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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案例簡析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綜合報導)

目錄

一、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統計圖表
二、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典型案例
三、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名單及概況表
四、對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單位、責任人的立案追查及記錄

※ ※ ※

法律被當成兒戲,法律是一紙空文,法律成為中共獨裁統治迫害民眾的工具,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十五年的殘酷迫害中,凸顯中共邪教本性,下面以錦州地區發生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案例做個簡要分析。

一、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統計圖表

1、錦州地區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人數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起,截止到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的十五年間,據不完全統計,明慧網刊登的錦州地區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128人。其中:男性45人,女性81人,性別不詳2人,女性佔總人數的63% ,年齡最高的73歲。

表 1 錦州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性別比例

性別女性男性性別不詳總人數
人數(人)81452128
比例63%35%2%

2、錦州地區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所在區域分布圖:(錦州市區包括:古塔區、凌河區、太和區、開發區,周邊市縣包括:凌海市、黑山縣、義縣、北寧市)

古塔區22 人,凌河區16 人,太和區32 人,開發區2 人,
凌海市21 人,黑山縣10 人,義縣6 人,北寧市0人,
外省市5人,區屬不詳14人。以太和區人數最多,其次是古塔區與凌海市。

3、錦州地區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按年分布圖

1999年6人,2000年2人,2001年12人,2002年15人,2003年4人,
2004年2人,2005年2人,2006年1人,2007年7人,2008年21人,
2009年9人,2010年9人,2011年7人,2012年3人,2013年7人,
2014年6人,年份不詳15人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高峰期在2002年和2008年,分別是15、21人。十五年來,錦州地區每年平均被非法判刑超過8人。

4、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刑期:最長的13年,超過5年的36人,超過10年的6人,不詳的29人。非法判刑後被迫害致死的6人。

5、錦州地區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的關押地點:遼寧省內有10個監獄,省外有8個監獄,其中遼寧女子監獄人數最多,52人,佔總人數40%。被非法關押地點不詳的34人,監外執行1人,現仍被非法關押的33人。

表 2 錦州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關押地點及人數

序號監獄名關押人數序號監獄名關押人數
1遼寧女子監獄52人11黑龍江女子監獄1人
2瀋陽第一監獄4人12吉林公主嶺監獄1人
3瀋陽東陵監獄2人13長春女子監獄1人
4瀋陽康佳山監獄2人14內蒙古紮蘭特旗女子監獄2人
5盤錦監獄9人15赤峰市監獄1人
6大連市監獄4人16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女子監獄1人
7大連南關嶺監獄2人17上海松江女子監獄3人
8錦州監獄5人18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1人
9本溪監獄1人19被非法關押地點不詳或未送監的34人
10凌源市第一監獄1人20監外執行1人

二、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典型案例:

1、迫害致死,至少6例,其中典型案例:

◆ 李凌,女,二零零四年被迫害致死時五十一歲,曾任錦州市古塔區勞動局局長,供暖公司副經理

李凌
李凌

一九九九年十月,法輪功學員李凌在天安門和平請願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 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審判,將李凌誣判一年半徒刑,李凌提出上訴(附:李凌的上訴書),後被送至瀋陽大北監獄非法關押,期間李凌被監獄施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釋放時精神恍惚,骨瘦如柴。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李凌再次被錦州古塔區政法委從家中綁架,並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五大隊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監獄通知家屬李凌死亡(十幾天前,李凌家人看望時人還好好的)。據有關資料顯示:十一月十日凌晨三~四點李凌被迫害致死,案發時李凌雙手被人反背,同時被人堵嘴窒息而死。

請見附錄1:「我的上訴書」。(16KB)

◆ 張立田,男,二零零八年被迫害致死時三十六歲,煙台市,原籍山東省萊州市,曾在朝陽市精密帶鋼廠工作

張立田
張立田

二零零八年四月張立田被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隊和太和分局惡警劫持到錦州。同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十月份被劫持到錦州監獄迫害,於十一月十七日被二十監區監區長程軍、副監區長張寶志與犯人毒打致死。

錦州兩家檢察院與兇手串通一氣,劫持被害人屍體

監獄謊稱張死於心臟病,家屬提出委託外省法醫做屍檢,以查明真正死因,追究兇手的刑事責任,錦州城郊地區檢察院和錦州市檢察院無理駁回了家屬的申請。

城郊地區檢察院的劉秀岩和市檢察院的宮佩合(音)態度非常蠻橫,市檢察院的李世成還對家屬說:「在你們看來是人命關天,在我們看來司空見慣。」

十一月二十六日張立田的遺體被兇手張寶志偷偷地由殯儀館拉回監獄,兩檢察院對此裝聾作啞。家屬輾轉於遼寧省和錦州市三個檢察院之間,他們互相推諉、拖延時間。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家屬被迫去了北京最高檢察院信訪辦,遞交了控訴書。錦州監獄不給家屬死亡證明,阻止家屬繼續上告。兇手張寶志猖狂的說:「你們把案子撤了,我就給你死亡證明。」

