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王宇律師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會見法輪功學員張海霞。張海霞對王律師說:「希望他們別再給我打藥了,不然我又甚麼都不記得了」。 張海霞已被非法關押六個多月,十月十日被非法庭審時,家屬發現張海霞神情極為異常,不認識家人和律師,疑遭到藥物迫害。十二月十一日,王宇律師會見張海霞時,發現張海霞神志依舊模糊,不認識律師,手臂上清晰可見青紫針眼,確定張海霞被注射不明藥物,導致她喪失記憶,神志模糊,她原本一百六十斤的體重,瘦到了不足一百斤。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張海霞被注射不明藥物,喪失記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王宇律師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會見法輪功學員張海霞。這次接見後,王宇律師對家屬這樣描述到:看到張海霞現在的樣子,我特別地揪心,比上次見到她時又消瘦了很多。她又不認識我了,眼神暗淡無光,沒有一絲神采。張海霞被醫院檢查出,患有心臟病等方面疾病。 張海霞對王律師說:「我沒殺人放火,把我家弄成這樣?」王律師說:「法官來見你,你要把你的經歷和他說啊。」張海霞說:「好,我聽你的,希望他們別再給我打藥了,不然我又甚麼都不記得了。」 張海霞 | 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律師控告法警非法安檢,檢察員耍流氓 下午,王宇律師去哈爾濱市香坊區中級法院閱卷,在法院法警要非法對王律師安檢,王律師不配合他們的違法行為,法警無恥地說:「我們只聽上級的安排,你看別的律師都配合」。言外之意,別的律師配合安檢,都違法,你王宇怎麼就不違法?王宇正告他:「違法不分大小」。 隨即,王律師打電話告訴法官宣劍:法警要非法對我安檢,不讓我上去。宣劍回答:那我管不了。王律師看到宣劍在推卸責任,明知法警的違法行徑,予以放縱。王律師正告他:那我就只能去檢察院控告了。 香坊區中級法院
到了檢察院,王律師對檢察員控訴:香坊區中級人民法院法警的違法行徑,以及法官宣劍不讓律師閱卷(宣劍曾阻止唐天昊律師閱卷)。三號窗口的檢察員竟說:不歸我們管。檢察員同樣擺出耍無賴的面孔,不聽王律師的控訴。張海霞的家屬問其叫甚麼。檢察員說:我叫三(三號窗口)。家屬說:你不是二嗎?該檢察員接待的窗口是二號。檢察員回答道:我是三號窗口的,今天臨時在二號。 二號窗口的檢察員
張海霞的女兒文博在此提了書面材料的幾個問題:一、法官不給我判決書。二、我爸爸沒有修煉法輪功,為甚麼非法判刑四年。三、說我爸媽破壞法律實施,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四、我媽媽在開庭時身體狀態極差,神志模糊,法官還堅持開庭。五、請放了我爸爸媽媽。 該檢察員的回答竟是如此的荒唐:法官不給你判決書,你就管他要,不給就要。文博問:我要了這麼久,他也不給。檢察員答道:不歸我們管,找他們。文博繼續問:院長都不給,我還找誰?我能找誰?該檢察員擺出流氓的行徑,說:哪條法律說讓我們給你要判決書了。你媽身體不好,你找看守所,不歸我們管;讓放人不能。該檢察員以要下班為由,停止接待。 事件經過回放 張海霞一家居住在哈爾濱市動力區。張海霞修煉法輪功,丈夫文英洲並未修煉法輪功。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早晨七點多,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公安分局警察,伙同軍民街派出所警察闖入文英洲、張海霞夫婦家中,綁架了夫婦二人及他們二十一歲的女兒文博(後被放回)。張海霞夫婦當時家中被抄走的東西有兩個存摺約六萬多元錢、四十多本《轉法輪》書、兩台打印機、二百多本小冊子、十幾部手機、一百多張帶真相的錢幣、一個鍋。 張海霞絕食抗議迫害,身體極度虛弱,醫生已下病危通知書,說鉀離子紊亂,情況十分危急。即使這樣,八月二十日,香坊區法院仍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對張海霞夫婦開庭。家屬為張海霞和文英洲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開庭時,張海霞是被人背出來的,身體很虛弱,但頭腦清醒。當日庭審,因為法官袁越無理趕走兩位辯護律師而被中斷。 十月十日,法官郭相喜在香坊區黎明法院主導了對張海霞、文英洲的第二次非法庭審。這次張海霞神情極為異常,不認識家人和律師,疑遭到藥物迫害。張海霞被非法判刑六年,文英洲被非法判刑四年。 香坊區黎明法院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唐天昊接到法官宣劍的電話,讓唐律師到哈爾濱市中級法院閱卷。十二月十日,唐律師會見張海霞的丈夫文英洲後,得知宣劍曾到看守所,在他的巧言令色下,文英洲寫了撤訴文件。唐律師告訴文英洲,上訴是被告人的法定權利。文英洲同意上訴,並簽署了二審刑事授權委託書。法官宣劍故意刁難唐律師,阻止他閱卷,唐天昊律師決定對法官宣劍提出控告。 十二月十一日,王宇律師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會見張海霞,張海霞神志模糊,喪失了很多記憶。看守所所長劉芳態度惡劣,曾阻止王律師第二次會見,王律師找到駐檢處,控告劉芳,幾經周折得以再次會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