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楚雄大姚縣法院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非法借用楚雄州法院二審法庭,對三位法輪功學員朱忠富、何高瓊、劉宜君非法開庭。 所謂的「開庭」是大姚縣法院在無法律依據、無律師到庭、無當事人同意的三無狀態下,自導自演的鬧劇。家屬們對執法人員的嚴重違法行徑十分憤怒,他們聯名寫了控告信,遞交各級相關部門,並到各部門要求放人。 朱忠富家屬到大姚看守所:所長聲稱他們也不願意關人,也願意放人,只要有文件、有通知馬上就放。當問到是否打了人,回答說裏面從未打過人,也沒給他戴過手銬腳鐐。可他本人對律師說過,因為他進去的時候不願穿黃馬褂,幾個犯人按著打他,武力強制穿上;在開庭那天,出來的時候是戴著手銬腳鐐的,親人看到了,後來取下了。像這樣的情況都說謊,就更讓人不放心了! 家屬到了大姚公安局:找到了案子負責人陸文輝,他是國保的。家屬問他收到控告信沒有?他說收到了。並威脅說,朱忠富的女兒不聽他的話,不配合,還請了律師,否則就可以判輕一點。 家屬到大姚法院信訪室:法官余平說已收到控告信,並已轉交人大。當家屬問甚麼時候放人?回答說:九月二十七日案子才轉過來,正在調查。當要求賠還非法抄走的車子時,他們便以勢壓人,家屬就說,都甚麼時候了,還用文革那一套來壓人。接著家屬問了一些問題,回答都是敷衍了事的。 十一月三十日,家屬收到了雲南省公安廳對控告信的回告函,說「來信收悉,已按管轄於十一月二十日轉雲南省省高院處理,請直接與他們聯繫。」 家屬又於十二月一日到雲南省高院控告科。法官說,不管公檢法人員違法不違法,等判決下來不服了再來反映。又說,律師是因為不配合「安檢」才放棄辯護。家屬說,安檢違法問題有法律依據,控告信上已說清楚了。既然沒有法律文件給法輪功定罪,我們的家人沒有犯法,應該放人。法官回答說:法輪功問題是個敏感的問題,並說:你們甚麼法不好犯,非要去犯這個?家屬請問法官姓名,他說:知道我姓吳就行了,你們不要把我說的話拿去告狀,我要是丟了飯碗,我可要找你們。 家屬聽後無語了:我們滿腹沉重來找他解決問題,比丟了飯碗還要沉重的心情,他不僅解決不了,還怕丟了飯碗要來找我們!到底是誰該找誰呀?這麼大一個政府,到底誰應該依賴誰呀?多少法輪功學員被抓、被判、被開除公職、丟了飯碗,原來都是為了保住他們的飯碗!這樣的社會老百姓還有活路嗎?還有申冤的地方嗎? 朱忠富現年五十九歲,四川攀枝花市規劃建築設計研究院退休職工。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中午一點左右,朱忠富在大姚七街送神韻晚會光碟遭綁架。當晚楚雄市公安局、大姚縣公安局、楚雄市610、片警、消防隊、小區保安等人員來到朱忠富家所在小區(楚雄市鹿港一號),把小區內全部燈關閉後,躲在小區四處及樓下。當朱忠富的妻子李衛萍、女兒、女婿、朱忠富的四弟和朋友何高瓊、劉宜君下樓後,惡人就將他們綁架、構陷迫害。 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 |
劉宜君,女,現年四十二歲,原在昆明工作,因母親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父親年事已高,生活需要照顧,劉宜君便辭去昆明較好的工作,回家照顧老人,母親在修煉中身體漸漸好轉,就在此時,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晚,劉宜君去朱忠富家,在樓下被楚雄市國保的一個人掐住脖子,手被反綁起來,押上公安的車裏帶走。之後到了楚雄市公安局,劉宜君被銬在椅子上,惡警一直不讓她睡覺,一胖子警察用很下流惡毒的語言謾罵,直到凌晨五點左右,警察走了,劉仍被銬在椅子上,之後送到看守所。劉宜君因長時間被銬,在看守所後很長時間雙手仍腫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