錦州監獄獄長辛庭權包庇兇手,欲焚屍滅跡

張立田被打死後,在辛庭權的慫恿下,監獄方面上演了一出又一出的惡劇:對外謊稱張死於心臟病;家屬提出委託外省法醫做屍檢後,他們將屍體從火葬場偷走,然後勾結錦州檢察機關駁回了家屬的申請;將動手打死張立田的犯人李勇、劉裴岩轉移,此事被國際媒體曝光後,為轉移視線,前不久又將二名犯人調回錦州監獄;至今拒絕給家屬死亡證明。

◆ 黃成,男,二零一一年含冤離世時五十六歲,原錦州女兒河紡織廠職工

黃成
黃成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黃成被女兒河派出所非法抄家、綁架迫害;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八日,錦州市邪黨人員操控太和區法院開庭,非法審判大法弟子劉鳳梅、張秀蘭、黃成和曲成業四名法輪功學員。為黃成辯護的林曉健、劉景省律師在庭上指出辦案機關對黃成的酷刑迫害,太和國保隊長代勇竟厚顏無恥地給法官開一個書面證明說他沒有刑訊逼供。在法庭上,人人都看得出黃成的胳膊折了,腳是瘸著走進來的,被打的腿上的筋都露了出來。可公訴人趙曉軍、戴路強和法官梁賀祥卻視而不見。在法庭陳述期間,黃成等法輪功學員揭露了被非法抓捕的當天,所受到的刑訊逼供。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隊的惡警們對他們瘋狂施暴,四名法輪功學員都被套上兩個頭套暴打,每個人都能聽到慘叫聲。

黃成受迫害後照片
黃成受迫害後照片
黃成指甲蓋內留下的疤痕
黃成指甲蓋內留下的疤痕

二零零八年八月黃成被太和檢察院、法院非法起訴、判刑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劫持到盤錦監獄,當時已經是傷勢嚴重,獄方開始拒收,負責押送的太和公安分局惡警戴勇說:「死都不怪你,死了找我。」 後黃成被盤錦監獄惡警用十指插針等酷刑折磨致性命垂危,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在極度痛苦中離世,年僅五十六歲。

酷刑演示:在指尖插針
酷刑演示:在指尖插針

2、秘密判刑、不許家屬旁聽至少20例,其中典型案例:

◆ 崔景庸,男,二零一二年被綁架時六十五歲,義縣城關鄉關帝廟村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崔景庸被錦州市、義縣「六一零」伙同縣國保大隊惡警非法劫持到錦州看守所。這是他第三次遭中共迫害,他妻子魏書文被中共兩次勞教迫害,含冤離世。

九月十七日,崔景庸的家人,聽說崔景庸被綁架案已轉到義縣檢察院,前去詢問案情。檢察院於海州拒絕見崔景庸的家人,並說,過幾天之後,讓他們去法院問。

十月九日,義縣法院刑事一庭秘密開庭,非法庭審崔景庸。出庭的有:刑事一庭庭長王德久和法官聶力光、王明義,義縣檢察院檢察官張志民、郭長志,義縣國保大隊指導員王寧、副大隊長劉海志、警察周化來、馮衛東、楊立學,錦州公安國保支隊長白寧、李維山等四人。

非法庭審由刑事一庭法官聶力光主審,義縣檢察院檢察官宣讀起訴書:「本院認為,被告人崔景庸製作法輪功宣傳品、在網上傳非法信息……」 法官問崔景庸,「是否認罪?」崔當庭回答:「我沒錯,我沒罪。」 法官聶力光沒有宣判決的結果,宣布休庭,草草收場。

二零一三年初瀋陽市東陵監獄給義縣法輪功學員崔景庸的兒子打電話,讓家人將崔景庸雙股骨頭壞死的病誌送去。家人這才得知,義縣法院、錦州看守所在未通知家人的情況下,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將崔景庸秘密劫持到瀋陽東陵監獄,聽說是秘密判了六年。

◆ 馮雲剛,男,二零一三年被非法判刑時六十二歲,錦州市太和區人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馮雲剛被以李維山和白寧為首的錦州市「六一零」和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隊綁架。十一月二十日,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對馮雲剛秘密開庭,並於十二月二十七日偷偷判刑五年,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劫入遼寧省遼西新入監監獄,二月五日被轉押到瀋陽第一監獄。在此過程中法院一直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給家屬判決書。為了給自己的丈夫討個公道,馮雲剛的妻子開始了艱難的索要判決書的過程。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馮雲剛的家屬到太和區法院找主審法官王迅,詢問馮雲剛的情況,沒有找到,門衛告知人已經判了,去看守所吧。家屬趕到看守所,門衛稱一月十五日人就被送往錦州南山監獄,判五年。家屬非常氣憤,問為甚麼不通知家屬,看守所說你找法院吧。當家屬又趕到法院找王迅問時,王說:人早就判了,與我沒有關係了。當家屬問及王判決書下來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時,王說那你找看守所,以推卸責任。讓家屬異常悲憤。

