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四年二月七日,家屬到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要求釋放二零一三年五月被綁架、非法關押八月餘的趙媛英女士,金牛檢察院公訴科的張麗娟告訴他們在一月底已將材料交到金牛區法院。 當家人質問張麗娟:趙媛英做好人,煉法輪功身體健康了,違反了國家哪條法律,你們把她訴訟到法院,這是違法的,而且沒有通知家屬。張麗娟自知理虧,說是六一零的文件。家屬隨後到金牛區法院查詢,沒查到。 當家屬重返金牛區檢察院善意的告訴張麗娟:信仰合法,告訴別人自己修煉大法親身的真實感受是不違法的,而且不能讓救了自己的恩人蒙不白之冤……希望張麗娟秉持法律的公正,本著正義和善良撤銷對趙媛英的訴訟。張麗娟表示自己不能撤訴,家屬告訴張麗娟《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你今天簽署的文件是要終身負責的,張麗娟同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卻說是檢察院一起決定的。 今年六十歲的趙媛英女士是原成都鐵路局機關第一幼兒園職工,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在沙洲路鐵二局家屬區向人講真相,被光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被非法抄家,家裏的電腦、打印機、神韻光盤、大法書籍等等都被警察搶走。趙媛英女士現仍然被非法拘押在郫縣看守所。 下面是趙媛英的兒子對金牛區檢察院領導的公開呼籲,懇請他們「秉持法律的公正,本著正義和善良,還我母親一個清白,早日讓我們全家團圓。」 金牛區檢察院各位領導: 我是趙媛英的兒子,我叫張焱超。我母親趙媛英今年六十歲了,是原成都鐵路幼兒園的職工。母親這一生可以說是非常坎坷,我聽母親說她小時候家裏有四姐妹,小學時正逢著文革,他父親也就是我外公,因曾參加過國民黨經常被迫害,50多歲就去世了,家裏東西也被變賣了不少,生活上非常困難,因此我母親才十幾歲就工作了。後來好不容易結了婚,卻在我三歲時父親得急性胰腺炎去世了。 母親就這樣一個人含辛茹苦帶著我,一邊工作一邊帶孩子,三十多歲就落下了類風濕性關節炎,腰肌勞損等病,痛的厲害的時候床都下不來,痛苦萬分。為了不耽誤上班,家裏買了一大堆的理療器、火罐等等。為了治類風濕,母親常年吃各種中藥西藥,但是根本不見好轉,指頭關節都腫大變形。九零年的時候氣功熱,病急亂投醫,練氣功健身,幾年下來還是沒好。 一九九九年年初,母親聽說了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就走入了法輪功的修煉。修煉了以後,母親的變化非常大,脾氣變好了,以前和爺爺奶奶還有我姑媽關係不好,甚至都不見面。修煉以後一改以前的態度,經常去看望他們,關心他們,家裏人都很高興,而且左鄰右舍關係更融洽了。母親以前在幼兒園當採購時,有些小販為了能多賣他的東西,經常要給採購回扣,可是我母親自從修煉以後就再也不收回扣,只看質量,講究公道。單位領導都誇獎她:你辦事我們絕對放心。 我的母親修煉法輪功以後,幾十年的病都好了,腰再也不痛了,變腫大的指關節都復原了。這些變化都是幾個月之間的事,這是我和所有的家人親眼所見,這種奇蹟讓人不得不相信,連我那個甚麼氣功都不相信的繼父,見到母親的變化都主動要看大法書了。 可是沒想到母親的好日子才過了幾個月,就發生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因為以前母親是在街上煉功,小區都知道,街道辦就讓交書,寫保證。繼父害怕,就背著母親交了書,還寫了保證。其實都是違心的,我們都清清楚楚的知道法輪大法好,但繼父從小都在運動中長大的,迫害一來就害怕了。 母親覺得自己親身受益,應該去向政府領導澄清事實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對人有百利而無一害」,懷著這種善念她去了省政府。回家後卻被看得更緊了,給我的感覺好像「文革」又來了。一家人每天心裏都是七上八下的,總害怕街道辦或是派出所的又要找上門來了。 我們家人曾不理解的問母親為甚麼要堅持?母親平和的告訴我們:堅持信仰的自由,是為了所有的中國人。法輪大法是救人的佛法,這麼好的大法被誣陷,這麼多的世人被矇騙,甚至跟著誹謗佛法和迫害修佛的人,那會遭大難的。不明真相的中國人真可憐!我雖然不太明白母親意思,但是我覺得這是一種善良的想法。 我的母親就抱著這樣的善念去告訴別人她親身受益的事實真相。但是在二零零五年的五月份,母親在商場告訴別人真相時,卻被一個不明真相的保安構陷,遭到綁架關押。