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家住雲南省曲靖市陸良縣馬街鎮的52歲的彭平國,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的他身體健康,心胸開闊,為人熱心善良,是街坊鄰居公認的大好人。 然而,這樣一個好人卻無端遭受中共人員的綁架、判刑,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被非法關押期間,更是被強迫每天服用降壓藥,造成頭痛、頭暈、心絞痛、雙腳浮腫等症狀。 中共打毒藥迫害法輪功學員 |
彭平國於2010年12月3日被非法判刑四年,之後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以下是他敘述在該監獄被藥物迫害的遭遇。 監獄對我強制奴役,並藥物迫害 我於2010年12月3日被非法判刑四年,10天後我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十監區。剛到監獄,就被帶到監獄醫院體檢,醫生說我血壓高,要輸液、吃「降壓藥」。獄警安排了兩個包夾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時看著我,每天逼我打針、吃藥。我被強行「輸液」近一個月,每天一大瓶加一小瓶,要一個半小時才輸完,醫生也不告訴到底是甚麼藥水,期間有一次輸著液,我就覺得臉很癢,後來臉就腫起來了。而包夾犯人還騙我說沒事。 每天早、中、晚三次,逼迫我這個健康人吃降壓藥,有四種藥,我間接得知這四種藥分別叫作:倍他洛克,北京零號,依拉普利,尼群地平片。 這些藥吃下去頭痛的像要炸開一樣,伴隨著頭暈、心一陣陣的痛,還有腿腫。而包夾犯人在警察以減刑等的威逼利誘下,非要看著我吃下藥才肯罷休。我還聽說同被非法關押在一監的四川西昌法輪功學員方征平也被這樣用藥物迫害,獄醫和警察在牛奶和飯菜裏下藥,給他吃。 一個月後,我被強迫到製衣車間幹奴工──包裝衣服,每天從早幹到晚,仍然強迫我吃藥,因為長期吃藥,頭昏、頭痛,一次在監獄摔了一跤,把整個半邊臉皮都擦破了。 期間,十監區管教隊長、警察楊成來找我談過話,叫我放棄信仰,不要煉法輪功了。十監區中隊長曾剛平均一個月要來找我談兩次。監獄還逼迫我寫不修煉的保證,對我精神折磨。 當時也被非法關押在一監十監區的還有一個四川攀枝花的法輪功學員叫蔣光富,70歲左右,他在雲南省楚雄州被抓,非法判刑三年,在我之前已經回家。 我在監獄的三年裏,監獄不允許我給外面打電話,只讓我與家屬見了三次面。2013年5月4日我從一監回家。就在我回家的頭一天,還在逼迫我吃「藥」,長期藥物迫害,導致我思維遲鈍,無法正常思考,記憶力下降,頭腦昏沉。回家我堅持學法煉功,身體逐漸的恢復健康。 監獄的「降壓藥」實質是殺人害命的毒藥 回家後,我查看了倍他洛克、北京零號、依拉普利、尼群地平片這四種藥的說明,又詢問了專業醫生,結果令我不寒而慄:這些藥,基本都是復方製劑,針對中重度高血壓患者,即使對患有高血壓的人而言副作用都很大。 且每一種藥的副作用還不盡相同:倍他洛克對人體的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中樞神經系統都有副作用,還能造成關節痛、瘙癢、聽覺障礙、眼痛等;北京零號屬於一種較老的藥,價格相對便宜,會引起噁心、頭脹、乏力、鼻塞,長期服用還會引起消化性潰瘍,抑鬱症,對血糖也有影響;依拉普利能造成眩暈、頭痛、噁心、腹痛、皮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咳嗽、腹瀉、嘔吐,有些還會出現血紅蛋白減少、白細胞減少,對腎臟也有損害;尼群地平則會導致頭痛、面部潮紅、頭暈、噁心、足踝部水腫、心絞痛發作,易過敏者還會出現過敏性肝炎等。 醫生也建議幾種降壓藥不可隨便搭配同時服用,一定要根據病情、患者身體情況而定,藥量也要適中。得知我這個健康人被強迫吃了三年的降壓藥,一天三次,都大驚失色。回過神來才又告訴我:「降壓藥主要是通過擴張血管來降低血壓,如果血壓正常的人長期誤服降壓藥,首先血液的循環會出現不正常開始頭暈,全身乏力,慢慢的出現全身性的器官功能紊亂。腎、胃、肝、脾等內臟的功能失調,心臟跳動不齊,失眠、心悸、胸悶等,其症狀和高血壓類似。最後出現神志不清,昏迷死亡。等於是慢性自殺。」 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時時處處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身體健康,心情愉快,渾身有使不完的勁。多少年從來沒吃過一片藥,沒上過一次醫院,何來的高血壓?監獄醫院從來不敢將測量結果給我看,卻逼迫我這個最健康的人吃了三年的降壓藥。