◆ 王林,男,五十歲左右,原錦州九泰藥業職工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王林等八位法輪功學員被古塔區公安分局和敬業派出所惡警綁架,當晚白寧等惡警到王林家進行了搶劫。

王林
王林

王林遭綁架後被折磨半年多,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古塔法院對王林非法庭審,卻禁止他的妻子旁聽,甚至妻子想看丈夫一眼都不行。一群便衣警察將王林的妻子擋在法院門外。法官潘麗麗聲稱這是政法委、公安局開會決定的,因為王林的妻子也是法輪功學員。潘莉莉還千方百計地阻撓正義律師為王林做無罪辯護。

王林當日是被戴著黑頭套,手銬腳鐐全戴著押進所謂法庭的。當局出動30多便衣警察,法院內外都有。法庭上,王林堅持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無罪。北京正義律師也為王林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歷時兩個半小時。法院當庭沒有宣判結果。

目前,王林已被錦州古塔法院誣判四年,他已提出上訴,上訴狀已到了錦州市中級法院,但該法院的辦案人員倪凱和熊傑企圖不予公開開庭審理,欲私下維持原判。

3、執法犯法,無罪重判至少36例,其中典型案例:

◆ 劉鳳梅,女,現年四十八歲,原錦州女兒河紡織廠職工

劉鳳梅
劉鳳梅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大約六點,劉鳳梅被錦州太和分局國保大隊綁架。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七日,太和區法院對劉鳳梅和其它三位大法學員進行歷時四天的開庭審理,李和平、江天勇等來自北京的八位律師調查、見證了此案,並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執法人員對公民施用酷刑是一種犯罪行為

江天勇律師表示,經過調查,對法輪功學員劉鳳梅的指控是虛構的、是不成立的。首先劉鳳梅之前根本不認識曲成業;而且根據偵察機關所提供的劉鳳梅的銀行賬號和郵局匯款記錄,劉鳳梅的存款從來沒有超過兩萬元,何來六萬元可以匯給曲成業? 江天勇律師還指出,指控書上所陳述的同一個偵察員,在同一時間裏、不同地點詢問兩位證人,「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他不可能分身,這必然是說假話。」

此外,辦案人員使用了大量的刑訊逼供,包括:電刑、拷打、使用手銬等,手銬已經銬進肉內,骨頭都露了出來。劉鳳梅遭受的酷刑最為嚴重,她身體一直很弱。

正義律師做了無罪辯護,法院卻置若罔聞,劉鳳梅被重判十三年

當天在法庭上,邪黨法官梁賀祥宣讀完非法判決結果,劉鳳梅被非法重判十三年,黃成等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六年,後劉鳳梅等四名大法學員都提出上訴。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劉鳳梅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入獄檢查完,監獄醫院院長說,身體各項指標都不合格,腰部鋼板現已左右凸凹不平,根據當事者刑期13年,太長,不適合收監。如強行收監,是否待取出鋼板後再收。當時就請示遼寧省司法廳,沒得到允許,最後強行收監。

二零一二年七月份,劉鳳梅再也支撐不住了,被送到醫院。到那,確診乳房是惡性腫塊,還查出她的雙側卵巢瘤,左側小孩腦袋大,右側拳頭大,腰部鋼板已經彎曲、錯位,有致癱的危險。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劉鳳梅被放回家了。

◆ 項英,男,二零零八年被綁架時三十七歲,錦州凌河區居民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錦州凌河公安分局、龍江派出所惡警綁架。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十點,錦州市凌河區法院對項英非法開庭,家屬為項英請了兩名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入庭時遭到法院不法人員的非法刁難。在長達三個小時的法庭辯論中,律師在各個層面闡述了法輪功不是邪教,項英無罪。並指出公安機關在辦案期間嚴重違法。參與迫害的檢察院及法院人員也都在事後私下裏稱讚律師的辯護精彩有力。

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錦州市凌河區法院合議後開庭,非法判項英十二年,同時還有法輪功學員苗建國四年、殷志友四年。三名法輪功學員當場都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苗建國的律師趕來參加,但凌河區法院百般阻撓,非法禁止律師帶電腦筆記本入庭,使得律師未能入庭。該法院幾次非法開庭的審判長都是周軍,當律師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時,周軍幾次阻止律師發言,打斷律師的辯護。

據悉,這次重判是邪黨遼寧省邪黨政法委的旨意。錦州邪黨人員在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後,曾向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施壓,企圖阻止他們繼續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