他們把母親先關到郫縣看守所,後轉到金牛洗腦班,當時其中一個女的還對我說:我們辦的「學習班」最人性化了等等。後來才知道,他們為了所謂「轉化」,一個星期都不讓母親睡覺,難道這就是「春風化雨」般的感化嗎?在這種壓力下繼父受不了,被迫和母親離了婚。好好的一個家庭就這麼被拆散了。 因為母親被非法關押,我很害怕,母親告訴我不要怕,因為真正危險的是不明真相的中國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母親又一次因為出去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抓到光榮派出所,派出所的人搶走了我家很多的私人物品。母親一直被非法關在郫縣看守所,到現在已經有八個多月了,希望她的腰不要再疼了。大院裏的很多人都知道了母親被關的事,都說:趙大姐是個好人,真冤枉。 你們知道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一文嗎?這個文件被大陸各大網站轉載,文中說:「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這是中共近期出台的所謂「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 以前去詢問你們,你們總是說:我做不了主,是「上面的」命令。真的到了追究迫害責任的時候「上面的」會承認是他們的命令嗎?出台這個文件難道不是「上面的」在為自己推卸責任嗎?而最終責任卻會落在直接辦案的人員頭上──就是你們,我現在才有些明白了母親說「中國人太可憐了」的真正意思。聽說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因違法違紀被雙規,都是和迫害法輪功是有直接關係的。 《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法輪功作為一種信仰,我母親的信仰自由是她的權利,也是最基本的憲法權利,理應受到《憲法》的保護。我們家人不明白的是母親把自己親身受益的事實真相告訴別人,即不偷又不搶,不知觸犯了哪條法律? 相信你們能秉持法律的公正,本著正義和善良,還我母親一個清白,早日讓我們全家團圓。 趙媛英的兒子:張焱超 二零一四年二月 附迫害趙媛英的相關單位: 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九里堤星科路3號 郵編 610031 電話:028-87611300 舉報:87610326 值班室028-87620535、028-87621383、 傳真028-87620552 檢察長連小可 副檢察長:朱昆、崔峰、秦宗龍 辦公室:主任姚太勇87620535 批捕科:科長張宇(女)傳真028-87620552 (涉案人員) 偵查監督科:科長王燕87620823 公訴科:科長廖殿雄87626855 監所檢察科:科長呂健87620631 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譚偉峰87622023 控告申訴檢察科:科長鄧中文87627693 案件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竇靜華87621332 駐北改街道檢察室:主任饒華69264719 檢察院其他人:蔣遠君、史麗花、魏勇、高潔、王帥文、張欣、仕立君、王聰、張躍、張志成、趙正、謝堅、徐理、孫毅 金牛區公安局 地址:成都 金牛區 交大路176 郵編:610031 金牛區公安分局局長:王峰、徐暉、毛議、彭代康、黃兵、宋文 國保大隊(以前在明慧曝光的名字,請知情者更新): 陳國華、陳建華、劉亞波、代勇 金牛區法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區交大路199號 郵編610031 院長:院長張志偉 王禎義 黃成剛 李雪87616794 刑庭028-87616017,028-87620190,028-87622163, 法院預約立案電話:028-87633553 法院司法警察大隊電話: 028-83572250 法院辦公室電話: 028-88767017 法院執行工作局: 028-83330470 還不知道法院具體負責的法官,還有金牛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強某某的名字,請同修和善良的人們繼續補充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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