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三,大連開發區法院在一號法庭對法輪功學員郝躍珊老師進行非法庭審。法庭上出現了,不是在庭審郝躍珊,而是在庭審公、檢、法人員,他們啞口無言,庭審剛開始時的那種囂張氣燄蕩然無存,連審判長王俊華的態度都有所轉變。 郝躍珊老師慈悲的陳述,正義律師有力的辯護,令法官、公訴人及在場的人都靜靜的聽著。 當天上午九點五十分,旁聽人員進場,旁聽席共有三十五個座位,家人朋友只四人,馬橋街道來了兩個辦事員,其餘的都是法院的人。法院的辦事人員於美娟正在調試有關設備,雜音很大。本來家人朋友四人是分開坐的,她卻要求一排坐下,一邊還說:是不是帶來了甚麼干擾設備?律師說:你們這裏不是屏蔽的嗎?法院外面有六、七個著裝齊全的法警。十點,所有的參審人員進場,氣勢洶洶,又是宣讀甚麼規定,又是甚麼懲罰。 十點所謂的「庭審」正式開始。被非法關押、迫害長達十八個月之久的郝躍珊老師在法庭上看到家人很激動,她在法庭上沒有承認自己犯罪,她陳述:我只是看到了父母修煉大法身體好了,自己才修煉的。我按照「真、善、忍」做人,並教育自己的學生。本應在家裏孝敬父母,教書育人。卻被無端關在這個人間地獄,整日與殺人犯、賣淫、吸毒犯呆在一起,我很難過。她說:「我修煉大法,只不過是信仰問題,我認為按照‘真、善、忍’做人,是提升人的道德,心靈得以昇華,沒有罪。」郝躍珊希望法庭給她一個公正。 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從法律角度上,為郝躍珊老師做了無罪辯護。他說:郝躍珊作為一名大法修煉的修煉者,是個人信仰問題。主觀上沒有觸犯法律,客觀上也沒有能力「干涉國家的法律的實施。」 法院認定一個人有沒有罪,犯沒犯罪,不能憑著江澤民的一句話,就定一個人的罪。也不能憑著報紙,甚麼方針,就定一個人有沒有罪。 大連開發區法輪功學員郝躍珊,是一位深受學生喜愛的物理老師,她從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直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處處為他人著想。她對每個學生都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不但耐心細緻的講解物理知識,還關心每個學生的身心健康。在開發區七中教學時,她教的學生曾經多次獲得全國物理競賽一等獎。 郝躍珊老師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被金州新區哈爾濱路派出所副所長邢天寶、警察李小龍等三人強行撬開金州新區翠竹小區的家門,將其綁架。中共不法警察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綁架,理由荒唐可笑,竟然是由於她堅信「真、善、忍」,修心向善,道德高尚。當天,大連市「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國安伙同各公安分局、派出所、街道社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綁架,主要針對參與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中共害怕民眾觀看新唐人電視),近百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抓捕、抄家、非法關押,遭到殘酷折磨。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當局又更改罪名,以「涉嫌利用邪教與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把郝躍珊老師非法關押在大連看守所。 非法庭審近結束時,郝躍珊老師含著淚告訴在場的人:她相信,有神佛存在,有高級生命存在,中華文化是神傳文化。希望自己早一天回來孝敬父母,盡一個女兒的孝道;早日回家,教授孩子的知識;希望在場的審判人員都有一個善報,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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