,對她拘留都屬非法,何談判刑?!他已向檢察院遞交了律師意見書要求撤案!現在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站出來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律師們指出,參與迫害的所有人員,才真正在違法!

    在江氏邪惡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已走入窮途末路的今天,老百姓越來越明白真相,很多曾經迫害過法輪功的人也在為自己找退路,不再參與這場迫害;許多有良知的人,選擇了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保護法輪功學員,部份公安警察公開拒絕上級讓抓捕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行為,更有一些公檢法人員不但選擇了善待法輪功學員,而且積極為自己贖罪,把作惡者的罪證悄悄收集記錄,作為將來審判的證據。可以說,中共的迫害已難以為繼。

    自古善惡有報,海外媒體明慧網登出大量因為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事例,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車禍死的、暴斃的,有自己喪命並連累親人遭殃的,結局都很可悲。都江堰就有幾起:奎光塔社區3隊隊長廖崇義曾四次將大法弟子送入新建洗腦班迫害,目前因巨額貪污被逮捕;翠月湖鎮原黨委書記白凡迫害大法弟子遭車禍死亡。

    據北京消息人士透露:原政法委某高官向高層遞交報告,僅十八大後的三個多月裏,各級政法委官員被雙規、逮捕人數多達453人。其中公安系統392人,檢察院系統19人,法院系統27人,司法系統5人,非公檢法司系統10人,還有12名政法高官自殺身亡。這些人大多都是緊跟江氏一夥積極迫害法輪功的惡徒,在這樣的環境下,老百姓尚且知道識時務者為俊傑,而都江堰610、國保大隊、青城山派出所還在對大法弟子行惡,真的讓人感到遺憾!!

    歷史的巨變就在眼前。還在盲目執行所謂上級指令,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啊,當務之急應冷靜思考了,為了眼前一時的利益而對修佛法的人行惡犯罪,做了中共邪黨的陪葬品,遭天譴,不值得啊。大是大非面前,希望你能做出正確的選擇!也希望善良的父老鄉親能伸出援手,伸張正氣、制止迫害!

    立即無條件釋放好人付秀雲!還付秀雲一個清白!

    當日前一篇文章: 58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當日後一篇文章: 真相傳單:三退與平安(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