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我因發真相資料遭租房人惡告,而被綁架到北京豐台「610」洗腦班。洗腦班裏有兩個人直接負責「轉化」迫害,一個叫李玉英,一個叫趙宏凱,他們進行洗腦迫害,都有一套程序。 其中李玉英可以熟背許多師父的經文,並口口聲聲的說「咱們師父」(其實她早就背叛師父了),說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謂深層理解(其實就是邪悟),但卻能迷惑一些學法不深的學員,被其「轉化」。這是洗腦班的手段之一。 洗腦班強迫法輪功學員長時間聽、看污衊大法的錄像,搞真人採訪等,內容都是提前拍攝,自編自導的一套,反覆播放,企圖達到使人在思想中產生動搖,同時由「幫教」進行所謂交流,達到「轉化」簽字的目的。這是手段之二。 這些幫教還會偽善的「姐姐妹妹」的叫,套近乎,嘮家常,從中套問家庭成員情況,甚至會「眼淚汪汪」地表白肺腑之言,這時若被其迷惑,產生了「難道不是為我好嗎」的念頭,就會嚴重地動搖著大法弟子的正信。 由於我闖過了這些「轉化」程序,「610」人員最後就收起偽善的面具,開始嚇唬我,直截了當地說:知道裏面有多少酷刑等著你嗎?不讓洗澡、不讓睡覺……現在想來他們真是知法犯法,一點兒都不掩飾,為了達到「轉化」目的不擇手段。 我被關進洗腦班後,當地法輪功學員及時把我的情況在明慧網上曝了光,「610」人員知道後大為惱火,一警察衝我拍桌子:你的事一曝光我們也兜不住了,就得給你判刑了。其實,我不「轉化」,他們就拿不到獎金。送到看守所或勞教所後,如果被「轉化」,獎金也不歸洗腦班。這不是赤裸裸的迫害嗎?根本沒有任何法律可言。 這樣,我被從洗腦班轉到豐台看守所。看守所繼續進行「轉化」迫害。負責「轉化」的叫「頭板兒」,由於大家都睡通鋪大板兒,故管裏面的所謂管事的就叫了「頭板兒」。她也是被關押人員,並不是警察,只不過裏面的人都聽她的。她讓我按照她的經驗來做,就是在提審時違心地同意不煉了,然後回家自己接著煉。其實這還是「轉化」程序或手段而已。由於我拒絕按照她的要求做,她就開始迫害我。主要就是: 1)經常對我進行威脅恐嚇:只要是法輪功的事誰都救不了你,你能硬到甚麼程度?看到那個號裏的人被戴著腳鏈子了嗎?也得給你戴上。 2)逼我光著腳在地上打掃衛生,不管身體舒服與否,造成了我的腳腫脹至今未消。 3)我當時身上體現出糖尿病的症狀,警察和大夫就逼我吃藥,說:誰也別找不痛快。意思是自己不吃就得動手灌藥。 這樣在看守所又呆了兩個月後,他們就給我安了一個「擾亂社會秩序罪」勞教兩年,轉關拘留所。我在拘留所又呆了一個月,由於檢查身體不合格,被勞教所三次拒絕接收,才得以回家。 回家後,「610」、警察等對我的干擾從來沒停過。遇到所謂敏感日,這些人都要上我家裏來,或騷擾,或監視,或電話追蹤。這也是一種精神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