非法重判項英十二年,之後項英被送到錦州入監監獄,後又被送到大連南關嶺監獄迫害。

◆ 左立志,女,年齡未知,義縣大榆樹堡鎮中學政教處工作

二零零八年的八月二日,義縣「六一零」、縣公安局惡警將左立志綁架到縣看守所,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懷疑她家是大法真相資料點,所以施壓給鎮派出所前去搜查,但未搜到任何資料點的證據。

九月十八日,義縣邪黨檢察院非法起訴左立志。

十月八日,義縣邪黨法院刑事庭欲非法開庭。左立志的家人質問法院刑事庭庭長王德久:「非法開庭的法律依據何在?」王德久狂妄地說:「我這法官就聽共產黨的,這是錦州市第一大案,我不怕遭報,也不怕死。」之後非法開庭未成。

十日上午十時,非法開庭,省裏沒來人,錦州市裏來了四人,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全員出動,在庭審會場周圍站崗,指定律師變為義縣燕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為左立志的辯護律師。審判長改為刑事庭副庭長楊春福,開庭後,主審法官李淨秋,王健,聶力光和大榆樹堡鎮法庭的書記員陳凱,郭營,及刑事庭王德久坐在各自的席位上,整個庭審都是側耳靜聽一言未發。

開庭時,左立志自述,律師做無罪辯護,並做法庭辯護。最後,還沒等審判長說:「休庭」呢,錦州市來的四個人就中途先撤了,邊撤邊相互議論說:「人家(指左立志)也沒做錯,沒啥事,這純粹是小題大做。」台下的法官也陸續的撤了。審判長一看整個庭快剩下的只是旁聽的了,忙敲錘說:「休庭」。

非法開庭後,左立志本應當無罪釋放,但仍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四日,左立志的家人竟接到: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義縣法院通知書》(2008)錦義刑庭字第00178號所謂的「已由本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現已送往---執行。」並口頭說:十日後將人送走。左立志被非法關押長達半年多時間,非法秘密枉判五年後,又被秘密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 宋亞萍,女,時年四十多歲,錦州太和區居民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宋亞萍被惡警們綁架,她被打得頭暈、噁心、嘔吐不止,被送看守所時,看守所拒收。隨後宋亞萍被送到醫院檢查,發現腹中還有瘤子,李亞洲知道情況後,強制看守所必須把人收下,「死了算正常死亡。」

宋亞平被秘密非法判刑十一年,強制送往遼寧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一年大年前,宋亞萍的孩子去監獄看望已被非法關押近兩年的日夜想念的媽媽。看到媽媽被折磨得更加瘦弱、痛苦的樣子,孩子心如刀割,經詢問才知:宋亞萍一側身體及一側臉部已麻木,曾在錦州看守所被檢查出來的子宮癌已擴散並到晚期了,生命垂危,但她仍頑強地堅持自己的信仰。監獄方無視法輪功學員死活,以宋亞萍不「轉化」(放棄信仰)為理由不給醫治,拒不放人,並且仍然有幾個刑事犯看著她。

4、經濟勒索,傷其無辜,至少5例,其中典型案例:

◆ 趙桂華,女,年齡不詳,義縣留龍溝鄉大業屯村紅石嶺屯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趙桂華與丈夫石峰、嫂子吳桂雲一起,被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姜成、義縣頭道河鄉派出所所長楊州、義縣留龍溝鄉派出所所長謝臣、警察王維等大約二十多名惡警闖入家中,強行綁架的。惡警隨後非法抄家,搶劫,搶走了電腦兩台、打印機兩台、紙張無數、轎車一輛;還搶走趙桂華全家一年的玉米款一萬五千七百元。惡警綁架後,將三人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迫害。

義縣法院,在未通知任何人參加、未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秘密地對趙桂華進行了非法庭審,惡人以在她家中抄到了電腦、打印機、紙張等,以「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罪」為由,欲對趙桂華非法治罪,趙桂華不服,當場做了自我無罪的辯護。

由於趙桂華不配合邪惡,一直被錦州市看守所單獨非法「關小號」迫害,4月底出現了病態後,法院不法人員跟家人談條件,趙桂華可以先放回家,但必須得保證回去後不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還得對回家之事不得與任何人說,這樣,趙桂華被勒索5萬元現金放回,趙沒回自己的家,一直在親友家。可後又以「回訪」為名,強迫趙回錦州看守所一趟,結果,趙被騙回看守所,被繼續非法關押。趙桂華一家在經濟上,現金加物的損失已超20多萬元。

