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內江市威遠縣法院於十二月三日上午九時第二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黃盛奎、劉建平和劉翠容。法官最後表示,你們的行為犯不犯罪我們定不下來,要報到市裏領導定。 在三個多小時的庭審中,面對所謂「公訴人」的構陷和非法指控,三名法輪功學員始終堅持自己製作向世人講大法和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光盤等資料的行為是合法的,更談不上犯罪,因為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至今,現行的中國法律都沒有將法輪功定為×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法律依據,是江氏流氓集團利用中共操縱國家機器對法輪功實施的瘋狂迫害,這場迫害完全是非法的、不得人心的。 黃盛奎的女兒在為其父辯護中,首先講了其父親從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大法後給社會、家庭及個人帶來的好處,接著講了構成犯罪的四個要件,而法輪功學員的行為都不具備這些要件,因而,用《刑法》三百條來指控三名法輪功學員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時至今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確定的七種邪教組織、公安部另外認定的七種邪教組織名單中,都沒有法輪功。就連當初兩高(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倉促地推出兩個司法解釋,給法輪功扣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也沒有明確提出「法輪功」這三個字,因為兩高也明白給信仰定罪本身就是違法的、荒唐的。 面對這有理有據的辯護,法官理屈詞窮、語無倫次,一會說,中央一九九九年就定了法輪功是×教,問他依據在哪?不回答,一會又問,你們製作光盤辦了執照沒有?回答說,我又不是商業運作辦啥執照?他立即打斷說只准回答辦了還是沒辦。真是荒唐可笑,毫無道理。 最後,他們實在無話可說了,只得推說,你們的行為犯不犯罪我們定不下來,要報到市裏領導定,宣布庭審結束。可見中共的「法律」是訂來控制老百姓的,而領導的話可以超越「法律」。 法輪功學員黃盛奎、劉建平、劉翠容三人是二零一四年七月五、六日被威遠國保警察張兵等人綁架後,被分別非法關押在威遠、內江看守所。在這期間,黃盛奎的家屬曾得知將在十月十日左右庭審,但一直未得到通知,直到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才接威遠縣看守所通知,說黃盛奎、劉建平、吳秀容、劉翠容四名法輪功學員已於十一月二十四日被庭審。之前,四名法輪功學員家屬均未得任何通知。 附:威遠縣有關單位、人員電話: 中共威遠縣委書記曾雲忠:0832-8232805 威遠縣縣長羅平: 0832-8223918 威遠縣公安局局長胡小虎(電話不詳,此人在今年二月之前五年任內江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 中共威遠縣政法委書記、威遠縣610辦公室主任余文龍:0832-8236252(辦)、(13808253587) 威遠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李清才:13990525095 威遠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張兵:13696062818 威遠公安局副局長(分管國安業務)章可:13990524778 威遠縣檢察院檢察長劉明亮:13890545099 威遠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彭華清:13568043333 威遠縣法院院長黃成兵:18608328833 威遠縣法院副院長官東華:18608323336 威遠縣法院副院長楊飛:13808251609 威遠縣法院副院長付軍:13568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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