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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傻子」走進了大法修煉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一九九八年一月二日我有幸接觸到師尊的大法。那時我大姨剛剛得法不久,便把我接到她家住。看著大姨天天看書,聽法。

那時的我愣頭愣腦,對修佛啊、道啊是一竅不懂,當聽到師尊在講法裏面說:「咱們說這個真傻的傻子吧,這個理在高層次上整個都反過來了。傻子在常人中不可能幹大壞事,不可能為了個人利益去爭去鬥,不求名,他不會損德。可別人卻會給他德,打他,罵他,都給他德,而這種物質是極其珍貴的。我們這個宇宙中就有這個理:不失者不得,得就要失。人家看那個大傻子,都會罵他:你這個大傻子。隨著張嘴一罵的時候,一塊德扔過去了。你佔了便宜就屬於得的一方,那麼你就得失。過去踢他一腳:你這大傻子。好,一塊德又重重的扔過去了。誰欺負他,誰踢他一腳,他呵呵一樂:你來吧,反正德給我了,我一點都不往外推呀!那麼按照高層次這個理,大家想一想,誰尖?不就他尖嗎?他最尖。」[1] 聽到這兒,我一下愣住了:怎麼高層空間上能有這樣一個理呢?和人間的理是反的。如果是這樣,那不是說我嗎!我就是這樣一個例子。

這十七年來我是在家庭暴力中長大的,每次有不對父母心的時候,父親便大打出手,挨打、挨罵常有的事。父母在我身上不會多花一分錢,必須用的錢也從不多給一分。

記得我那年上五年級,爸爸給弟弟五角錢買吃的,於是我也想要買,就和爸爸說你也給我一角錢吧,平時奶奶給我一些小錢,我便把它攢了起來,已經有四角錢了,想爸爸一角錢總會給我吧!沒想到得到的是他的一頓臭罵,錢自然也不會給。從那以後,媽媽再給弟弟錢就轉到「地下」了。我看見了,也不吱聲。因為我知道,一旦吱聲,又沒有好果子吃。

到十五、六歲的時候,我也知道些榮辱、羞恥。下雨天,因為是農村,都是稀泥,沒有雨靴,爸爸讓我穿他的舊雨靴,給弟弟買了一雙新雨靴,我怕同學見到會笑話我,我自己就走小道回家。沒有衣服穿,大姨把表姐的衣服給了我一件,當換洗的穿。

初一我就不上學了,因為沒有屬於自己的衣服就穿上媽媽的衣服,媽媽的衣服穿在我瘦小的身材上,顯得又肥又大;媽媽平時總是添自己的衣服,看著媽媽穿著得體的連衣裙,頭髮又剛剛弄過,心裏這個羨慕!我又把自己奶奶平時給的零花錢(幾十元)全部拿上,找到一個臨街的親戚幫我買了一塊布料,誰知讓媽媽翻到,媽媽和弟弟在屋裏就恥笑我說:沒有眼光、罵我傻。爸爸在外面連看都沒看,就又是一頓罵、打,最後把我攆到家東面的一個大坑,一腳把我踢到大坑裏面去了,大坑裏面水很多,平時水深的地方大人進去都沒影。

我就想死了算了,活著又有甚麼意思呢!就這樣我就往水的中心走去,圍觀的人很多,大姑知道了,就往水坑那跑,喊著我的名字,讓我上來。恍惚中像有人和我說:「你還有願望沒實現,不能死……」。於是我又往回走……

聽到師尊的話如夢方醒,從此走上了修煉的道路。

在以後的日子裏我從沒有扔下大法,無論被抓、被打、流離失所、還是被非法勞教,從沒有放棄修煉。在邪惡的勞教所,惡警怎麼使花招也不好使,直到有一次惡警動用家人來做我的「轉化」工作。家人說:「你就說句不煉,回家再煉唄」。我當時就回絕了爸爸。「你是想讓我回家給你幹活嗎?」爸爸一語不發了。惡警見此景也就草草收場了。

在邪惡的黑窩,我沒有親人的接見,更沒有親屬給我存錢。我在那裏是最小的,別人就叫我小不點,同修知道了我的情況,就給我衣服、給我存錢。有的同修我都不認識,沒有見過面。在這裏我謝謝曾經幫助過我的那些可愛、可敬的同修們。是你們的無私讓我這個幼小的心靈有了些許的依靠和安慰。