二零一二年三月中旬,義縣法院刑事一庭對趙桂華再次秘密非法庭審。二零一三年六月份趙桂華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 盧素平,女,現年五十七歲,凌海人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凌海法輪功學員盧素平及其兒子姜楠、弟媳、大姐盧素英和王紅麗一行五人開車去錦州辦事,他們的車剛進錦州城就被監控到車牌號,回來時就被以白寧、李嵋珊為首的錦州「六一零」 、反×教支隊惡警攔截、綁架。之後,盧素平的弟媳、盧素英和王紅麗被勒索了二十多萬元才被放回家;盧素平和姜楠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凌海法院沒通知盧素平和姜楠的家人秘密開庭。據目擊者稱,開庭時姜楠被戴上手銬和腳鐐,走路十分困難,人也很瘦。之後便杳無音信。後經家人多方打聽,才得知倆人已於十一月中旬被非法秘密判刑,盧素平和姜楠分別被非法判三年半和三年。

當家人前去法院詢問時,凌海法院告知十天後可去看守所探視。但讓家人憤慨的是,當十天後家屬一大早就去錦州看守所看望時,結果等到八點多也未見到,後聽看守警察說六點鐘就把人送走了,盧素平被送到瀋陽,姜楠被送到錦州監獄。家屬要求前去探望,看守警察說得經過街道、派出所、公安局開手續,並得接到監獄通知才能見,所以始終也未見著親人。

◆ 徐慧平,女,現年四十三歲,錦州市女兒河紡織廠職工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錦州公安國保大隊長李嵋珊等人與女兒河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徐慧平家中將她綁架,並抄走電腦、銀行卡、錢等私人財物。十六天後,徐慧平被勒索巨額金錢後釋放。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徐慧平再次被錦州市「610辦公室」非法抓捕。徐慧平絕食反迫害,十三天後被釋放回家,但錦州市「610辦公室」將迫害她的卷宗送到檢察院。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太和區法院刑事庭庭長李傑等人用法院的車將徐慧平拉到太和區法院對徐非法庭審,當時徐身體狀況很差,庭審僅半個多小時就結束。

二零一三年九月,太和區法院通知徐慧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之後,法院在明知道徐慧平的身體狀況不適合關押的情況下,仍多次找她及家屬,意欲將她收監。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太和區法院以檢查身體不合格才可辦保外就醫為由,誘騙徐到錦州市附屬三院檢查身體,當時醫生就要留徐住院,說隨時有生命危險。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太和區法院張楠等三人非法闖入徐慧平家,將她劫持到看守所,看守所因其身體狀況不佳拒收,但張楠等人仍迫使看守所將其留下。

二月二十六日,徐慧平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到太和區法院去要人,法院人員聲稱二月十九日檢查身體的結果不生效,必須由看守所或監獄人員帶著到司法所檢查才能辦理保外就醫。四月七日早六點鐘左右,徐慧平家屬接到看守所電話,說徐慧平突然昏倒,已經用120救護車送到錦州附屬三院。家屬趕到醫院,醫生說徐慧平心臟病和高血壓嚴重,需住院治療,家屬表示家中已經無錢醫治,並要求看守所放人,但太和法院、看守所互相推諉,拒絕放人並於四月初又將徐慧平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因高血壓、心臟病,被監獄拒收,也被退回。但後來,徐慧平又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5、不准律師辯護、阻止律師辯護,至少9例,其中典型案:

◆ 楊亮,女,二零一零年被綁架時三十一歲,錦州市凌河區人,在上海一家世界知名企業任職

楊亮
楊亮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晚上,在上海租住的房子內,被上海市閔行區梅隴鎮社區、上海市徐匯區公安分局和凌雲派出所綁架。派出所惡警用老虎鉗夾楊亮手指,猛力毆打她,還用腳踹楊亮大腿根部及下體,楊亮當時昏迷。惡警報120救護車送醫院。治療後又送到徐匯看守所關押。

二零一零年六月左右,上海市徐匯區公安分局已將楊亮的案子遞交到徐匯區檢察院,楊亮的家屬被上海公安告知不許為楊亮請律師。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左右,被非法關押在上海徐匯區看守所的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楊亮、魯秀英、張月榮 ,十一月三日在上海徐匯區法院被非法秘密審判。楊亮被非法判三年,張月榮被非法判三年,魯秀英被非法判四年。這三名法輪功學員是世博會前以查戶口為名被抓的,一審後三位法輪功學員都提出上訴。後被非法關押到上海松江女子監獄,。

◆ 劉立濤,男,時年五十多歲,太和區新民鄉宋家溝村人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小嶺子派出所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劉立濤家非法查抄時,警察何寶余騎走了劉立濤上班用的摩托車,拿走了劉家僅有的五百五十元錢,劉立濤家屬多次索要,派出所至今不歸還。

司法局給律師施壓,不允許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為了保飯碗,不得不違背與家屬事先達成的協議、違心的做了有罪辯護。並在家屬一再要求解聘的情況下,執意堅持上庭做有罪辯護。在非法開庭之前,劉立濤的妻子準備自己給丈夫做辯護,但未能在法庭上宣讀。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錦州太和區法院對大法弟子劉立濤進行了非法審判。法庭上,律師基本沒有為劉立濤做辯護。劉立濤對非法提問不配合,最後表達了「法輪功不是×教,修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的觀點。旁聽席上一聽眾舉手要發言,被法警帶走。整個過程,法官李立輝多次被劉立濤說的啞口無言,最後表現的歇斯底里。在劉立濤做最終陳述時,多次打斷劉立濤的話。太和分局和小嶺子派出所、伙同太和區檢察院、法院,在錦州政法委、太和區政法委的指使下,對劉立濤非法判刑五年,送至盤錦監獄非法關押。

