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王青雲,男,五十歲左右,萊西法院城區法庭庭長,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被升職,二零一三年政府領導班子調整,王青雲被調離法院,任職民政局副局長,二零一四年被撤職,不再擔任職務。 夏廣軍,男,萊西法院法官,因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被升為政工科長及院級領導。二零一三年,政府領導班子調整,夏廣軍被撤去一切職務。 薛延,男,萊西法院法官,曾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在幾次辦案中因索賄受賄,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張國棟,男,五十歲左右,萊西法院副院長,曾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後來得了食道癌,二零一四年死亡。 張立榮,男,萊西法院刑事庭法官,賣力追隨惡黨迫害法輪功。自九九年至今已對多名萊西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動輒對法輪功學員判以四年、五年乃至八年的重刑。張立榮在近幾年的辦案中因涉刑事案件被關押、調查,後來走關係被釋放。 王青雲、夏廣軍、薛延二零零六年前在萊西城區法庭任職,王青雲任城區法庭庭長。他們曾在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姜淑娥、胡克玲的婚姻家庭,導致姜淑娥、胡克玲這兩個家庭妻離子散的。 姜淑娥因為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在二零零一年年底被當地警察綁架並被冤判兩年勞教。萊西法官王青雲、夏廣軍為了達到破壞姜淑娥家庭的目的,二零零二年初他們到王村勞教所利用職權編造謊言、欺騙、威逼姜淑娥在樓房評估書上簽字,然後又私自把姜淑娥的簽字偷偷地拼湊到姜淑娥的離婚書上,偽造姜淑娥同意離婚的離婚書。兩年後,姜淑娥從勞教所回家,有家進不去,問其原因,得知姜淑娥已被王青雲強判決離婚。王青雲還教唆姜淑娥的丈夫在離婚書上寫上姜淑娥因煉法輪功不管家不管孩子,說這樣寫離得快。當姜淑娥找到法官王青雲告訴他這樣做是違法的,應當糾正自己的錯誤時,王青雲抖著雙手,邊玩手機邊說:「我寧可犯罪也不糾正自己的錯誤。」 胡克玲是萊西中學優秀教師,煉法輪功前患有嚴重的心臟病不能上課,只好離崗在家養病。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很快得到康復,胡克玲終於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又重新回到學校上課了。就因為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多次遭綁架關押。二零零一年底在姜淑娥家被綁架,胡克玲被非法關押在萊西青島路派出所裏的時候,法官王青雲、夏廣軍、薛延等人到派出所強判胡克玲與其丈夫離婚。 善惡有報是天理。在法輪功真相廣為傳播、漸入民心的今天,一些知曉真相的法官或反對判刑,或不接案件,或暗中幫助法輪功受害者。而他們卻不分正邪,不聽勸善,屢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不但力主判刑,而且重判,導致給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造成重大傷害和損失,同時也給自己釀成苦果,遭到應有的報應和天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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