如今我已成家,丈夫很支持我和大法。認識他那年,我在外面流離失所。我告訴他我現在的境況,他讓我放棄大法。我告訴他:無論他是誰,無論他有多高的地位,想讓我放棄絕不可能。我也鄭重的告訴他:無論我成家也好,怎麼的也好,我都會把大法放在我人生的第一位置,個人感情放在第二位置。他同意了。

也就從那時候起,他就和我一起去發資料、面對面送光碟、取貨、送貨,在家裏安裝了新唐人電視接收器。一開始丈夫看我資料拿的多,擔心我,也擔心世人不要給扔了,他就在後面跟著。東北的三月份,天上正下著大雪,一面下,一面化,他的頭上,衣服上(棉襖)都濕透了,他也沒有怨言。我說你別跟了,回家吧!他還不放心,我說你看,你跟了兩天了也沒有一個扔的,你放心吧!只要和他(她)講明白了,他(她)是不會扔的,從那以後他就不跟著了。

我以前總是很悲觀、情緒低落,修大法後也把這種狀態帶到修煉中來了。同修說我沒有朝氣!可我沒覺得有甚麼不好。直到後來面對面講真相,同修總是能拿到很多三退名單,而我卻很少,甚至沒有。這才引起我的反思:你和常人講大法好,可是常人並沒有認識的那麼深奧,常人就看你的外表,言談舉止,我的形像是自己都覺得沒有那麼灑脫,不是堂堂正正,怎麼能讓別人覺得大法好呢?比如和常人講真相時不考慮對方的接受能力,沒體現出善心。

由於想改變自己長期以來形成的觀念,師尊就把我身上一些不好的物質拿掉了。這樣我人感到輕鬆了,善心也上來了,笑容也掛在臉上了,世人也能感受得到了,更多的世人願意三退。

今年在給世人送神韻光盤的過程中,常常感慨萬千:有人騎著摩托車在後面攆我,追著我要;有的出租車司機給他了卻又來要,說他的被別人搶走了;有的人說看過了,很好,讓別人拿家去看了;有大罵邪黨的;有對我們豎起大拇指的;有喊「法輪大法好」的;有說「是法輪功的我就要」的;有要電話號碼的;有昔日同修;也有看見我這麼小年紀覺得不可思議的……形形色色的人都有,當然也有恐嚇的,我都不為所動,堂堂正正。

每次出去我一般帶六、七十張光盤,方便時就多拿些。同修說:你拿那麼多,用多長時間能發完?我說不一定,人多的地方就快些;人少的地方,走街串巷的,就慢些。有一次和幾位同修開車出去發。我拿上六十多張就下車了。我是最後一個下車的,開車的司機說我在前面調頭,你在道的那面紅綠燈等我。我「嗯」了一聲下車了,跨過馬路邊走邊發,發完了,聽見有人按汽車喇叭,一回頭,我們的車在我的後面呢!還沒到指定目標。他說你怎麼那麼快就發沒了,我的車剛調過頭來,你就沒了。我說我也不知道。我就上車去接其他同修去了。

這幾年,父母由於弟弟的工作地點的關係,也跟著來到了我所在的城市。修煉後我已逐漸的去掉了自己的怨恨心、妒嫉心,盡心的幫助他們。因為看清了「人來在世上是由因緣決定著人生的路與人生中的得失」[2],知道了自己來在世上的真正意義所在,從而在大法中不斷的歸正著自己。

由於我的改變,家裏人見面也溶洽多了。父親一再向我表示愧疚!說自己那時候對我不好,家裏也不是沒錢,上學的時候沒能像對弟弟那樣給我買過東西,我笑笑不答。母親最近也感慨的對我說:自己對兒媳比對我都好,卻沒撈到兒媳的一句知足的話。我都笑笑,心裏很坦然,那些事好像發生在別人的身上。

我感慨:修大法真好!做師尊的弟子真好!

向師尊合十,謝謝師尊!

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走向圓滿〉

當日前一篇文章: 老者:「不告你了,還得謝謝你呢!」
當日後一篇文章: 感恩師父 感恩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