◆ 姜海嵐,女,時年五十多歲,黑山縣黑山鎮人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黑山縣公安國保大隊王娓靜等騙開法輪功學員姜海嵐家門,非法抄走電腦兩台、現金四千元、存摺一萬元、樓下倉房內存放的私人物品。王娓靜向姜海嵐提出交十萬塊錢就可以放她回家。在勒索未遂後將姜海嵐強行送到錦州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黑山縣法院對已被黑山縣公安局迫害致殘的姜海嵐進行秘密開庭,使家屬所請的律師未能進入法庭辯護。只有她為自己作無罪辯護。由於看守所不給她紙和筆,她只好把辯護詞用硬物刻在撲克牌上。黑山縣法院不聽姜海嵐為自己作的任何辯護,只是一味聽從黑山縣公安局隋時、李樹華、檢察院唐守達、孟慶月他們胡編的偽證。四個證人中有兩個是假的,法院所出具的證據材料都是假的。他們不敢公開審理,只能偷偷的進行審理。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黑山縣法院向姜海嵐送達了一審判決書,非法判她八年刑。並且百般阻撓姜海嵐上訴,不讓律師看卷宗。四月二十七日其親屬與法院的司法人員談好了,答應律師和家屬可以來複印卷宗。當二十八日律師再次千里迢迢來到黑山縣法院提出複印姜海嵐的卷宗時,法院審判庭劉力,常萬生編造理由說上午剛開完會卷宗已封上了,你去錦州中法等著吧,我們三兩天就給寄去。結果使律師又白跑一趟。

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上午姜海嵐被送往監獄,監獄拒收。此後聽說錦州看守所和有關醫院已經給姜海嵐做了相關證明及傷殘鑑定,但黑山法院仍不放人,一意行惡。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他們第二次把姜海嵐送進遼寧省女子監獄。

◆ 陳桂英,女,現年六十三歲,錦州市凌河區人

陳桂英
陳桂英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一點左右,法輪功學員陳桂英要坐火車去瀋陽兒子家,上了車發現錢包忘在錦州車站安檢處,於是返回索要,撿到錢包的警察非但沒還給她,卻和錦州反邪教支隊李嵋珊、單學志等人綁架了她,並對陳桂英進行了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凌河區法院對陳桂英非法庭審。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指出,強加陳桂英的罪名是不存在的,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在整個法庭調查中,控方沒有拿出任何一條具體的法律、法規證明被陳桂英破壞了,比如她究竟破壞了森林法還是土地法?構成指控的「四要素」的條件缺少三個,因此,這個罪名不存在。

奇怪的是,「公訴人」陳偉佳還指控陳桂英在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四年曾經兩次被劫持到遼寧馬三家勞教所勞教。辯護律師嚴正反駁:第一,勞教制度本身違反憲法和法律,這是利用公民權利對公民實施犯罪。第二,勞教制度已經解體,更說明它是違法、違憲的,它的罪行是要清算的;第三,媒體已經公開曝光馬三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滔天罪行……

審判長幾次使勁敲槌,不許律師再說,律師抗議。實際上,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公訴人陳偉佳所有的「證據」全部被律師駁倒,都成了「偽證」、「違法」、「偽造」,律師要求法庭無罪釋放陳桂英。陳桂英在法庭上也完全否認所謂指控,要求儘快回家。

審判長最後宣布擇日宣判。陳桂英的親朋在旁聽了非法庭審後表示,這個所謂的庭審充份暴露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非常荒唐的,完全違反憲法、侵犯人權。

後來,陳桂英被誣判三年,正在上訴中。

6、毫無人道,強行送監,至少17例,其中典型案例:

◆ 朱寶娟,女,現年四十五歲,凌海市建業鄉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奧運前,建業鄉朱寶娟女士在家被凌海市公安局非法抓捕。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凌海法院開庭非法審判朱寶娟。朱寶娟家屬曾請律師做辯護,律師鑑於朱寶娟身體狀況要求保外就醫,但未得到答覆。在此期間家屬曾多次前去凌海法院和錦州第二看守所看望朱寶娟並要人,始終沒見到她。她家人和親屬多次去看望一直不讓見,親屬向各級部門提出申訴,要求釋放朱寶娟回家。家屬到凌海市政法委,「維穩辦」即「六一零」,沒見著領導,只交了《申訴書》。

