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二零零七年秋末的一天傍晚,我的父親同修匆匆忙忙的來到了我家,說:「你母親因為講真相被人構陷,被110抓走了,你去看看吧。」我冷靜了下來說:咱們先把信送出去,讓全縣大法弟子正念加持。 我又找來與我配合的協調人讓她跟我去要人。因為也不知道到底是誰抓的人、關在哪?所以我們商量當晚就去當地派出所要人。等到了派出所之後,好不容易敲開了門,警察愛答不理的說:白天是抓個女的,但他們說不是他們抓的人,早就送到縣看守所了。我向他要手續,並問甚麼時候放人?他說:還想回家啊?就她最少也得勞教兩年、要麼就判刑。我心裏當時就否定他的話:母親準能回來,誰說了也不算,我師父說了算。 回到家,第二天就去給母親送衣服,同時近距離發正念。回到家集體學法時大家切磋,我們學法小組達成了共識:就是不管表面邪惡抄家也好、有多少所謂證據在警察手裏、所謂的重點也好,我們統統不承認,這都是假相。只要是正法需要,師父讓幹甚麼就幹甚麼,營救同修,延長時間發正念,咱們信師信法,就能否定舊勢力安排,同修就能回家。我們商量每天上午八點開始發正念,參與發正念同修大約十個人左右,連續發兩三個小時,大家不怕吃苦,互相鼓勵,心性快速的提高著。強大的能量加持,使母親(同修)正念十足,不但背法、煉功,還給犯人講真相、勸三退。 半個月到了,我們開車到了看守所,相信準能把人接回家。上午十點,在師父的呵護下,在同修的正念加持下,我把母親接回我家。可能警察也不明白為何稀裏糊塗的放了人,等警察明白過來後,在當天下午四點又派了兩輛警車到我家抓捕,他們先是哄騙說今天讓我母親去派出所拿書、騎自行車。我母親一點也不怕,跟他們講真相。 師父告訴我們:「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我心想:我才不上你當呢!我說:「你看老太太剛剛到家,我們先洗個澡,我浴池都訂好了,不去不合適,你們先走吧。」說完不顧他們的糾纏,拉著母親同修進了院子。我想這些警察必定不會罷休,他們可能在拖延時間,有可能他們會聯繫當地派出所警察抓人,同修在我這不安全,必須馬上離開。恰好師尊又安排兩名同修來我家,他們看警車在我家院子後面,就跟警察講真相。我推出摩托車,帶著母親從惡人眼皮底下離開了家。 果然不久,當地派出所來人一起到浴池抓人,結果無功而返。一場來勢洶洶的迫害,就這樣被慈悲的師尊化解了,同修們都見證了大法的威德。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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