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按:程儒林,男,五十二歲,家住河北省黃驊市孫正莊。二零零二年七月,程儒林被非法判刑十四年,被關押於河北省保定第一監獄。以下是程儒林自述被抓捕入獄前遭受的綁架勒索和酷刑逼供的迫害。 程儒林 |
我叫程儒林,家住河北省黃驊市呂橋鎮孫正莊村。我是九五年開始修煉的法輪功學員。當時國內許多報紙雜誌,電台、電視台等宣傳媒體都在報導氣功治病的療效,特別是對法輪功治病療效的報導深深的吸引了我。因為我是一個多病纏身久治不癒的人。如肺結核、關節炎、腰腿疼、頭暈、胃病等。在求醫無門的情況下,我從書店買了一本《法輪功》(修訂本),開始自學煉功動作。讓我意想不到的是,煉功不到半年全身的疾病都沒有了,真是無病一身輕。因為自己親身受益了,許多親朋好友得知後也都紛紛想學想煉法輪功。我就把書送給他們,義務教他們煉功動作。許多人也真的受益了。如:鄰居李金德當時天津腫瘤醫院確診為肝硬化晚期,讓其回家養,醫院不收了。可他煉功三個月就徹底康復。再到醫院複查,說他沒有肝病。足見療效顯著。 誰料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四點,呂橋派出所姓朱的為首的幾名警察到我家,說有事到派出所,說幾句話就回來。誰知他們把我送到看守所關了二十六天。最後把我家抄了不說,還讓家人交五千元錢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派出所及公安政保隊長時金柱又來我家。叫我到派出所有事情要問我。因為我問心無愧。所以就跟他們去了派出所。時金柱說從別人那看到一張紙條,說紙條與我有關。左右開弓反正打我幾個嘴巴子。不由分說就把我關進看守所。 在我被關期間,我妻子孟祥華為了營救我曾多次找公安部門要人,向上級反映冤情,但無濟於事。最後只好將我被冤枉的經過寫出來向社會呼籲。誰知這又成了公安抓人罰款的藉口。他們把我妻子孟祥華抓到公安局,時金柱等惡警對她多次酷刑折磨,用膠棒抽打她。身上、腿上打的青一塊紫一塊。關押三十八天後,公安非法向家人索要五千元罰款,才放她回家。我也是被關押七十天後家人交了五千元才讓我回家的。 可是就在我剛回家幾天後,惡警又來找我當時我不在家。回來後聽說派出所又來找我,我擔心再次被抓被罰款(因為當時家中除了罰款一萬伍千元,托人送禮花了不少錢、借了不少債。無錢可交。)因此我只好離家出走。我有家難歸,吃盡了苦頭。為了申訴冤情,我將自己的冤情向政府寫信反映,無濟於事。最後只好寫出來向社會呼籲。誰知這又成了公安打擊的理由。他們到處找我,我只能東躲西藏。他們找不到我,他們就抓我的親人們,把我四弟抓起來。後又把三弟抓起來,並以「勞教」相逼。因為我東躲西藏,居無定所三弟他們根本不知我在哪裏。最後公安局向三弟要二十萬元。家人只好求人送禮罰了五萬元(加上送禮花了近二十萬元)才回家。可憐三弟生意敗落。在看守所關押四十多天,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最後一病不起含恨離世。年僅四十多歲就失去了年輕的寶貴生命。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滄州防暴隊(一處)支隊長王義新等將我非法抓到公安局。為了讓我說出他們想要的「內容」,將我雙手、雙腳鎖在「老虎凳」上,八天八夜不讓睡覺,用涼水澆頭,最後將我雙手銬到鐵管上吊起來,腳尖似著地非著地,逼我「交代」。隨後時金柱、張華清和一名瘦小的惡警,三人用拳頭在我胸前兩肋狠勁的搓揉,使我兩肋及整個胸前全部搓破出血。在滄州看守所關押我九個月後,我絕食五十天。公安看我生命垂危,他們不得不送我回家。他們擔心我回家後再跑了。動用了滄州兩個110大隊,黃驊三十七個公安機關部門和派出所一百五十名警察,並雇用社會黑道流氓看著我。最後一看我回家後仍不吃飯,生命奄奄一息。村民們都紛紛譴責迫害,他們只好退去。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
我再次逃走。公安雇了地痞流氓外號叫「瞎得利」的到處找我,並舉報了我(他得了上萬元錢)。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再次被惡警綁架到看守所,並被非法判刑十四年。這十幾年中,使我身心受盡了摧殘。親人們不但身心受到了打擊,全家人的經濟生活也一落千丈,貧困潦倒,至今還欠債累累,無法償還。 我要求賠償精神、經濟損失,並讓那些害人者向世人和受害者認罪!以上是我親身受迫害經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