朱寶娟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朱寶娟被凌海法院和錦州第二看守所送到遼寧女子監獄遭受迫害。由於她子宮長了兩個大瘤子,還有嚴重的心臟病,被迫害昏死過去三次,兩腿不能行走。看守所曾兩次試圖把朱寶娟送入監獄,都被監獄拒收。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朱寶娟從錦州第二看守所被轉到凌海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看守所所長李祥寶、女獄警王麗君把生命垂危的朱寶娟推上警車,第三次秘密送往瀋陽女子監獄繼續殘酷迫害。前兩次均因身體不合格拒收。這次他們已做充份準備,李祥寶挖空心思找關係,整整跑了三天,朱寶娟就在警車裏呆了三天,女子監獄仍拒收。王麗君見所長門子不硬,送不走。主動說我去試試。王還打出了她丈夫董永成(凌海市法院副院長)這張牌子,找女子監獄一個姓趙的,疏通後將朱寶娟收監到女子監獄十一監區(老弱病殘監區),警察每天強迫生命垂危、生活不能自理的朱寶娟做棉籤等奴工。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家人幾經周折趕到女子監獄。終於見到了朱寶娟。僅一年時間,朱寶娟已面目皆非,身體極度虛弱,雙腿不能站立,家屬見狀欲哭無淚,欲訴無門。

◆ 王麗閣,現年五十七歲,錦州市第二中學的英語教師,英語教學組組長,錦州市中青年骨幹教師

王麗閣
王麗閣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晨六點左右,錦州市國保支隊、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正大派出所等部門的惡警將王麗閣母女倆綁架、關押。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點,凌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麗閣非法開庭,其家屬聘請北京韓智廣律師為王麗閣做了無罪辯護。錦州公安國保支隊惡警陸浩在開庭前恐嚇韓智廣律師,不許為法輪功辯護,態度十分囂張。非法開庭從上午九點開始,王麗閣身體非常虛弱,是被法警抱進法庭的,開了二十分鐘,王麗閣心臟病發作,法警叫來120急救中心的醫護人員搶救,心電圖顯示心臟偷停,血壓增高,王麗閣的手臂不停的抖動,她的辯護律師多次提出休庭,擇日再開。可凌河區法院不考慮當事人的生命安危,強行把庭開完。整個庭審是在王麗閣躺在擔架上完成的。

中午十二點二十分,非法開庭結束。王麗閣的辯護律師指出:錦州市凌河區檢察院「錦凌檢刑訴(2009)101號」起訴書認定被告人王麗閣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法不能成立。凌河區法院應當依法宣告被告人王麗閣無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兩點,凌河區法院對被折磨致生命垂危、處於昏迷狀態的王麗閣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錦州看守所副所長崔蕭、戴微等大約五名警察,將王麗閣劫持至遼寧女子監獄,同車還有其他幾名犯人。在王麗閣全身長疥瘡,不符合入監標準的情況下,崔蕭靠通過熟人「走後門」,將王麗閣強行關入監獄。 當時,在收監體檢時,遼寧女子監獄醫院因王麗閣渾身長滿了疥瘡(被迫害所致,屬於傳染病)拒收。與崔蕭一同前往的一名五十多歲的女警察(其兒子在錦州市鐵路勘察設計院工作)自告奮勇,對崔蕭說自己的哥哥在瀋陽某公安分局工作,讓她哥哥找熟人,讓監獄收下王麗閣。中午,崔蕭等人與這個女警察的哥哥一起吃的飯。下午,她們開車拉著王麗閣到瀋陽一三九醫院體檢,檢查結果確診是疥瘡。由於那個女警的哥哥從中幫忙找熟人,遼寧女子監獄強行將王麗閣收監。在離開監獄前,下午四點多鐘,錦州看守所長梁懷福親自與崔蕭通話,確認王麗閣已被收監了。

後王麗閣被送到監獄第八監區繼續迫害。在監獄裏被迫參加超負荷的奴役勞動,由於體力不支,幾次被帶到監獄醫院輸液。

◆ 姜豔玲,女,時年五十多歲,義縣城關鄉鐵西村人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姜豔玲被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二零一零年被義縣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先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遭受迫害近十個月,出現了嚴重病狀,但錦州市看守所仍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一日左右第三次秘密把姜豔玲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持續的迫害,使姜豔玲的身體又出現了:子宮肌瘤、心臟病、血管瘤、吐血、高燒不退等嚴重病狀,被送進監獄醫院,幾天後,監獄一看姜豔玲已到了隨時都有死亡危險的邊緣,才打電話叫其家人來監獄,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將姜豔玲接回家中。

◆ 魏秀英,女,二零零九年被綁架時六十二歲,凌海市金城鎮人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六點左右,錦州公安局及凌海國保大隊多輛警車將魏秀英家圍住,多名警察非法闖入,將魏秀英、趙紅、趙冰母女三人及不修煉的父親綁架,並非法抄家。

