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二零零九年,我來到異地某市,聽到當地邪惡綁架了幾位同修,就想:師父說:「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1]於是,及時找到了當地同修,就如何儘快把同修營救出來,達成了共識:那就是整體上配合,具體分工去做。整體上,是揭露迫害,講清真相,救度參與迫害的警察。具體上,是上網曝光,收集邪惡信息,製作真相資料,不乾膠,齊發正念,窒息邪惡,同時配合被迫害同修家人去公安局講清真相要人。 我和幾位同修分工負責找被迫害同修家人去要人,甲同修說:「咱找這個同修家人,他不太理解大法修煉,有難度。」雖說這樣也一定得做,我們基點落在講真相,救眾生上,家人更得救。 晚上,我們三人去找同修家,敲開門,說明來意,同修家人就大發牢騷,埋怨一通被迫害同修,我們三人不急不躁,等家人說完了,由一人講真相,主要講大法的美好,我們兩人正念加持,同時互相補充,輪流講,逐漸打開家人的心結,慢慢的家人能聽進去了,開始變了。當說到需要家人配合,咱們一起去公安局國保大隊要人時,家人沒有直接答應,也沒說拒絕,只是說:「讓我考慮一下再決定。」我們幾位同修沒太急於讓家人表態,便離開了同修家。 回來後,我們交流一下,為甚麼今天家人沒答應說去呢?各自找一下自己的心,那就是有點著急快把人救出來,求結果的心,救同修的過程是藉這個機會,去救眾生的過程,其中就包括救同修的家人。同時真相也沒有講到點子上。找到教訓後,第二天,我們幾個又來到同修家,直截了當的與家人講透了,結果家人理解了我們,說:「你們昨天說的有道理,我應該去要人,我想這麼辦,不能連累你們,明天早上,我自己去,你們等我信,如果需要你們去,晚上聽我電話再決定。」家人終於答應了。 我們離開他家之後,又交流一下:一方面,今晚要發正念加持家人要人,另一方面,我們也一定去,雖說家人為我們著想,他畢竟人單力薄,因他不修煉,講出的話肯定沒有我們修煉人的能量和強大的場,何況營救同修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應該是主角,更重要的是只有我們才能夠救度不明真相的警察。晚上,接到家人電話,我們說:「明天早上七點多和你一起去公安局要人,講清真相。」家人很高興。 第二天,早七點,我們一邊發正念,一邊和同修家人就堂堂正正的來了公安局,門衛像沒看到我們一樣,我們直接上到四樓國保大隊長辦公室,當時大隊長很驚訝,人已經進屋了,只好讓我們坐下。 坐下後,同修家人先說明來意,大隊長說:「這都是下面派出所幹的,我幫你們查一查。」我和同修互相配合,輪流講真相,勸善,沒有怕心,講善惡有報,基點在於救度被欺騙的警察。 大約一個小時,大隊長答應:「先歸還台式電腦,儘量幫忙。」我們離開公安局後,鼓勵家人要持續不斷的天天要人。最後同修被營救出來了。 以上是我在營救同修過程中的一個片斷,此過程真正讓我體驗到:配合營救同修的過程確實是一個提高自己的過程,過程中我去掉了怕心、著急心、證實自我等不少執著心。今後修煉中,我更要注重學好法,發好正念,加大力度講清真相,救度世人,兌現自己的史前大願。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