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十二月十九日下午二點半,大同鐵路運輸法院將對河北省懷安縣柴溝堡鎮法輪功學員周鳳蓮非法庭審,屆時來自北京的正義律師將當庭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河北懷安法輪功學員敬請各界人士前來旁聽,誰正誰邪,中國公民能否享受司法公正?請您自己來評判! 庭審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區鐵路俱樂部西街2號,大同市鐵路運輸法院 邀請函正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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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鳳蓮是甚麼樣的人?
六十二歲的周鳳蓮女士,是一名退休職工,以前身體虛弱,身患神經官能症、膽囊炎等多種疾病,夏天穿著很厚的衣服,修煉法輪功以後,身體變好了,心態也好了,家庭和睦。 周鳳蓮為甚麼被抓被審?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周鳳蓮在柴溝堡火車站講真相,被警察綁架後劫持到所屬鐵路系統的山西省太原鐵路公安局大同公安處,被關押在陳莊看守所。 十二月十九日下午二點半,大同鐵路運輸法院將對河北省懷安縣柴溝堡鎮法輪功學員周鳳蓮非法庭審,屆時來自北京的正義律師將當庭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 大同鐵路運輸檢察院以「 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起訴周鳳蓮。今年6月3日《法制晚報》公布了公通字(2000)39號文,認定的14種邪教組織名單,人們驚奇的發現被江澤民污衊為邪教,並鋪天蓋地抹黑、誹謗、栽贓、誣陷的法輪功卻不在其中。其實,很多人都知道,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只是許多執法部門屈從於當時江澤民的權勢,制定了一些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行政文件,以迎合當時的政治形勢,例如,《公安部通告 》《民政部通告 》《司法解釋 》(一)(二),人大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的規定》,可這些通告或文件隻字未提法輪功,只有「兩高」的內部通知提到法輪功,而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明白,內部通知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周鳳蓮又是如何利用這個組織的,她在這個組織中是甚麼角色、位置?她有甚麼權利去「利用」?以及對國家財產、公民人身等造成甚麼損失?這些都沒有。破壞法律實施是擁有公權力的人。就像周永康、李東生等人才能破壞得了法律的實施。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共拋出《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這說明中共已經開始卸磨殺驢了,我們奉勸法官對周鳳蓮的案子要三思而後行,不要一錯再錯了,被中共任意利用當替罪羊。 我們邀請您的關注或光臨 父老鄉親以及律師界朋友,你是否知道中共幾十年來發起的近二十場整人運動中,害死我同胞八千萬的事實?你是否知道法輪功教人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現在已經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得到普世的公認、歡迎的事實? 在此,我們邀請您帶上身份證,在12月19日光臨庭審現場參與旁聽。 地址:大同市城區鐵路俱樂部西街2號,大同市鐵路運輸法院。 下載pdf版本(42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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