魏秀英被非法關押在凌海市看守所期間,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惡警用開水澆魏秀英的頭,踢她的心窩,用裝有水的礦泉水瓶子打她的右耳朵,使右耳失聰,不能行走,心臟衰竭。

二零零九年七月初,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景山(主管迫害法輪功)執意強行將身體極度虛弱的魏秀英從凌海市看守所劫持到撫順洗腦班,因為身體隨時都會出現生命危險,洗腦班怕承擔責任,又將魏秀英轉到凌海市看守所。

七月下旬,凌海法院對魏秀英進行非法開庭審判,他們將生命垂危的魏秀英抬上法庭,帶著氧氣。主審法官是李大明、法院副院長王欣,因魏秀英被毒打的已經不能站立、不能說話,致使審判草草收場。 八月七日,凌海法院法官李大明到凌海市看守所對魏秀英非法開庭,因魏秀英身體極度衰竭,不能配合。第二天李大明,王景山(凌海公安局副局長)找到魏的妹妹和弟弟誘騙他們說:「你姐姐身體這樣,你們配合配合替她簽個字,判了刑,明天就可以給她辦保外就醫了,讓她回家」,並說別告訴她大女兒趙紅(因她是大法弟子)。姐弟二人信以為真,就簽了字。八月十四日卻等來一張判魏秀英七年徒刑的判決書。當他們找到王景山要求放人時,王景山完全露出一副流氓嘴臉:「口頭協議算數嗎?」 家人方知上當受騙。

家屬上訴到錦州中級法院。 可是在上訴截止日期未到、家屬沒得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魏秀英被綁架至遼寧大北監獄。魏秀英到監獄下車時,是四個人用擔架抬進去的。經獄醫檢查,她身體所有指標都是最低的,達到極限了。目前魏秀英身體萎縮,體重由原來的一百六十斤降到八十斤,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行走,說話困難,生命危急。

◆ 趙雲鵬,男,二零一零年被綁架時七十三歲,古塔區人,錦州軌枕廠退休職工

趙雲鵬由於身患尿毒症、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多種疾病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就無病一身輕。修煉十多年來身體硬朗、滿面紅光,走路生風。他在大法中受益良多,就想讓更多的人知道法輪大法的美好。

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早晨,趙雲鵬在敬業市場發放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神韻光盤時,遭到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錦州市敬業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家屬知道情況後到派出所去要人,看見趙雲鵬被關在一個像鐵籠子似的刑具裏,兩隻手被銬著。當時家屬想跟趙雲鵬說句話,被一個面目兇惡的警察強行攆出門外。隨後,趙雲鵬家中大量的私人物品被敬業派出所惡警搶走,大約下午三點多鐘,趙雲鵬被送到錦州看守所。

趙雲鵬的案子被移交到古塔檢察院公訴科一科,檢察官姓張,男,三十歲左右。古塔區法院、檢察院將時年七十三歲的趙雲鵬老人非法判刑,強行送監,後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監獄。

以上典型案例只是一個大致的歸類,其實有的案例放在哪個類型中都能充份說明問題,劃分中儘量避免重複,案例所反映出的是中共司法的黑暗與邪惡。

三、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名單及概況表

(請見附錄2(62KB))

四、對參與迫害的部份主要責任單位、責任人的立案追查及記錄

從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的成立之日起,人類對中共罪惡的追查和清算就已經全面展開了。追查國際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開始了系統的、大規模的追查和收集整理, 「追查國際」發表了數百篇調查報告,發布了幾千個追查通告;並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追查國際」公開發布了部份因參與迫害法輪功涉嫌犯罪,被立案追查取證的責任單位有7,051個,責任人有13,332名。

另一方面,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和社會正義人士,從迫害開始就收集、整理各種證據,包括受害者、案例細節、迫害者情況等。給「追查國際」提供了大量的舉報,使「追查國際」獲得了很多重要證據。其中有來自中國大陸中共中央的高官、覺醒的警察和各個階層的民眾。有的挺身而出直接做證,有的詳細收集證據準備在適當的時候公開。可以說中共的一切犯罪活動實際都沒有逃脫眾目監視,一一記錄在案!

在多個人權團體和正義人士的支持下,由「追查國際」 協調建立的「全球監視追蹤系統」 ,是分布於七十多個國家近三百個城市的網絡系統,有效地監視、追蹤在中國大陸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各級黨政官員,特別是那些涉嫌部署、抓捕、洗腦、非法判刑、酷刑謀殺法輪功學員的兇手和直接參與封鎖信息真相、輿論煽動的責任人。

總之,迫害法輪功罪責難逃。

下面是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案例中涉案的部份主要責任單位、責任人與被追查情況及記錄。(請見附錄3(55KB))

當日前一篇文章: 重慶秦麗在火車站被非法抓捕
當日後一篇文章: 上海高級法院副院長鄒碧華遭惡報