其用心之險惡,手段之毒辣,更凸顯出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這場迫害的陰毒。 面對全世界正義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中共的監獄不敢再肆無忌憚地對法輪功學員施以明顯的酷刑折磨,卻一直沒間斷的在背地裏下毒,逼迫像我一樣身體健康的法輪功學員吃「藥」,或偷偷拌在飯菜裏,表面上看不出迫害,而整個身體已經被「藥」毒的不成樣子。如果不是法輪大法,我何以能走出邪惡的黑監獄,今天何以還能健康的活著? 而還有更多的法輪功學員,在邪惡用下毒手段的迫害下,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如前文提到的四川法輪功學員方征平,被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致死的玉溪市法輪功學員沈躍萍、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丘北縣法輪功學員楊翠芬…… 我相信,善惡到頭終有報,邪惡的迫害都將隨著不斷的揭露和曝光而解體,邪惡的迫害已走到末路,那些還在昧著良心,對法輪功學員下毒的人們,真的應該清醒了。 以下是彭平國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經歷和入獄之前被中共迫害的遭遇。 法輪大法給了我全新的人生 我是家中的長子,從小就承擔起家庭的重擔,加上家庭經濟條件不好,所以壓力很大,總覺得父母親偏心,心裏常常不平衡,情緒也不太好。 1998年修煉了法輪大法後,法輪大法給了我全新的人生觀,我明白了要按照李洪志師父教導的真善忍原則做一個好人,做更好的人,於是將以前壓抑在心裏的不平、不滿、埋怨都漸漸地放淡了,對自己的父母、岳父、岳母以及全家上下所有人都非常的好,時時處處體現著法輪大法修煉者的風貌,不管在家裏,還是在外面,我都是公認的大好人。 我們全家都在法輪大法的法光沐浴下幸福、和睦。 無端被綁架、抄家、拘留 2010年3月26日中午我和妻子正在街上趕集,馬街派出所的一個警察叫我去馬街派出所問話,我跟著他去了。沒想到到派出所後,三、四個警察二話不說,就帶著我上家裏抄家。在我去派出所之前,馬街派出所警察就把我家圍住了,帶我回家後,等妻子從街上回來把家門打開,一群人一哄而入,沒給我任何搜查證,把家裏亂翻一通,搶走了李洪志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煉功磁帶、光碟、真相資料、護身符、錄音機、復讀機等,也沒有給我開具任何扣押物品清單。 抄家之後,警察就將我帶到陸良縣國保大隊,之後又送到陸良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陸良縣公安局給我妻子的拘留通知書(陸公刑拘通字〔2010〕98號)辦案人落款是陳樹才、黎貴祥。一個月後,4月30日陸良縣公安局對我取保候審,我回到了家中。 遭非法抓捕、判刑迫害 我從陸良縣看守所回家才一個多月,2010年5月17日,我和妻子正在地裏栽秧,陸良縣公安局的陳樹才打電話給我,騙我去馬街派出所,說問我一件事情,可我這一去就再也沒回來。 到了派出所,警察說他們沒辦法,是上面的「要求」(要抓我)。我被強行帶到陸良縣醫院檢查身體,之後送到陸良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整整一天都沒給吃飯。 在看守所,每天強制幹奴工──穿珠子(類似手鏈等裝飾品)。每天早上七點鐘開始就強迫幹,還規定任務量,幹不完就不給睡覺,直到幹完為止。我視力不好,穿針引線都看不清,因此完不成「任務」,警察就授意犯人打我,把肋骨都打青了,共打了我兩次。 在此期間,陸良縣610、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來過五、六次,對我非法審問,問我和哪些法輪功學員聯繫,並威脅恐嚇我,如果不說就對我重判。 6月9日,我接到陸良縣公安局對我非法逮捕的通知,9月份,曲靖市檢察院曲檢〔2010〕第229號起訴書對我非法起訴,誣陷我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檢察員是曲靖市檢察院的肖燕飛,代理檢察員是龍明輝。 10月底,曲靖市中級法院到陸良縣法院非法對我開庭。之前也沒有通知家屬,我妻子通過其它渠道得知,就自行前往參加旁聽。在法庭上法官根本不允許我說話,當庭也沒有判決。開完庭後又將我送回看守所。12月3日我接到判決書(2010)曲中刑初字第228號,審判長高卜強,審判員趙俊棟,代理審判員柏樺,書記員張蕊。明知我無罪,卻枉判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