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法輪功學員賀建中被綁架、非法關押一年多,九旬老父悲傷離世,老母伸冤無門。老父離世前還一直念叨:修真、善、忍做個好人,為甚麼要抓呢? 賀建中,五十多歲,曾經被非法判刑七年,在蘭州監獄(即大砂坪監獄)遭受迫害,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被非法關入禁閉室,戴著重三十八斤的腳鐐,監獄自製的手銬,用鉚釘釘死,鐵鏈把手和腳綁在一起,腰根本直不起來,吃飯時不打開手銬,只把鐵鏈取掉,不給筷子,自己想辦法扒著用手吃,腳鐐「啃」肉,時間不長,肌肉嚴重萎縮,腳鐐上的方鋼重得要把人的骨頭都壓碎,賀建中絕食抗議迫害九天,腳鐐、手銬才被去掉,關一月後才被放出,出禁閉室時走不成路,由旁人攙扶,長時間拄一木棍或扶旁人肩膀走路。 酷刑演示:腳鐐 |
賀建中二零零八年脫離監獄黑窩;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被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惡警陳志凱一夥綁架後,一度被非法關在龔家灣洗腦班。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賀建中被蘭州市七里河法院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開庭。在法庭上,家人請的北京律師以強有力的證據證詞做了無罪辯護,並指出公民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擁有法輪功資料也是合法的。賀建中沒有犯罪目的,沒有犯罪手段,沒有受害的對像,沒有造成任何損失,何來犯罪?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之後,賀家人多次找到或打電話到法院辦案人王昭、杜春由,被告知已報市中院審批。一直到九月二十二日才告知由於證據不足已被退回到七里河檢察院。家人找到檢察院,被告知已退回城關國保大隊補充證據。十月十日城關國保大隊辦案惡警逼著賀八旬老母在他們遲到的偽造的搜查證上簽字,被拒絕。賀母說:當時搜查時你們不出示任何證件,逼著我在搜查清單上簽字,而且清單也不是一式兩份,這些都違反了警察法刑法的規定。清單上的數字由著你們寫,想寫多少寫多少。這還是證據嗎?這樣的證據我根本不承認,這是偽造證據。十一月底法院將案子又送到市中院,一直到現在還在中院。 二次的非法關押迫害給賀建中的家人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年已九旬多且體弱多病的老父親因盼兒心切,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悲傷地離世。現已八旬白髮蒼蒼的老母還要面對惡警的刁難、公檢法司人員的冷漠,老人盼著賀建中早日回家。 蘭州市所有參與迫害賀建中的公檢法司人員你們知道嗎,近一段時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一些中共官員相繼落馬,其中有中共六一零頭目李東生,中共政法委頭目周永康。這說明清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分子已經開始了。你們現在還在為中共賣命其結果是甚麼。中國政府在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出台的《公檢法司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的文件中提到,公檢法司對辦案要終身負責,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希望你們都想一想,分清善惡,多給自己與家人留條後路。希望你們能認清這一點,懸崖勒馬,不要給中共做陪葬,不要做歷史的罪人。 蘭州市七里河法院地址:蘭州市七里河南濱河路116號郵編730050 法官:焦愛琴 王昭 杜春由。 蘭州市七里河檢察院地址:蘭州市七里河敦煌路 郵編730050 所謂的公訴人:張景榮 丁豔 蘭州市七里河區法院地址:南濱河西路116號 主管人: 王 昭 辦公電話 2501176 工作人員:金柏孔 辦公電話 2501173 杜福泉 辦公電話 2501295 焦愛琴 辦公電話 2501295 孟惠蘭 辦公電話 2501209 杜春由 辦公電話 2501176 王小琴 辦公電話 250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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