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六日】德陽監獄是四川省定點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獄之一。監獄由一個副監獄長、教育科科長和各監區一名副監區長組成「610」系統,負責布置和實施對全監獄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每個監區由一名副監區長、所謂「教官」、一名獄警形成「610」系統,再由兩名服刑人員具體落實實施。 這兩名服刑人員都是被精心挑選出來的。每位法輪功學員被安排兩、三名服刑人員日夜跟隨監視,無論吃飯、睡覺、勞動、休息都要寸步不離,連上廁所也不例外。他們不許法輪功學員相互接觸、打手勢,更不許相互說話。不許法輪功學員說法輪大法好,更不許煉功。 監獄將監區警察的升遷、服刑人員的減刑,與「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程度直接掛鉤。反之,則會受到降職和扣發獎金的處罰。在這樣一種獎懲機制的刺激下,整個監區所有警察都參與到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 而對於服刑人員來講,監獄的規定是,掙夠100-120分可減刑一年到一年十個月,超過120分後每增加5-10分多減一個月。普通服刑人員是通過超額勞動來掙分,一個年輕力壯的服刑人員拼死拼活地幹每個月最多能得到八、九分,這都是極少的,大多數每月能掙到五至七分或兩、三分。而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服刑人員不需參加任何勞動,每個月都能得到8-8.5分。如果完成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可額外得獎,加分15-20分,相當於一般的服刑人員勞動好幾個月。但如果完成不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就會失去這個「位置」,並會受到扣分處罰。用這種「政策」挑動著服刑人員仇視不妥協「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為迫使法輪功學員「轉化」而不擇手段。 原德陽監獄六監區的吳克明被全監獄的警察和服刑人員都稱為「刁刁」,因為他最擅長用各種花招刁難、迫害法輪功學員,並以此在全監獄出名。他自己也說:「我沒別的本事,就是會整人、刁難人。誰要損害到我的利益,無論天王老子,我的親爹都不認。沒有我做不出來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有你夠受的,我可以讓你生不如死。」 一服刑人員曾對法輪功學員說:法輪功學員在監獄是最慘的,誰都可以整他。他曾看到一個警察一個眼色,七、八個犯人圍上去對一位法輪功學員一頓亂打;還有一次晚上睡覺時,在警察授意下,其他犯人用被子蒙住一位法輪功學員的頭,五、六個犯人上去一陣亂打。 德陽監獄現在重建,在押人員被暫時轉入到相鄰的阿壩監獄。但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還是原班人馬,現在不敢明目張膽的打,但手段更隱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